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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讯|潜心几十载,凝练著一书:胡建淼教授独著《行政诉讼法学》出版

信息来源:规制与公法 发布日期: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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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学》不仅资料详尽、案法理高度结合,而且凝结了作者三十余年行政诉讼法教学经验与研究成果及二十余年律师实务所得,涵盖行政诉讼法学领域之基本问题,并真实完整地反映我国当今行政诉讼法制度的全貌。故此,本书不仅适合行政法专业学生学习使用,对欲在本领域进行深入研究的学者,亦为上佳之选。



作者简介

胡建淼,男,195711月生于浙江省慈溪市,1989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19958月起任原杭州大学副校长,19989月起任浙江大学副校长,200710月起任浙江工商大学校长,201012月调任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

现为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建淼专家工作室领衔专家,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兼行政法治研究会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东亚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行政法研究会顾问,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和案例指导工作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市第十四届、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和法制委员会成员,北京市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主任。

1993年起享受国务院人民政府特殊津贴1995年获中国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1997年入选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曾兼任律师和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3年。

长期从事公法和行政法研究,自1990年以来,曾到美国斯坦福大学、英国爱丁堡大学、澳大利亚西澳大学、德国基尔大学、法国马赛大学等作过访问学者或学术交流。自1987年以来,共出版《行政法学》《比较行政法》《论公法原则》《行政强制法论》等著作九十余部(含合著),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余篇(含合著)。


内容简介

本书是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全新法律规定及其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法学的概念、理论、制度进行全景式介绍与阐释的法学教材,亦为我国著名行政法学专家胡建淼教授的独著式代表作。在结构上,全书共设八篇十八章,分为绪论-诉讼范围-组织和管辖-诉讼主体-证据和依据-普通诉讼程序-特别类型和特别规定-程序保障制度,以建构我国行政诉讼法学知识体系;在体例上,每章设有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疑难问题探讨,在条分缕析的同时,更启发读者深入思考,以实现理论与实践、基础与前沿、知识与思考的融合。


序言

对我而言,2019年春节的最伟大贡献就是历时三年的个人独著《行政诉讼法学》终于脱稿。

作为教育部和司法部“九五普通高等教育教材”之一,由我一人独著的《行政法学》自1998年由法律出版社初版以来,到2015年已至第四版。它以资料详尽、“案·法·理”高度结合而著称,受到各高校的欢迎。法律出版社一直希望我能撰写一本《行政诉讼法学》,风格与上述《行政法学》一致,作为与前者配套的“姐妹教材”。几经“思想动员”,特别是陈慧女士的精心协助,我终于答应了法律出版社的要求。

承担撰写《行政诉讼法学》教材这一任务后,我从2016年开始撰稿,一写不可收拾,篇幅与时间都远远超过了我的预期,到2019年年初才勉强完成。其中的一个原因是:2018年年初当我完成全书4/5篇幅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并且取代和废止了前两个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8号)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为了结合新的司法解释,我不得不对整本书稿进行重新改写。

中国正处于法律法规频繁修改的时期。当我2018年下半年接近完成全稿时,又发现教材中所引用的大量法律法规被修改,特别是法官法、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于2017年、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公务员法等于2018年再次修改,我的书稿不得不再次作相应修改。

本教材由八篇18章构成。第一篇绪论,包含了第一章行政诉讼和第二章行政诉讼法,阐述了行政诉讼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第二篇诉讼范围,包含了第三章行政诉讼范围(一)和第四章行政诉讼范围(二),分别从理论标准和事项标准阐述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第三篇组织和管辖,包含了第五章行政审判组织和第六章行政诉讼管辖,阐述了我国行政审判组织和管辖制度;第四篇诉讼主体,包含了第七章行政诉讼原告、第八章行政诉讼被告和第九章行政诉讼其他参与人,阐述了行政诉讼当事人和其他参与人的认定规则;第五篇证据和依据,包含了第十章行政诉讼证据和第十一章行政诉讼依据,分别阐述了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和法律适用;第六篇普通诉讼程序,包含了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第十三章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第十四章行政诉讼再审程序和第十五章行政诉讼执行程序,阐述了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第七篇特别类型和特别规定,包含了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特别类型和第十七章行政诉讼特别规定,阐述了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一些特别规定;第八篇程序保障制度,设第十八章行政诉讼保障制度,阐述了行政诉讼中的一些基本辅助性制度,如诉讼回避和诉讼保全等制度。

教材每章都设有“本章小结”“法规链接”“案例讨论”“复习思考题”。为探讨中国行政诉讼前沿的理论与实务问题,每章还设有“疑难问题探讨”。该教材与另一部独著教材《行政法学》(法律出版社2015年第4版)构成姐妹篇,其风格完全一致:以资料详尽、“案·法·理”高度结合为特点。此外,从技术上讲,本教材的写作还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1.论之有据。写作做到论之有法、论之有案、论之有理。一些主要观点,有法律依据的,一定要注明法律依据;有对应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的,尽量结合使用;有理论依据的,尽量表明该理论的出处。

2.区别是然与应然、主流观点与非主流观点。本教材将现行的法律制度和主流观点交代清楚,同时也不失保留对前沿性问题的探讨。将前者置于主体板块阐述,将后者置于“疑难问题”中探讨。疑难问题限于每章正文没有写清楚,或者学术界有不同意见的,或者本人也有疑问者的内容。

3.扩展相关知识。当阐述某些行政诉讼法概念,它又关联到其他学科的知识时,教材尽可能作拓展介绍,以扩大读者的知识面。例如,当阐述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时,讲到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不得公开时,会通过注释分别介绍什么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4.多采用表格、汇综和索引,以勾勒知识的清晰性。本教材使用了几十张图表,便于读者尽快掌握行政诉讼法知识。

本教材引用资料,截至2019年2月2日。

本教材受到了宋华琳教授的协助,一并感谢。

胡建淼

2019年2月3日

于北京·垂虹园

又及:2019年6月拿到本书校对稿时,发现本书所使用的中国法规中又有几个法规被修订。为了结合最新法规,我们又对稿子的相应部分作了修改,本教材引用资料的截止时间随之调整到2019年6月25日。特此说明。


目录


细目

第一篇绪论

第一章行政诉讼

第一节行政诉讼的概念

一、行政诉讼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的特征

三、行政诉讼相关区别

第二节行政诉讼的类型

一、行政诉讼的类型化

二、国外行政诉讼的类型

三、中国行政诉讼类型关系

第三节行政诉讼的功能

一、解决行政争议

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行政诉讼旨在“控制权力”还是“维护权力”?

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功能何以体现?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行政诉讼法及其历史发展

一、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

二、行政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三、行政诉讼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一、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三节行政诉讼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行政诉讼法的指导思想

二、行政诉讼法基本原则

三、行政诉讼法特有原则

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如何理解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平等?

二、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原则到底是绝对原则还是相对原则?

三、如何评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行政诉讼范围(一)

第一节行政诉讼范围及其划定

一、行政诉讼范围

二、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意义

三、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因素和方式

四、确定行政诉讼范围的两条主线

第二节“行政行为”的范围

一、行政活动与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概念演进

三、《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行为”的定位

四、从行政行为范畴看诉讼范围

五、从行政决定与行政规定看诉讼范围

第三节“合法权益”范围

一、公民权利与利益的概念基础

二、“人身权、财产权”的限制与突破

三、从“人身权、财产权”到“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四、解读《行政诉讼法》(2017)第12条第1款第12项

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新行政诉讼法为何要以“行政行为”代替“具体行政行为”?

二、行政行为侵犯公民的“政治权利”到底是否可诉?

三、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合法权益”是否必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行政诉讼范围(二)

第一节行政诉讼肯定范围

一、行政处罚行为

二、行政强制行为

三、行政许可行为

四、行政确权行为

五、行政征收征用和补偿决定

六、行政不作为

七、侵犯经营权

八、认为侵犯公平竞争权

九、违法要求履行义务

十、认为侵犯社会保障权

十一、行政协议及行为

十二、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二节行政诉讼否定范围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行政机关人事管理行为

四、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第三节特别情形可诉性的明确

一、《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列举的不可诉情形

二、政府机关对国有企业及资产监督管理行为

三、其他司法文件及指导性案件所表明的态度

第四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是否内部行政行为一概不可诉?

二、政府采购行为是否可诉?

三、“责令改正违法”属于什么行为性质?是否可诉?

四、如何分辨公安机关的行政行为与刑事侦查行为?

五、公安交通部门对驾车者违章“记分”是否可诉?

六、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火灾事故认定等行为是否可诉?

七、对土地的征收决定是否可诉?

八、行政机关对当事人上“黑名单”是否可诉?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行政审判组织

第一节行政审判体制

一、世界行政审判体制

二、行政法院体制与普通法院体制

三、中国行政审判体制

第二节行政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一、行政审判组织

二、人民法院组织体系

三、普通法院与行政审判权

四、专门法院与行政审判权

五、巡回法庭和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

第三节行政审判机构——行政审判庭

一、设立行政审判庭的依据

二、行政审判庭的组织和职能

第四节行政审判人员——行政审判法官

一、法官

二、行政审判法官

第五节合议庭与审判委员会

一、合议庭

二、审判委员会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中国行政审判体制应当如何改革?

二、在中国有必要设立行政法院吗?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六章行政诉讼管辖

第一节行政诉讼管辖理论

一、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诉讼管辖相关概念区别

三、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和制度结构

四、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意义和原则

第二节行政诉讼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节行政诉讼地域管辖

一、地域管辖概念和确定原则

二、地域管辖制度结构

三、一般地域管辖制度

四、特殊地域管辖制度

第四节巡回法庭、专门法院和跨行政区划法院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管辖

二、海事法院的管辖

三、知识产权法院的管辖

四、跨行政区划法院的管辖

第五节行政诉讼其他管辖

一、相对集中管辖和异地交叉管辖

二、提级管辖和一并管辖

三、指定管辖

四、移送管辖

五、管辖权转移

第六节管辖恒定原则与管辖权异议

一、管辖恒定原则

二、管辖权异议及条件

三、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

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最高人民法院是否有权确立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

二、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是否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如何把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范围?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七章行政诉讼原告

第一节行政诉讼原告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诉讼原告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政诉讼原告的相关概念

三、行政诉讼原告的种类与诉讼地位

第二节行政诉讼原告范围的拓展

一、从主观标准到客观标准

二、从相对人到相关人

三、从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到利害关系

第三节行政诉讼原告资格

一、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理论

二、行政诉讼原告的载体: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三、行政诉讼原告的载体:行政相对人与行政相关人

四、行政诉讼原告的诉讼能力

五、原告与行政行为之间的利害关系

第四节原告资格的具体认定

一、有关权益人的原告资格

二、有关企业和出资人的原告资格

三、有关农村经济中的原告资格

四、基于程序而形成的原告资格

第五节原告资格的转移

一、原告资格的转移的特征和条件

二、公民原告资格的转移

三、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资格的转移

四、原告资格转移的程序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如何理解“利害关系”与“法律上利害关系”之间的区别?

二、国有企业被处分,其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三、公民的监护人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四、在拐卖人口案件中家属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五、死亡公民的近亲属起诉是否存在顺序问题?其是否有平等的诉权?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八章行政诉讼被告

第一节行政诉讼被告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诉讼被告的概念与特征

二、行政诉讼被告的相关概念

三、行政诉讼被告的种类和诉讼地位

第二节行政诉讼被告资格

一、行政诉讼被告资格理论

二、行政诉讼被告载体

三、被告的诉讼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第三节被告资格的具体认定

一、直接诉讼案件中的被告

二、经过复议的行政案件中的被告

三、授权关系中的被告

四、委托关系中的被告

第四节司法解释所明确的被告

一、《行政诉讼法解释》(2018)

二、《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四、《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节共同被告的资格认定

一、必要共同诉讼与普通共同诉讼

二、行政主体之间的共同被告

三、行政复议关系中的共同被告

四、非行政主体的共同被告问题

第六节被告资格转移和被告的追加、变更

一、被告资格的转移

二、对被告的追加

三、变更被告与被告的变更

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国家、国务院、党组织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吗?

二、在行政不作为状态中,是否存在共同不作为的被告?

三、授权依据法不够格时,可否视为委托并由此确定被告?

四、受委托组织超越委托权限时,以谁为被告?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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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九章行政诉讼其他参与人

第一节行政诉讼第三人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与原、被告

三、行政诉讼第三人种类、情形和地位

四、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时间和方式

第二节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和共同诉讼代表人

一、行政诉讼法定代表人

二、共同诉讼代表人

第三节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相应工作人员

一、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界定

二、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诉讼地位

三、行政机关相应工作人员及诉讼地位

第四节行政诉讼代理人

一、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诉讼代理人种类及范围

三、对诉讼代理人的授权委托

四、行政诉讼代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五、行政诉讼代理人——律师

第五节行政诉讼其他参与人

一、证人

二、鉴定人

三、翻译人员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是否也存在具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与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之分?

二、《行政诉讼法》(2017)第29条第2款规定第三人的上诉权是基于主观标准还是客观标准?

三、律师作为被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时,是否依然拥有调查和收集证据的权利?

四、在同一个案件中,一个诉讼代理人是否可以同时代理多个当事人进行诉讼?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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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章行政诉讼证据

第一节行政诉讼证据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

二、行政诉讼证据的法律特征

三、行政诉讼证据与行政程序证据

四、行政诉讼中的“新的证据”

第二节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和要求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数据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三节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及分配

一、举证责任及后果

二、被告的举证责任

三、原告的举证责任

四、第三人的举证责任

第四节证据的提交、补充、调取和保全

一、证据的提交

二、证据的补充

三、证据的调取

四、证据的诉讼保全

第五节对证据的交换、质证和认证

一、对证据的交换

二、对证据的质证

三、对证据的认证

四、最佳证明与认证规则

五、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六节关于证人和执法人员的出庭

一、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与义务(作证的豁免)

二、申请出庭与传唤出庭

三、证人出庭费用及承担

四、当事人和执法人员出庭说明

五、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如何为行政诉讼证据重新定性?

二、行政诉讼证据是否只限于《行政诉讼法》(2017)第33条规定的八种?

三、行政机关据以作出行政行为的规范性文件是否也属于证据?

四、禁止被告事后补证,这里的“事后”在时间上如何把握?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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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一章行政诉讼依据

第一节行政诉讼依据及适用

一、行政诉讼依据

二、行政诉讼依据与行政行为依据

三、行政诉讼依据的适用

第二节行政诉讼依据范围及效力等级

一、行政诉讼依据的范围

二、行政诉讼依据的效力等级

三、行政诉讼对民事诉讼法的适用

第三节行政诉讼依据的适用原则

一、适用法律、法规、参照规章原则

二、地域适用原则

三、就近适用原则

四、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五、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六、有利于相对人原则

七、不让违法者获益原则

第四节行政诉讼依据的冲突及处理

一、行政诉讼依据的冲突

二、下位法与上位法的抵触

三、行政诉讼依据的改变、撤销和裁决

第五节行政诉讼依据的选择和引用

一、规范依据的选择规则

二、几项特殊的选择规则

三、直接选择与请示选择

四、裁判文书对规范依据的引用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行政诉讼可以适用宪法吗?

二、行政诉讼可以适用民事或刑事法律规范吗?

三、其他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依据吗?

四、国务院的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具有同等效力吗?

五、相对人行为时法、行政主体处理时法与人民法院审判时法不一致时如何适用?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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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第一审程序

第一节起诉

一、起诉的概念和特征

二、起诉方式和条件

三、前置性程序

四、起诉期限

五、起诉期限的扣除和延长

六、几种特殊情况的起诉

七、起诉状和有关材料

第二节受理

一、立案审查和受理

二、立案登记制

三、驳回起诉

四、对受理行为的程序规制

五、答辩和答辩状

第三节审理

一、审理的基本方式

二、审理中需处理的几个关系

三、庭审的基本程序

四、审理中被诉行政行为的改变

第四节裁判(一)

一、行政裁判概述

二、行政裁定

三、行政判决

四、判决的基本范畴

五、判决的宣告方式

第五节裁判(二)

一、驳回诉讼请求判决

二、撤销判决

三、履行判决

四、给付判决

五、确认违法判决

六、确认无效判决

七、变更判决

八、其他判决

第六节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特征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三、简易程序的简化内容

四、简易程序的转换

第七节一审审限

一、审限和时间长度

二、审限的计算

三、审限的延长

第八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履行判决只适用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法定职责案件,还是适用所有的行政不作为案件?

二、起诉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无效,是否不受时效限制?

三、因不动产提起诉讼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是否适用所有行政案件?

四、简易程序是否只限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

五、“明显不当”与“滥用职权”之间是什么关系?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三章行政诉讼第二审程序

第一节上诉

一、上诉及上诉人

二、上诉状和上诉行为

三、上诉裁判和二审法院

四、上诉期限

五、不上诉或逾期上诉的后果

第二节受理

一、接收上诉状

二、审查与立案

三、组成合议庭

第三节审理

一、审理形式:开庭审理和公开审理

二、审理范围:全面审查

三、审理程序

四、审理地点

第四节裁判

一、对上诉案的具体裁判

二、关于发回重审次数的限制

三、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判决

第五节二审审限

一、审限和时间长度

二、审限的计算

三、审限的延长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对上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是否违背“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

二、二审中行政机关能否改变被诉行政行为?

三、行政诉讼需要确立上诉禁止不利变更吗?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四章行政诉讼再审程序

第一节再审制度

一、再审的概念和特征

二、再审类型

三、再审与一二审的关系

四、再审的法律意义

第二节再审范围和条件

一、再审范围

二、再审条件

第三节当事人申请再审

一、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权利

二、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三、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与方式

四、再审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第四节人民法院提起再审

一、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

二、基于自我监督的再审

三、基于层级监督的再审

第五节人民检察院监督再审

一、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权

二、人民检察院抗诉与再审

三、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与再审

四、当事人申请抗诉和检察建议

五、人民法院对抗诉案的处理

第六节再审法院和再审案件的处理

一、再审法院

二、立案审查

三、再审案件的处理

四、再审不停止原裁判执行原则

五、申请再审一次原则

第七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再审是否适用所有裁定?

二、行政机关是否也可以申请再审?

三、人民检察院是否对“违反自愿原则”的调解书不得抗诉?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五章行政诉讼执行程序

第一节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执行力

一、行政诉讼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二、判决、裁定和调解的执行力

三、行政诉讼执行的分类

第二节执行主体及管辖

一、执行主体

二、执行管辖

第三节执行对象和执行措施

一、执行对象与执行措施

二、对行政相对人的执行措施

三、对行政主体的执行措施

第四节申请执行和移送执行

一、执行申请人及申请期限

二、申请材料

三、申请方式

四、移送执行

第五节立案和执行程序

一、立案审查

二、执行前的准备

三、执行程序

四、执行异议和权利救济

五、执行和解、中止、终结、结案和回转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行政机关到底是否具有普遍的行政诉讼执行权?

二、行政机关对司法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执行属于什么性质?

三、行政诉讼执行适用执行和解吗?

本章小结

法规链接

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六章行政诉讼特别类型

第一节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一、政府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可诉性

三、政府信息公开诉讼

第二节行政赔偿和补偿诉讼

一、行政赔偿和补偿

二、行政赔偿诉讼

三、独立请求赔偿诉讼的程序

四、行政补偿之诉

第三节行政协议诉讼

一、行政协议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协议诉讼及受案范围

三、行政协议诉讼的当事人

四、行政协议诉讼的程序制度

五、行政协议诉讼中的判决

第四节行政公益诉讼

一、行政公益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

三、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

四、行政公益诉讼当事人和诉讼管辖

五、行政公益诉讼程序

第五节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诉讼

一、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诉讼的确立

二、“维持”决定与共同被告的认定

三、诉讼管辖的确定

四、举证责任的分配

五、审理与判决

第六节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的诉讼

一、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案件

二、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的条件

三、相关民事争议一并处理诉讼的申请与立案

四、法院管辖和审查

五、法院判决和当事人上诉

六、民事争议一并处理的诉讼费用

第七节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的诉讼

一、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一并审查案件

三、一并审查请求的提出与受理

四、法院管辖和审查

五、处理结果和监督

第八节对非诉行政行为的执行

一、非诉行政行为执行的概念和特征

二、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条件

三、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管辖和执行措施

四、行政机关申请的非诉执行:审查和执行程序

五、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

六、权利人申请的非诉执行

七、关于“裁执分离”的改革

第九节涉外行政诉讼

一、涉外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

二、涉外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

三、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

四、委托中国律师的规定

第十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行政协议诉讼是否只限于针对行政协议行为的诉讼?

二、在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诉讼中,为什么人民法院不能只审查复议行为?

三、原告不申请,人民法院对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能主动审查吗?

四、相对人不起诉但申请了复议,行政机关还可申请非诉执行吗?

五、人民法院在非诉执行程序中的执行行为是行政行为还是司法行为?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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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七章行政诉讼特别规定

第一节关于行政诉讼中的司法调解

一、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原则及例外

二、适用司法调解的行政案件

三、司法调解的原则和基本要求

四、司法调解的法律程序

五、司法调解的法律效力

第二节关于行政许可诉讼的规定

一、许可诉讼的受理范围

二、被告的认定

三、起诉和受理

四、审查和判决

五、证据和法律适用

六、赔偿补偿及调解

第三节关于土地房屋诉讼的规定

一、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节关于商标授权确权诉讼的规定

一、对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行为审查的范围

二、禁止注册商标

三、商标的显著特征

四、驰名商标的保护

五、代理人、代表人申请商标

六、当事人的在先权利

七、不当手段和恶意注册

八、商标评审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九、审理和裁判

第五节关于工伤保险诉讼的规定

一、有关工伤及有关情形的认定

二、有关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认定

三、对第三人的追诉不影响工伤认定

四、有关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

五、有关工伤认定案件的审理

第六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对行政案件的司法调解是否不得超越自由裁量范围?

二、对行政案件的司法调解,是否适用所有的诉讼阶段?

三、房屋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供的房屋登记申请材料负有多大的审查责任?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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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第十八章行政诉讼保障制度

第一节诉讼回避制度

一、回避的概念和定性

二、回避制度的法律依据

三、回避人员和回避事由

四、回避的申请和决定

第二节诉讼保全制度

一、诉讼保全的概念及法律依据

二、保全法院和保全措施

三、保全申请与裁定

四、提供担保

五、财产保全的解除

第三节行政行为的先予执行和停止执行

一、诉讼不停止行政行为执行原则

二、停止执行

三、先予执行

第四节缺席判决、诉讼处罚和犯罪移送

一、当事人不到庭和缺席判决

二、对妨碍诉讼的处罚制度

三、对违法乱纪行为监督和犯罪移送

第五节撤回诉讼与重新诉讼

一、撤回诉讼

二、重新诉讼

第六节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

一、诉讼中止

二、诉讼终结

第七节期间、送达、费用

一、期间

二、送达

三、诉讼费用

第八节若干疑难问题探讨

一、如何解读《行政诉讼法》(2017)第55条?

二、法官和律师是师生关系是否适用回避?

三、诉讼不停止执行与先予执行制度是否矛盾?

四、每周的双休日是否属于“节假日”?

本章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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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讨论

复习思考题

行政诉讼制度归纳表

表1原告提起行政诉讼期限表

表2原告认定情形归纳表

表3被告认定情形归纳表

规定复议前置诉讼的法律行政法规目录

直接赋予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授权法律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