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学术资源

教育行政法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资源 -> 部门行政法学 -> 教育行政法 -> 正文

魏海深:司法权介入高校内部治理的类型与强度

信息来源:《河北法学》2018年第12期 发布日期:2019-05-02

【注释】 基金项目: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高校治理的司法介入及其法治限度研究》(2016B276)

  作者简介:魏海深(1978-),男,河南兰考人,郑州大学法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教育行政法学。

  [1]台湾的大学通常会有一制度,叫“二一制度”,亦即每学期所修学分中,有二分之一以上不及格,就会被退学。比较仁慈的学校,会采取“双二一制度”,亦即这个学生必须连续两个学期都有一半以上的学分不及格,才会被退学。台湾地区大法官会议释字第563号解释认为:“八十三年一月五日修正公布之大学法关于大学学生之退学事项未设明文,惟为实现大学教育之宗旨,有关学生之学业成绩及品行表现,大学有考核之职责,其依规定程序订定章则,使成绩未符一定标准或品行有重大偏差之学生予以退学处分,属大学自治之范畴;立法机关对有关全国性之大学教育事项,固得制定法律予以适度之规范,惟大学于合理范围内仍享有自主权。国立政治大学暨同校民族学系前开要点规定,民族学系硕士候选人两次未通过学科考试者以退学论处,系就该校之自治事项所为之规定,与前开宪法意旨并无违背。”参见台湾大法官释字第563号解释理由书。然而,台湾学者李建良对此提出质疑。

  [2]作为高校自主权组成部分的判断余地,其实质乃是高校自主权与司法的权力划分问题,是最终决定权的归属问题。

  [3]中国裁判文书网.林凯诉浙江农林大学不服开除学籍处分一案(2014)杭临行初字第7号行政判决书,访问日期2017年2月28日。

  [4]Robert C. Post, The sSupreme Court,2002Term-Fashioning the legal Constitition:Courts, and  Law,117HARV. L. REV.4(2002).

  [5]Regents of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v. Ewing,474 U. S.214(1985).

  [6]INDIANA UNIVERSITY:Code of Student Right ,Responsibities, and Conduct,Part IV.

  [7]上述两个案件的大致案情如下:一是原告于1975年10月参加法律专业职业国家考试,具最后成绩为6.38虽然及格,但分数偏低,主要原因是案例实务作业及在律师事务所口试的表现被评分不佳。原告对考试评分结果不服,提出异议,考试机关以评分委员并无误认具体事实作出评分,也无偏离一般公认评分原则以及也与事物无关事项参酌其内,所以驳回原告的异议。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败诉后又提起宪法诉讼。二是原告于1978年2月7日以其参加国考法律组案例实务作业被评为不及格未通过考试为由提起异议,评分委员认为原告的作业不充实而维持己见驳回了原告的异议。原告不服经行政诉讼败诉之后提起宪法诉讼。参见董保城:《教育法与学术自由》,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89-90页。

【参考文献】 {1}魏海深.高校治理的司法介入及其法治限度[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44-48.

  {2}罗伟,徐以祥.行政诉讼类型化:理论基础、立法构架和适用技术[J].河北法学,2014,(12):44-50.

  {3}韩兵.高校基于学术原因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以美国判例为中心的分析[J].环球法律评论,2007,(3):106-113.

  {4}董立山.自治与法治之间——高校行使学生惩戒权问题研究[M].湖南大学出版社,2007.33-35.

  {5}王成栋,刘雪梅.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与中国行政法[A].罗豪才.行政法论丛·第6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27-128.

  {6}许育典.法治国与教育行政[M].元照出版社,2013.133.

  {7}李慧宗.教育行政法要义[M].月旦出版公司,2004.296,121,134,294-295,121,134,294-295,121.

  {8}高家伟.教育行政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288.

  {9}张亮.高校学位授予要件之区分审查论——对指导性案例39号的质疑与反思[J].行政法论丛,2016,19(00):216-236.

  {10}刘跃南,鞠晓雄.超越理论争议和现行制度局限的实践[A].湛中乐.大学自治、自律与他律[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214.

  {11}谭晓玉.权力与权利的冲突与平衡[A].湛中乐.大学自治、自律与他律[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67-168,176.

  {12}法治斌,董保城.中华民国宪法论·修订三版[M].台北空中大学出版社,2001.211.

  {13}湛中乐,等.公立高等学校法律问题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9.368.

  {14}沈岿.析论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A].湛中乐.大学自治、自律与他律[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35,139-140,144.

  {15}许育典.教育宪法与教育改革[M].五南图书出版公司,2005.177.

  {16}沈岿.析论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J].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6):24-34.

  {17}郑磊.论学术自治尊让原则的具体化——基于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39号之展开[J].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3):39-43.

  {18}申素平.谈美国司法上的学术节制原则[J].中国教育法制评论,2004,(00):301-316.

  {19}李烁.美国公立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正当程序审查[J].行政法学研究,2018,(5):136-144.

  {20}周慧蕾.大学学术权力司法规制的国际比较及启示[J].法治研究,2014,(8):106-113.

  {21}廖元豪.评《析论高校惩戒学生行为的司法审查》[A].湛中乐.大学自治、自律与他律[C].北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51-152.

  {22}饶亚东,石磊.通过行政判决再认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案[J].中国案例法评论,2016,(1):24-42.

  {23}韩兵.论高等学校对学生的惩戒权[D].浙江大学,2007.110-111.

  {24}魏海深.法德两国行政法院之异同比较[J].河北法学,2014,(3):141-147.

  {25}董保城.教育法与学术自由[M].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1997.87,86-87,90,97,100,89.

  {26}袁文峰.论高教行政案件中的判断余地之司法审查[J].行政法学研究,2010,(2):81-88.

  {27}吴庚.行政法之理论与实用[M].三民书局,2012.133-134.

  {28}许育典.大学法制与高教行政[M].元照出版社,2014.281.

  {29}魏海深.管办评分离中高等教育协同治理的困境及其突破[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6):165-169.

北大法宝:(www.pkulaw.cn)专业提供法律信息、法学知识和法律软件领域各类解决方案。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