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学术资源

法治政府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资源 -> 行政法学前沿 -> 法治政府研究 -> 正文

严存生:“全球化”时代与“一带一路”的法治建设

信息来源:《上海政法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19-06-25

【注释】 本文系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7VHJ005。

[1]参见《一带一路(国家级顶层合作倡议)》, https://baike.baidu.com,百度百科,2018年12月5日访问。

[2]参见储殷:《“一带一路”是中国智慧对全球化的“反哺”》,http://www.cri.cn/,国际在线网,2018年11月2日。

[3]反全球化者并不反对一般的经济全球化,他们主要是反对西方垄断资本、国际金融资本扩张和剥削的全球化,反对不公正、不平等的经济全球化,反对那种只给资本家和跨国公司带来超额利润,给富国带来福音,而给劳动阶级和发展中国家带来剥削和贫穷甚至灾难的全球化。详细论述可参见严存生:《法的“一体”和“多元”》,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221-224页。不过,近来在西方发达国家中的一些人,如美国现任总统特朗普,由于看到全球化发展中的这一反霸权主义的趋势,因而真正的反起“全球化”来。特朗普上台以来,不但采取了一系列反对全球化成果的举措,退出一个又一个的国际组织,撕毁一个又一个已达成的国际协议,在科学技术上搞垄断封锁,在贸易上不遵守自由贸易的原则,搞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他以势压人,不讲道理,不讲信用,肆意地讹诈、制裁其他国家。而且在2018年9月26日的联大会上的一般发言中,他竟公然说,他拒绝全球化思潮。显然,这是因为在“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中要革美国霸权主义特权的命。

[4]“一带一路”的英文为“Belt and Road Initiative”,汉语全拼为“yidaiyilu”。初步估算,“一带一路”沿线共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

[5]参见李壮:《“一带一路”助推区域大合作》,《今日中国》2014年第9期。

[6]《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的愿景与行动》,https://m.people.cn,人民网,2018年12月6日访问。

[7]同上注。

[8]参见《大道致远,海纳百川——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五周年记》,《人民日报》2018年8月27日。

[9]参见《大道致远,海纳百川——习近平主席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五周年记》,《人民日报》2018年8月27日。

[10]同上注。

[11]参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愿景与行动的20条“干货”》,http://www.xinhuanet.com,新华网,2018年9月19日访问。

[12]参见严存生:《法治建设的新维度》,《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13]参见强子:《“一带一路”打开“筑梦空间”》,《当代江西》2014年第8期。

[14]参见[英]桑托斯:《迈向新法律常识》,刘坤伦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523页。

[15] 2017年12月20日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主持例行记者会上有的记者问:“日前,美国政府高官表示,中国试图通过‘一带一路’倡议建立自己的规则和准则。中方对此有何看法?”她回答说:“‘一带一路’倡议旨在促进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对接各国政策和发展战略,实现共同发展。中方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推进‘一带一路’合作,也就是有事大家商量着办,不存在‘一言堂’的情况。中方从来没有、也不会寻求建立一国主导的规则。”又说:“‘一带一路’倡议不是要搞什么‘小圈子’,也不针对任何国家,而是开放、包容的。我们欢迎各方积极参与其中,也希望有关方面客观、理性看待‘一带一路’建设。”参见2017年12月20日“环球网综合报道”。

[16]参见严存生:《法的多元性的哲理思考》,载何勤华编:《多元的法律文化》,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01页。

[17]参见严存生:《法治建设的新维度》,《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18]“世界法”(World law),即与“世界政府”相配套的通行于全球的法,是西方一些法学家所提出的设想。其最早见于美国的庞德,在1947所写的《新的万民法》一文中,他主张建立“一个世界范围的法律秩序”,它是国际法发展的第二个阶段,即不仅为了维护世界和平,而且为了促进人类的普遍幸福。在1959年出版的《法理学》中把这种法称为“世界法”。参见[美]庞德:《法理学》(第1卷),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60-271页。

[19][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148页。

[20][古希腊]亚里士多德:《亚里士多德伦理学》,向达、夏崇璞译,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第103页。

[21]“法治社会”一词有广狭二义。狭义的“法治社会”仅指基层社会治理中“法治化”建设。对此已有许多论述。系统的理论论述参见吴爱英在《求是》2014年第24期上的《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一文。我国当前“法治社会”建设突出表现于“党内法规”建设和基层自治社会的民主法治建设。后者的典型很多,如浙江诸暨市的“枫桥经验”。论述者很多,恕不一一举例。

[22]参见2018年8月习近平在其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讲话中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23]参见严存生:《关注我国法治建设的新维度》,《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3期。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