完善行政救济制度专题
行政救济制度之完善………………………………………………………………应松年( 3 )
聚焦《行政诉讼法》修改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应成为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马怀德( 10 )
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局限性及其改进……………………………… 方世荣( 16 )
行政诉讼原告与被告资格制度的完善……………………………………………杨小军( 21 )
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的正当性构建………………………………………邹 荣,贾 茵( 26 )
对行政赔偿诉讼与涉外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的思考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为视角……………… 董 皞,葛自丹( 32 )
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胡卫列( 37 )
聚焦《行政复议法》修改
行政复议改革之重——关于复议机构的重构………………………………………刘 莘( 42 )
第三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受理标准问题研究…………………管 君,余凌云( 47 )
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的突出问题与完善路径………………莫于川,王宇飞,雷 振( 58 )
重构公正行政复议程序制度 保障行政复议公正解决行政争议…………………王万华( 64 )
复议前置抑或自由选择——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的处理…………… 杨伟东( 71 )
专 论
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原则探究——从行政法学的视野……………………王 勇( 77 )
论财政支出公开……………………………………………………………………肖国平( 82 )
立法调整、执法改革抑或公众参与?
——突破摊贩管理暴力困境的核心思路辨析……………………………………张英民( 87 )
法律时评
浅析突发事件中的信息自由与信息管制……………………………… 张建江,张 悦( 96 )
知识产权保护中“两法衔接”机制研究…………………………………………张道许(103 )
案例评议
公益保护、行政处罚与行政公益诉讼
——杭州市药监局江干分局“撮合私了”案引发的思考………………………张旭勇(109 )
行政法制比较研究
城乡规划中“公共福祉”的判定研究
—— 一则著名美国案例的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李泠烨(116 )
荷兰的分区规划、土地征收与房地产管理…………………………………… 程雪阳(124 )
书 评
合作行政与现代行政法发展的新方向——读《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胡敏洁(131 )
综 述
行政法的实施与强化社会管理的行政法问题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综述…………………杜宏伟,祖博媛 (138)
期刊基本参数:CN11-3110/D*1993*Q*16*144*ZH* P*¥16.00*22*2012-05
行政救济制度之完善
应松年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终身教授、博导)
摘 要:行政救济最重要的三项法律制度: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国家赔偿,已建立实施多年,随着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三项制度很多方面都已不适应实践的需要。《国家赔偿法》已于2011年修改,《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也亟需改革和完善。作为同是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两项制度,有同有异,但具有内在的联系,应该对之作比较性研究,以期这两项制度在保护公民权利、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中更能实现其积极效应。
关键词:行政救济;改革方向;修改焦点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03-07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
应成为行政诉讼的根本目的
马怀德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教授、博导)
摘 要:修改《行政诉讼法》首先要确定行政诉讼的目的,即如何在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权益与监督行政机关三者之间作出抉择。虽然三者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目的,但无疑保护公民权益应作为行政诉讼的主要目的和根本目的。因为《行政诉讼法》不仅应宣示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更关键性的是在行政诉讼具体制度的安排上体现和落实这一主要目的,解决目的多元带来的制度困惑和实践难题。
关键词:行政诉讼目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解决行政争议;制度安排
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10-06
论我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的局限性及其改进
方世荣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教授、博导)
摘 要:我国现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过于窄小,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如受案范围的确定方式有漏洞,对合法权益的保护范围过窄,所针对的被诉行政行为极其有限等等。这些都需加以改进:一是在确定受案范围的方式上,应以概括的方式对受案范围作总体规定后,只对不受理的事项明确列举加以限制,未列举的则全属应受案的范围,使之最大限度地拓展可诉案件的容量。二是将受案范围从仅涉及公民一方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扩大到保护各种合法权益的案件。三是突破目前受案范围只针对部分外部具体行政行为的局限,将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涉及初任公务员的考试录用、解聘、辞退、开除公务员身份的决定等都纳入受案范围。
关键词:受案范围;局限性;改进
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16-05
行政诉讼原告与被告资格制度的完善
杨小军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北京 100089 教授、博导)
摘 要:修改《行政诉讼法》原告规定,将利害关系明确规定为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对被告资格的修改完善,以行为者作被告和同级政府为“兜底”被告。经过行政复议案件的行政诉讼被告,应当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直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原始纠纷,做到讼了事结。
关键词:行政诉讼;原告;被告;完善
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21-05
论我国行政诉讼调解的正当性构建
邹 荣1,贾 茵2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 201620 1.副教授;2.硕士研究生)
摘 要:传统行政法理论中,“公权力不可处分”等观点否定行政诉讼适用调解。受此影响,我国法律规定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但行政审判实践中,以“协调”、“和解”等形式变通适用调解的做法一直存在。这一矛盾根源在于将“公权力不可处分”、“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平等”等学说的绝对化。行政裁量权的广泛存在和契约行政的渐成趋势,使行政诉讼中调解制度的建立具有了充分的正当性。但同时,行政裁量权的有限性和契约行政的局限性,又决定了行政诉讼中的调解应当是一种有限的调解。
关键词:行政诉讼调解;行政裁量;正当性
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26-06
对行政赔偿诉讼与涉外行政诉讼
若干问题的思考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为视角
董 皞1,葛自丹2
(广州大学,广东 广州 510006 1.教授、博导;2.副教授)
摘 要:行政赔偿诉讼是《行政诉讼法》的必要组成部分,作为诉讼赔偿程序不可或缺。同时,行政赔偿诉讼要突破现有的行政赔偿原则和范围,以期最大限度地保障相对方合法权益;此外,由国际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日益增多的涉外行政诉讼案件要求我们细化《行政诉讼法》中的涉外行政诉讼程序,明确涉外行政诉讼准用民事涉外诉讼程序的部分规定、明确几类常见涉外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修改;赔偿诉讼 ;涉外行政诉讼
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32-05
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建构
胡卫列
(国家检察官学院,北京 102206 教授、博导)
摘 要:构建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应当在《行政诉讼法》修改中规定。公益诉讼作为客观诉讼,不同于以利益救济为根本目的的一般诉讼,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范围,既不宜过宽,也要预留发展的空间。建议赋予检察机关和法律、法规确定的特定公益性社团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或单独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资格。要根据公益诉讼的特点,设置相应的程序,包括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之前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的前置程序和临时禁令等。
关键词:行政诉讼法修改;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建构
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37-05
行政复议改革之重
——关于复议机构的重构
刘 莘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教授、博导)
摘 要:“行政复议法修改专家建议稿”关于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了三方面的改革的内容:相对集中复议权;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相对集中复议权的改革方案,是在区县级以上政府设置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管辖本区域内的行政复议案件;实行全国垂直领导体制的部门,继续保留复议管辖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办公室的设置,主要是从人员组成、委员的资格要求以及职责三方面进行构建。
关键词:行政复议;复议机构;重构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42-04
第三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
行政复议受理标准问题研究
管 君1,余凌云2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4 1.博士研究生;2.教授、博导)
摘 要:第三部门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首先需要解决的是行政复议的受理标准问题,即第三部门从事的哪些活动可以被认定为是行政公共权力、从事公共管理活动的行为,从而可以纳入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考察英美法院认定哪些非政府组织的行为可以接受司法审查的经验,以公共权力的行使和基本权利的保障作为主线,以权利的救济和保障作为宗旨,研究针对第三部门行政复议的受理标准,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第三部门;公共权力;行政复议;受理标准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47-11
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的
突出问题与完善路径
莫于川1,王宇飞2,雷 振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2 1. 教授、博导;2. 博士研究生;3. 博士研究生)
摘 要: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举证责任规定不够全面、证据开示和质证有所缺失、证据认定规则缺失、证明标准可操作性不强且严苛。修改的方向和原则应当是准司法化、兼顾效率与公正、内容体系化。具体来说,应当在总则中规定总体要求,完善举证责任制度,增加证据交换、保全、排除、自认、补强制度,限制复议机关所调取证据的效力,根据行政复议的目的和使命合理设定证明标准,对证据和程序两部分的内容分类归并,等等。
关键词:行政复议;证据制度;问题分析;完善路径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58-06
重构公正行政复议程序制度
保障行政复议公正解决行政争议
王万华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北京 100088 教授、博导)
摘 要:反司法化定位下的现行行政复议程序过于简化与内部行政化,欠缺程序公正的基本制度要素,不利于公正解决行政争议。要提升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必须开展以提升程序公正性为重心的系列公正程序制度改革,将体现程序公正的基本要素引入行政复议中,在行政复议中确立公正程序的各项基本原则,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各项程序权利,在此基础上完成正当行政复议程序制度重构,具体包括回避制度、复议案件公开审理制度、言词辩论制度、复议决定说明理由制度等。
关键词:裁决争议;程序公正;公开审理;言词辩论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64-07
复议前置抑或自由选择
——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的处理
杨伟东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北京 100089 教授、博导)
摘 要:因行政复议的低使用率和应对当前行政争议形势的不尽人意,要求用复议前置替代已实行20多年的自由选择模式,进而促使行政复议成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的主张开始出现。然而,把复议前置作为改革方向值得商榷,其理由亦缺乏说服力。塑造行政复议公正性的品性,通过公正性赢得公众和当事人的信任并由此确立行政复议主渠道的地位,才是行政复议改革的根本之策。
关键词: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自由选择;复议前置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71-06
我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原则探究
——从行政法学的视野
王 勇
(中央党校政法部,北京 100091 副教授)
摘 要:社会管理创新内容繁杂,但是,从行政法学的角度出发,可以总结出六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走法治化道路的原则;坚持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核心,社会管理服务化原则;政府放权,权责一致原则;打造透明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原则;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原则;社会协同,政府诚信原则。这些是我国社会管理创新应该坚持的最为基本的内容,做到这一点,当前我国各地如火如荼的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就不会偏离方向,就会卓有成效。
关键词:社会管理创新:基本原则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77-05
论财政支出公开
肖国平
(中南大学法学院,长沙,410012 博士研究生)
摘 要:财政支出公开是公共财政的本质要求。财政支出公开,不仅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而且有助于财政公平和财政民主,是透明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国的财政支出公开制度尚不健全,其进一步改革的方向应当是确立财政支出公开中的权利本位理念,走向形式公开与实质公开的统一。
关键词:财政支出公开;知情权;政府预算;公共财政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82-05
立法调整、执法改革抑或公众参与?*
——突破摊贩管理暴力困境的核心思路辨析
张英民
(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 博士研究生)
摘 要:摊贩管理的暴力困境是行政处罚权体制改革的副产品,其主要症结在于监督城管的机制缺陷、制度与民俗相冲突两个方面。对比化解困境的三类核心思路:立法调整,需要协调多方利益、时间成本高、无力解决执行难;执法改革,缺乏监督机制与公信力、成效欠佳;公众参与,着眼于强化制约城管权力、引导社会舆论转向,是突破摊贩管理暴力困境的理性选择。然而,公众参与存在被虚置的风险,因此,需要确立契约关系、全程监督等四项保障原则。
关键词:摊贩管理;立法调整;执法改革;公众参与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87-09
浅析突发事件中的信息自由与信息管制
张建江1,张 悦2
(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7 博士研究生;
2.新疆师范大学法经系,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讲师)
摘 要:信息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理当受法律保护,但基于个人隐私、国家利益、社会安全等法理,对信息的搜集、传播、公开,进行一定限制也是必要的。以我国突发事件中政府保障信息自由和限制信息流动的实际为出发点,透过比较法的视角,对政府在突发事件中保障公众信息自由的适宜路径,政府实施信息管制的正当性法理、具体标准以及程序要求等法律问题进行探索,具有实际意义。
关键词:公共安全;信息自由;信息管制;正当性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096-07
公益保护、行政处罚与行政公益诉讼
——杭州市药监局江干分局“撮合私了”案引发的思考
张旭勇
(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副教授)
摘 要:药监局“撮合私了”行为的实质是放弃处罚权的不作为违法。销售假药之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社会公众的用药安全,同时破坏了市场主体的公平竞争秩序。违法行为所侵害的公共利益具有潜在危险性和主体不特定性特点,只有通过行政处罚才能修复违法行为所侵害的公共利益,所以,应当原则上禁止“撮合私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的规定只是这个原则的例外,是在违法行为社会危害不大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受害人补偿、调查成本等因素的制度选择。基于行政执法程序天然的利益对抗不足之缺陷,为了纠正随意“撮合私了”之违法行为,保护社会公众的用药安全与公平竞争权,将来修改《行政诉讼法》时应当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
关键词:公众用药安全;公平竞争权;行政公益诉讼
中图分类号:D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109-07
城乡规划中“公共福祉”的判定研究*
—— 一则著名美国案例的分析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李泠烨
(上海师范大学法政学院 上海 200234 讲师)
摘 要:对于美国城市规划判例中的著名案件“劳雷尔山Ⅰ案”判决的解读,可以分析得出:城市规划中“公共福祉”的判断不应仅限于规划所辖地域范围内的利益考虑,还应考虑受规划影响的地域和人群;人的基本住房需求是“公共福祉”的绝对要素,当公共福祉的各要素间冲突时,要素的重要性以及手段和目标之间的不可替代性成为在具体情况下公共福祉判断的关键;“公共福祉”实现需要私人和公共行为共同作用。以上结论对于我国城乡规划制定中应考虑的利益范围的确定及其考量因素冲突的选择,提供了启示。
关键词:公共福祉;城市规划;利益范围;利益衡量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116-08
荷兰的分区规划、土地征收与房地产管理
程雪阳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博士研究生)
摘 要:分区规划是荷兰空间规划中最为重要的规划之一,也是政府行使土地征收权和房屋管理权的基础。在分区规划的制定和修改过程中,规划的专业性、有效的公共参与和完善的司法救济制度不但确保了民众利益不受行政权肆意侵犯,也促进了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这种以分区规划为基础的土地管理模式,对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变革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分区规划;土地征收;房地产管理;荷兰模式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124-07
合作行政与现代行政法发展的新方向
——读《合作治理与新行政法》
胡敏洁
(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 210093 副教授)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131-07
行政法的实施
与强化社会管理的行政法问题
——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11年年会综述
杜宏伟,祖博媛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 博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78(2012)02-13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