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张明杰:《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19页。
[2]李广宇:《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89页。
[3]周汉华主编:《外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比较》,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第253页。
[4]托比·曼德尔:《信息自由:多国法律比较》(第二版修订本),龚文庠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46页。
[5]张明杰:《开放的政府一一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7页。
[6]托比·曼德尔:《信息自由:多国法律比较》(第二版修订本),龚文庠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26页、第150页。
[7]后向东:《美国联邦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85页。
[8]后向东:《美国联邦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14年版,第78页。
[9]高鸿:“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滥用及其规则”,载《人民司法·案例》2015年第10期。
[10]李广宇:《政府信息公开司法解释读本》,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9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