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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仕梅:废除税务行政救济前置条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信息来源:行政法学研究 发布日期:2017-02-21

【注释】

[1]辛红:《河南一开发商“非典型逃税”领4亿元天价罚单》,载2010年2月11日《法制日报》第11版。

[2]《刑法》第201条于1997年将偷税改称为逃税,但《征管法》第63条至今未做相应修改,为讨论方便,本文统一采用“逃税”。

[3]《征管法》第88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4]周地税复不受字[2009]第1号税务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

[5]周口汇林置业有限公司、范学林单位行贿、逃税、虚报注册资本行贿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0]豫法刑再字第29号再审刑事判决书。

[6][日]金子宏:《日本税法》,战宪斌等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21页。

[7]刘剑文:《财税法专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4页。

[8]《合同法》第99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消,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消的除外。

[9]刘剑文、熊伟:《税法基础理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71页。

[10]叶姗:《地方政府以税抵债承诺的法律约束力——基于“汇林置业逃税案”的分析》,载《法学》2011年第10期。

[11][德]乌茨·施利斯基:《经济公法》,喻文光译,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第153页。

[12]廖仕梅:《刍议漏税行为的法律规制与制度完善》,载《国际税收》2016年第6期。

[13]参见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2016]豫1025行初第24号裁定书及[2016]豫1025行初字第25号裁定书。

[14]《土地抵押权初始登记》,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网站,http://www.bjgtj.gov.cn/sjzy/front/info/show.do?groupid=1&iid=55&dtt=0.(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7月12日)。

[15]数据来源于《2013年日本国税厅统计年报》,日本国税厅官方网站,http://www.nta.go. jp/foreign_language/index.htm.(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8月5日)。

[16]美国的财经年度为前一年的10月1日至第二年的9月30日。

[17]数据来源于《2008—2014年全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数据表格》,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网,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xzfy.(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7月22日);2008—2014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Data Book ;Canada Revenue Agency Annual Report to Parliament 2008—2014。

[18]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218页。

[19]税务系统实行垂直领导,上下级税务机关一方面在完成税款征收任务上是利益共同体,另一方面在大案要案的办理中,上级税务机关往往通过便函的方式指导下级税务机关办案。因此,由上级税务机关对下级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无疑于让税务机关自己作自己的判官。

[20]实务中,对于纳税人能否就罚款部分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有争议,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后,能否对与罚款相关联的税款直接作出判决也存在争议。因此,各地掌握的标准不一样。

[21][德]耶林:《为权利而斗争》,郑永流译,法律出版社版2010年,第13页。

[22]《世界人权宣言》第8条,任何人当宪法或法律所赋予他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有权由合格的国家法庭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

[23]《人权和基本自由欧洲公约》第13条:在人民于公约中规定拥有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必须要能够获得国家机关的有效救济。该国将违反公约所规定的此等义务,而人民可以就此对该国提起独立的诉讼。

[24]吴英姿:《论诉权的人权属性》,载《中国社会科学》2015年第6期。

[25]苗连营:《公民司法救济权的入宪问题之研究》,载《中国法学》2004年第5期。

[26]参照熊伟:《税务争讼制度的反思与重构》,载《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4年第9期。

[27] Richard A.Westin, Beverly Moran, Herwig Schlunk, Basic Federal Income Taxation of Individuals[M], Unitedstates:Vandeplas Publishing, LLC 2013:18-19.

[28][美]休·奥尔特、[加]布赖恩顿·阿诺德:《比较所得税法——结构性分析》,丁一、崔威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34页。

[29][美]休·奥尔特、[加]布赖恩顿·阿诺德:《比较所得税法——结构性分析》,丁一、崔威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218页。

[30]何兵:《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7页。

[31]澳大利亚的行政复议庭(Administrative Appeal Tribunal),独立于税务机关,除复议纳税人针对税务机关提起的案件外,还复议澳大利亚政府各部、委、州政府及非政府团体根据联邦法律作出的行政决定。What WeDo, http://www.aat.gov.au/about-the-aat/what-we-do.(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7月20日)。

[32]美国的复议办公室(Office of Appeals)虽然设在联邦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内,但独立于稽查及征收部门,内部实行垂直领导。参见Camilla E.Watson, BrooksD.Billman, Jr.Federal Tax Practice and Procedure[M]. U.S.A:West .2012, pp311-314;日本国税不服审判所虽然设置在国税厅下,属于国税厅的下属机构,但独立于国税征收机关,专门负责审理与国税有关的复议案件。参见[日]北野弘久:《税法学原论》,陈刚等译,中国检察出版2001年版,第305—306页。

[33]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2008—2014年期间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http://www. stats.gov.cn/tjsj/ndsj/;加拿大2008-2014 Courts Administration Service Annual Report, http://cas-cdc-www02.cas- satj.gc.ca/CAS/AR-RA/ar-ra2014-15/images/cas-annual-report-eng.pdf ;美国2008-2014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Data Book, https://www.irs.gov/pub/irs-soi/14databk.pdf.(最后访问时间:2016年7月30日)。

[34]《行政诉讼法》第49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25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诉讼。

[35]《行政诉讼法》第51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36]刘剑文:《将税收法定原则落到实处》,载2016年7月19日《人民日报》第7版。

[37]税务机关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涉及的金额越高,纳税人越难以在税务机关指定的时间内缴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税务机关反而越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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