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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绵涛: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及其改革的关系——《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学理分析

信息来源:教育宏观政策研究 发布日期:2017-11-05

一、研究本主题的必要性

当前,在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活动中,有很多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值得深入探讨。其中,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及其改革的关系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基础理论问题。弄清楚了这一理论问题,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入领会《意见》的精神,增强贯彻《意见》的理论自觉性,以在实践中取得更大的成效。以下结合学习领会《意见》,就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及其关系这一基础性的理论问题谈谈个人的一些初步认识,以供对这一问题感兴趣的同仁参考。

二、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涵义的探讨

(一)教育体制涵义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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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体制的内涵和外延

教育体制是教育机构和教育规范这两个要素的结合体。

其中,教育机构包括教育实施机构和教育管理机构,教育实施机构主要是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管理机构主要包括各级各类教育行政机构和各级各类学校内部的管理机构;教育规范是指建立并维持教育机构正常运转的制度。学校教育机构与一定的规范相结合就形成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教育管理机构与一定的规范相结合就形成了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其中教育行政机构与一定的规范相结合就形成了各级各类教育行政体制;学校内的管理机构与一定的规范相结合,就形成了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体制。

在教育体制的两个基本要素中,教育机构是教育体制的载体,教育规范是教育体制的核心。在教育体制的两个子系统中,学校教育体制是整个教育体制得以构成和运行的前提;教育管理体制是整个教育体制得以构成和运行的保障。在教育管理体制的两个子系统中,教育行政体制是指国家对宏观教育的管理体制,学校管理体制是指微观教育的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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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中教育体制的学理分析

首先要回答的是,为什么教育体制是核心?说明我们现在体制机制改革,除了改革机构以外,主要改革教育制度,在《意见》当中也得到了体现。整个《意见》讲的体制是教育机构与教育制度的结合体,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终身教育,职业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等。《意见》中的教育管理体制包括教育行政体制和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管理体制也都是机构与制度的结合体。教育行政体制,如:学前管理体制(国务院领导、省委统筹、县(区)自主)等都涉及机构和制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如:高等学校内部的管理体制(强调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作用,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促进和规范理事会建设)等都涉及机构和制度。

(二)教育机制涵义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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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制的内涵和外延

教育机制是教育现象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这些方式主要有如下三种基本类型和九种子类型。一是教育的层次机制,包括宏观、中观、微观三种机制;二是教育的形式机制,包括行政、指导、监督三种机制;三是教育的功能机制包括激励、制约、保障三种机制,整个机制要素构成了教育机制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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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中教育机制的学理分析

(1)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

《意见》当中的机制,立德树人系统化的落实机制,强调要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的德育体系,也就是要处理好几个要素之间的关系。这就是机制理论的具体化,这几方面关系处理好更有利于落实立德树人的要求。

(2)处理好各级各类教育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关系的机制

主要围绕立德树人,培养社会主义的接班人和建设的主旨,将各级各类的学校教育和各级各类管理体制的关系处理好,来共同完成立德树人的任务。强调既要改革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也要改革各级各类教育制度,但主要强调的教育制度的改革,因为各级各类的教育制度是教育体制的核心。如:义务教育制度(课后服务制度、入学制度)、高等教育制度(学分制、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融合教育制度(融合教育评价、督导检查和支持保障制度)、民办教育制度(健全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的制度)、终身教育制度(健全促进终身学习的制度体系)、教师管理制度(师德建设制度、教师国家荣誉制度、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管理制度、高等学校教师管理制度、特殊教育学校教师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教育经费制度(各级教育预算拨款制度,教育转移支付制度、学生资助制度)、教育宏观管理制度(教育评价制度、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督学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

(3)处理好四大政策关系的机制

《意见》的三大部分基本总结了90年代《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体制改革部分,以及保障措施当中的四大政策即质量政策、体制政策、教师政策、经费政策。质量政策就是目标政策,整个《意见》强调立德树人,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体制政策是一个途径政策,主要是改革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体制,改革宏观管理体制,关于教育标准、教育评价、教育督导、教育立法和实施。教师政策是条件政策,即要有一个教师管理制度。经费政策是条件政策,即要有一个教育投入机制。这些在《意见》当中都写得很详细。

三、教育体制改革与教育机制改革的关系探讨

(一)二者有一定区别

教育体制改革和教育机制改革是有区别的。教育体制改革的内涵是教育机构和教育制度的改革,外延是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改革,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教育机制改革的内涵是教育现象各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运行方式的改革,外延是教育层次机制改革,教育的形式机制改革,教育的功能机制改革,以及各机制中9大小机制的改革。

正因为教育体制改革与教育机制改革关系有这一区别,我们在深化教育体制体制改革,不能只认为改革教育体制就等于改革教育机制,反之亦然,必须重视教育体制改革,又重视教育机制的改革。

(二)二者诸多方面相互联系

第一,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产生发展的过程密切相关。运用马克思主义感性的物质实践活动为第一性原理,在教育现象中,人们首先从事的是教育活动,在教育活动中各个活动要素,如教育活动的主体、教育活动的内容、教育活动的过程、教育活动的方法等要素之间就会形成有一定的联系并产生一定的运行方式而形成教育活动的运作机制;而人们要有序地开展教育活动,就要建立组织机构和制定教育规范即教育制度,这就形成了与教育活动有关同时又居于教育活动之上的教育体制。同时,教育体制形成发展的过程也是教育体制运行机制形成发展的过程。教育体制形成以后,教育体制与教育活动之间就会发生一定的联系从而产生一定的联系方式,这就形成了居于教育活动和教育体制之中同时又不同于教育活动和教育体制的教育机制。在教育活动的开展、教育体制的构建和教育机制的运行过程中,要产生一定的观念并依赖于一定的观念,这样就有了一个与教育活动、教育体制和教育机制紧密相联同时又有别于这三个范畴的教育观念。在教育观念中,各子教育观念之间就会形成一定的联系从而产生一定的运行方式继而形成教育观念的运行机制。同时,当教育观念形成之后,教育观念与教育体制之间,教育观念与教育活动之间也要发生一定的联系从而产生一定的运行方式继而形成整个教育现象的运行机制。可见,教育现象就是由教育活动、教育体制、教育机制和教育观念这四个范畴所组成的一个完整的统一体。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论来进行分析,运用马克思主义感性的物质实践活动为第一性的观点对教育现象进行考察我们发现,在教育现象中,人们首先从事的是教育活动,教育活动要有序高效地开展,就要建立机构和制度,就形成了教育体制。体制的各个制度,各个机构和各个分子体之间,就形成了教育体制的运行机制。教育体制形成之后,教育体制要从事教育活动,所以就形成了居于教育活动和教育体制之中又不同于教育活动和教育体制的教育机制。教育活动的开展、教育体制的构建和教育机制的运行过程中,要产生一定的观念并依赖于一定的观念,这样有了一个与教育活动,教育体制,和教育体制紧密相连同时又有别于三个范畴的教育观念。

教育活动的主体、内容、过程,它们的运行就行成了教育活动机制。教育活动要有序、高效,就要建立机构和制度。才能形成教育体制,教育活动和教育体制形成教育活动和教育体制的机制。教育机制形成以后,教育机制跟子机制之间,形成教育机制的机制。教育观念形成以后,各个子教育观念之间形成教育观念的机制。教育观念以教育活动的形成相互作用,形成教育观念教育活动的机制。教育观念与教育体制之间相互作用,也形成了教育观念教育体制的机制。

这个图看来,机制包含的体制,在《意见》当中很多处谈到机制改革。如图所示,在四个范畴当中,活动体制机制观念是个完整的统一体,跟统一体当中,活动和体制是一个相对独立范畴,而机制是一个桥梁把它们联系起来,而观念也是一个桥梁。所以体制机制是教育系统两个最紧密的范畴,所以就要抓住这两个重要的点进行改革,这是一个重要创新。体制机制的产生先于教育体制,体制和教育体制同时产生,体制产生过程就是机制,所以二者关系要处理好。机制晚于教育体制,体制形成后要作用于教育活动,所以改革也要注意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

第二,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在结构上相融。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在结构上相融意味着教育体制的结构可以融于教育机制的结构之中;教育机制的结构也可以融于教育体制的结构之中。因为相对于教育体制来说,教育机制的结构是反映教育体制各个部分之间的关系及联系这些关系的方式所组成的结构,这也就是说,教育机制的结构存在于教育体制之中;相对于教育机制来说,教育体制结构是由教育机构和相应教育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和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所组成,在这个结构中存在着将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和相应教育规范,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和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以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和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联系起来的运行方式,这也就说,教育体制的结构也存在于教育机制之中,二者在结构上是不可分离的。在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时,就要把教育体制改革当做教育机制创新来看待,在教育机制创新过程中来改革教育体制,即在进行教育体制改革时,要考虑如何设计出科学合理的联系各种教育机构、各种教育制度,联系各种教育机构和教育制度,以及联系由各种教育机构与相应制度所形成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包括各级各类教育行政体制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体制之间的方式。在教育机制创新过程中形成教育体制,可以使教育体制改革与教育机制创新同步进行,使二者的建构和运行更为合理,从而取得更好的改革效果。

第三,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在性质和功能上互补。教育体制规定着教育活动的范围、性质和要求,即规定着教育活动在一个什么样的机构内、在一个什么规范要求下活动,但它对教育活动的作用并不是直接的,而是要通过教育机制的作用;教育机制对于教育活动的作用(教育活动自身的运行机制除外),是要在一定的体制下,通过某种方式来对教育活动发生作用的。如果要建立某种体制,就要建立与这种体制相适应的能直接对教育活动发生作用的机制,以使教育体制对教育活动发挥更好的作用。如果要建立某种机制,就要建立与这种机制相适应的体制,从而使这种机制能在一定的机构和一定和规范下对教育活动发挥作用。

第四,教育机制创新在范围上包含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机制可以包括教育体制是指教育体制与其他相关的教育事务或现象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运行方式也应包含在教育机制之列。如上所分析的教育活动、教育体制和教育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运行方式实际上就是一种教育机制即整个教育现象的教育机制。这种教育机制不同于仅仅是联系教育活动与教育体制之间的教育机制,它是联系教育活动、教育体制和教育观念这三个部分的教育机制。这时教育机制就超出了教育体制。教育机制的创新,不仅仅要注意教育体制的改革,还要注意教育活动改革以及教育观念的改革。因为这时教育机制创新所涉及的因素不仅仅是教育体制,而且还涉及教育活动与教育观念。换句话说,这时教育体制改革只是教育机制改革的一个部分。这样,在教育改革中仅仅提教育体制改革与教育机制创新就不够了,而且要提教育活动改革、教育体制改革、教育观念改革与教育机制创新。

正因为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是不同的,而且二者又在产生发展过程、结构、性质和功能、范围等四个方面相互联系,所以《意见》中将深化教育体制与教育机制相提并论,提出既要改革教育体制,也要改革教育机制,其理论基础就在于此。我们只有在学理上既弄清二者的区别,又深刻理解二者的联系,才能在习近平新时代、新思想的指引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体制机制理论,将教育体制改革与教育机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继续推动我国的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健康深入地向前发展。我们只有在学理上弄清二者的区分,才能在习近平新时代、新思路的指引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体制机制理论,推动新时代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