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获奖项目(10个)
★项目名称:张家港市社区协商——基层法治化的新探索
★项目介绍:张家港市在厘清政府与村(社区)权力边界的基础上,设立村(居)民议事会,搭建村(居)民议事平台,并紧扣村(社区)特点,按照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要求,制定自治规范,构建协商机制,把村(居)事务管理、公共服务提供、矛盾纠纷化解、村规民约执行监督纳入协商议事范围,充分保障了村(居)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效激活了村(社区)的自治功能,同时弥补了政府监管力量和执法手段的不足,有力地推动了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颁奖词:张家港市政府以“社区协商”为突破口,通过加强社区协商制度建设、健全社区协商机制、规范社区协商程序、引导社区依法处理社会矛盾,对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行了富有特色和成效的实践和探索,打造了新时期城乡基层治理的新样板。
★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创新实践
★项目介绍:天津滨海新区于2014年5月20日,依法成立了全国第一家行政审批局,将区政府所属18个部门216项审批职责剥离划转到审批局集中直接实施,解决了审批权力碎片化难题,推进了审批规范化和便利化。封存的109枚公章作为审批改革的历史见证被国家博物馆永久收藏。在不足一年时间里,全国有74个市县参照滨海新区模式组建了行政审批局。李克强总理到现场视察并给予全国翘楚的评价,要求新区审批改革做全国的标杆。
★颁奖词:行政审批体制改革一直是法治政府建设中一块难啃的骨头,天津市滨海新区敢为天下先,将行政部门中“含金量”最高的审批权集中起来,并以此为突破口极大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法治观念提升,堪称近年来我国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破冰”之举。
★项目名称:北京第四中院发挥跨区法院独特优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项目介绍:北京第四中院依托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特殊职能定位,率先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将法律援助中心引入立案大厅,有效解决立案难;严格司法审查标准,行政机关败诉率大幅攀升;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经常性地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举办观摩庭审和法制讲座;充分发挥源头预防和决策咨询作用,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前瞻性调研,发送司法建议、公布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成立司法服务办公室,探索建立行政与司法之间互动隔离墙,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颁奖词:作为全国两家首批跨行政区划法院之一,北京第四中院成立两年来,在优化司法审判资源、方便群众参与诉讼、保障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方面都做出了积极探索,其首设的司法服务办公室已经成为司法与行政互动的新“品牌”。
★项目名称:珠海市法制局公平公正公开的全方位行政复议综合改革
★项目介绍:珠海于2013年底启动行政复议改革。全面彻底实施三大核心改革:相对集中复议权,市直部门复议权统一收归市政府行使;设立复议委员会,吸纳体制外专家议决案件;创新审理程序,率先实行开庭审理。通过改革,复议的权威性、中立性和专业性得以确立。三年来,案件量年均增长40%,首选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达80%,复议后提起诉讼的不足10%,复议后败诉率仅3.8%,极大提高了复议在公众心目中的法律地位和公信力。
★颁奖词:珠海市在体制上打破条条限制、集中复议权,直接采纳复议委员会议决结果;在机制上实行受理、审理、决定“三统一”,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标准办案、一个主体决定,在全国率先开庭审理复议案件。在全国上下探索行政复议改革的浪潮中,珠海勇立潮头。
★项目名称:国土资源部“法治国土”项目
★项目介绍:法治国土是法治政府在国土资源领域的具体体现。建设法治国土,就是将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原则贯穿到国土资源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和全民守法三大工程,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具体任务是:严格规范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规范权力运行和监督,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复议和应诉,不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系统法治意识、法治能力和法治水平,从而更好地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颁奖词:“法治国土”建设立足于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将严格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决策和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作为核心内容,为中央政府部门全面践行法治政府目标提供了一个样板。
★项目名称:安徽省黄山市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复议权改革
★项目介绍:2012年,黄山市正式启动了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改革。其特色有四:集中的范围更广——市级所有行政机关的行政复议权全部由市政府行使;集中的内容更多——除了集中受理、审查和决定外,创新增加了“集中执行”的内容;配套的制度更全——先后出台了13项规则或办法;取得的成效显著——主渠道作用充分显现,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普遍增强,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同步提升。
★颁奖词:黄山市集中行政复议权集中的范围更广,集中了市级所有部门的行政复议权;其集中的内容更多,除了通常的集中受理、集中审查和集中决定,还增加了集中执行;其配套的制度更全,先后出台13项规范性文件。集中复议权改革已经成为了黄山市一张闪亮的“法治名片”。
★项目名称:上海市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委员会案审会制度
★项目介绍:该制度具有以下几方面特色:开门复议、阳光办案。专家、当事人和公众参与,复议决定书上网公开。公正、公平与效率兼顾。主要审议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专家委员占多数,并可担任主持人;实行言词审理;与会委员按照“一人一票、多数票决”形成审议意见;个案审议与面上监督相结合。调查权与审议权、建议权与决定权相分离。法制办行使调查权,案审会行使审议权、建议权,复议机关为决定权。积极探索当事人提请审议与选委员、案卷排他制等改革。
★颁奖词:上海市人民政府案审会大量吸收行政复议机构之外的专家学者参与,明确审议权与调查权相分离,实行多数票决制,不断扩大当事人和公众参与,率先将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在遍地开花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改革中独领风骚。
★项目名称:甘肃省政府法制办《甘肃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南》
★项目介绍:该《指南》由清华大学法学院与甘肃省实务部门合作,结合甘肃城管工作实际编写而成。《指南》对城管执法依据、违法情形认定、裁量基准、处理程序和疑难问题处理做了全面、细致、清晰的规定,可为执法人员执法提供便捷、易懂和全面的指导。《指南》确立了“以服务为主,服务管理结合”“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执法理念,并将此理念体现到每一项执法程序和裁量中去。
★颁奖词:该《指南》是学术界和实务界合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好例子。《指南》让城管执法人员对自己权力有多少、依据是什么、法律该如何执行、遇到疑难怎么办都可以“按图索骥”找到答案,又让老百姓对城管部门的权力清单、执法程序、裁量基准一目了然,对推动经济社会相对落后地区的行政执法规范化极具参考价值。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推进权责清单建设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项目介绍:内蒙古自治区和所辖12个盟市、103个旗县目前全部建立并公布了权责清单(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合二为一)。《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是全国权力清单工作的第一部、目前也唯一一部立法。权责清单的出台,使各级政府权力底数不清、职责不明的局面得到根本性改观。权责清单已成为内蒙古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在此基础上公布的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单均成为全国第一张清单。
★颁奖词:清理和公布权责清单是一场政府的自我革命。内蒙古的政府权责清单建设起步早,2014年上半年就完成了对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取消、下放、调整;完成快,成为全国第6个公布省、市、县三级全覆盖、立体式权力清单的省份;法治化程度高,《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权力监督管理办法》是全国权力清单建设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政府规章,首开先河。
★项目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项目介绍:《备忘录》是中国证监会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联合21个部委共同发布的一项重要规范性文件,是证监会创新监管机制和执法手段的一次探索。《备忘录》立足现行法律,汇集了与上市公司行为有关的金融、税收、工商、环保等二十多个领域的法律制度规定,集中提出16项针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主体联合惩戒的法律要求。《备忘录》通过上市公司诚信信息的互联共享、联合惩戒,更好地凝聚执法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激励引导市场主体严格遵法守信。
★颁奖词:证监会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的联合惩戒制度,改变了传统行政监管方式简单、手段单一、主要依靠行政处罚的局面,丰富了监管的资源、手段和方式,通过失信受限和诚信约束,反向激励违法失信当事人主动诚实守信,调节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心理预期和行为决策,引导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守法守信,对于诚信社会建设功不可没。
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15个)
★提名项目:浙江省嘉善县构建“县域善治”体系——实施全国首个简政优权综合改革
★项目介绍:嘉善县在全国率先开展整合力度最大的覆盖执法监管、指挥协调、投诉处理、信访接待“上下游”的大综合改革;推行体制、法制、编制“三制联动”,组合式实施28项简政优权改革,实现政府与市场、社会的友好“握手”。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牵头的第三方评估组高度评价嘉善县域善治经验,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其专报上作出重要批示。
★提名项目:河北省廊坊市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
★项目介绍:廊坊市政府通过对现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改完善,围绕国务院法制办提出的“界定审查范围、明确审查标准、规范审查流程、创新审查方式、强化审查力量”五个方面问题逐一破题,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提名项目: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规则》
★项目介绍:《深圳市网络交易合同规则》填补了法律法规在网络交易合同监管中的空白,为国家电子商务立法立标探路;营造了电子商务可信交易环境,促进电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为网络交易纠纷解决提供证据支持,维护经营者与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圳市市场与质量监管委员会的这一探索生动了诠释了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代法治理念。
★提名项目:吉林省四平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
★项目介绍:四平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是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以政府行政违法投诉举报中心为载体,以纪检监察机关追责为支撑,通过建立案件“双移送”、全程监督、信息通报和联席会议等系列工作机制,有效融合纪检监督、层级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内部和外部监督主体,形成的一整套闭环式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提名项目:浙江省义乌市行政复议局设立实体复议机构行政复议局
★项目介绍:2015年8月,以“复议权集中行使、让专业人员办专业事情”为导向的行政复议义乌改革试点正式启动。改革一年多来,大量行政争议被解决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行政程序当中,复议收案数的大幅增长、案结事了率不断提高,复议已逐渐成为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提名项目:四川省乐山市政府、乐山市中院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
★项目介绍: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机制是乐山市人民政府和市中级人民法院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而共同创设的一项机制,机制建立以来,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规范行政权力的文件,主动公布市级权责清单6135项,坚持对行政重大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支持和配合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57.2%,大量群体性涉府案件得到有效化解。
★提名项目:四川省成都市政府法制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标准化探索
★项目介绍:成都市法制办的主要做法是通过认真梳理,精心设计,最终编定和实施了由81个标准构成的事前审查《标准化作业表》和125个标准构成的备案审查《标准化作业表》。有效解决了合法性审查中长期存在的“方向不明”“范围不清”“标准不一”的难题,切实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
★提名项目:广东省政府法制办建立依法行政考评制度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公众参与
★项目介绍:广东省制定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依法行政考评办法》,连续三年开展对各地各部门的依法行政考评工作。通过建立依法行政考评信息系统,将考评扣分证据固化,实现对指标扣分的多人交叉复核,有效规制了考评裁量权,避免不同考评组裁量权不一致的问题。这一被誉为“广东法治模式”的创新之举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也为让“依法治国”从政治理想变为现实制度提供了可操作的路径借鉴。
★提名项目:福建省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生态综合执法
★项目介绍:大田县生态综合执法局为福建省首家实施相对集中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权的单位。解决了生态环境领域多头监管、权责不明、执法缺位等现实问题;改变了一个行政机关“自批、自管、自查、自罚”的管理模式;实现了生态环境领域管理权、审批权与监督权、处罚权分离;建立了一支权责统一、执法高效的专业队伍。
★提名项目:天津市政府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项目介绍:天津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出了街镇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内容是赋予街镇与其管理责任相适应的执法权,在街镇组建一支综合性强、反应迅速的执法力量,通过执法重心下移,缩短了执法半径,提高了执法效率,填补了执法空白,初步形成了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提名项目:青海省政府法制办《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
★项目介绍:《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于2013年11月18日以省政府第99号令公布,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三年来,青海省法制办始终把落实好《办法》作为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要抓手,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抓试点、带全面”,进一步细化制度措施,强化宣传培训,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制度,清理工作全面完成,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提名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审管分离”新机制,“一局一章”管审批——银川市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成效卓著
★项目介绍:银川行政审批服务局2014年11月5日成立,形成“五个一”工作机制:“一局一章管审批”“一个系统提效率”“一个平台跟全程”“一个网站全公开”“一套机制保规范”。通过“七轮”审批“瘦身”“一表通”便捷审批、简化项目审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同城通办”“审批改备案”等改革;利用“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审批APP”“审管信息互动”等平台,实行“柜员制”“窗口无否决权”服务,激活“双创”热情,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提名项目: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行“四公开一监督”权责清单制度
★项目介绍:为了破解首都大气污染、卫生脏乱、交通拥堵和违法建设等“大城市病”,推行四公开一监督权责清单制度:公开城市管理责任部门清单;公开责任部门的执法职责和查处标准;公开责任部门的城市管理网格化机制及责任人;公开责任部门“月检查、月曝光、月排名”的城市管理执法数据。一监督是北京市城管执法协调领导小组监督各级政府、执法部门履职情况。“四公开一监督”有效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庸懒散浮拖等政风行风问题。
★提名项目: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政府推行“法制秘书”制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项目介绍:积极探索推进公职律师和为政府领导配备“法制秘书”,是阿左旗政府依托政府公职律师队伍全面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的一项有益尝试。阿左旗政府法制秘书主要协助政府领导对重大行政决策提出法律建议、对以旗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进行草拟或法律审查、对规范性文件及部分涉及法律事务的文件进行前期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审查、协助解决有关法律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协助调查处理重大事件、事故和其他社会矛盾纠纷,积极参与处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提名项目:浙江省政府法制办《浙江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
★项目介绍:这是一部对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作出全面规定的省级政府规章,实施后,行政行为更加严明高效,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行为更加规范;省内149.54万家企业普遍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环境更加宽松、透明、公正,税费负担显著减轻,诉求表达更加便捷,企业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