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学术资源

行政行为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资源 -> 行政法学前沿 -> 行政行为研究 -> 正文

行政机关拟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信息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0-11-08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杨维汉、周英峰) 针对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过大、执法随意性强的问题,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严格规范裁量权行使,避免执法的随意性。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意见要求,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要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

    意见还强调,要健全行政执法调查规则,规范取证活动。行政执法机关处理违法行为的手段和措施要适当适度,尽力避免或者减少对当事人权益的损害。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

    意见还指出,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质量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加强执法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要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