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叶必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无效行政行为的探索”,载《法学研究》2013年第6期。
[2][德]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51页。
[3][德]奥托·迈耶:《德国行政法》,刘飞译,商务印书馆2013年版,第100页。
[4][德]胡芬:《行政诉讼法》,莫光华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24页。
[5]张旭勇:“权利保护的法治限度——无效行政行为的理论与制度的反思”,载《法学》2010年第9期。
[6]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59页。
[7][德]平特纳:《德国普通行政法》,朱林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7页。
[8]章志远:“行政法公民拒绝权研究——以人权三种存在形态理论为分析视角”,载《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5月。
[9]何海波:“公民对行政违法行为的藐视”,载《中国法学》2011年第6期。
[10]王利明:《法律解释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84页。
[11]王名扬:《法国行政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20页。
[12]胡建淼:《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92页。
[13][德]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52页。
[14]姜明安主编:《行政程序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91页。
[15]江必新:《中国行政诉讼制度之发展》,金城出版社2001年版,第177页。
[16]韩世远:《合同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144页。
[17]陈慈阳:《行政法总论:基本原理、行政程序及行政行为》,翰芦图书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第554页。
[18][德]胡芬:《行政诉讼法》,莫光华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326页。
[19]王锡锌:“行政行为无效理论与相对人抵抗权问题探讨”,载《法学》2001年第10期,第20页。
[20]王利明:“关于无效合同确认的若干问题”,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2年第5期。
[21]潘昌锋、孔令媛:“行政诉讼确认无效判决的适用”,载《人民司法》2015年第7期。
[22]孙笑侠:“司法权的本质是判断权——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十大区别”,载《法学》1998年第8期。
[23]陈玉领:“确认无效判决司法适用论”,载《福建法学》2014年第2期。
[24][日]盐野宏:《行政救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53页。
[25]袁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208页。
[26]梁君瑜:“论行政诉讼中的确认无效判决”,载《清华法学》2016年第4期,第1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