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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的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2-28

关于评选“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的公告

为推动检察公益诉讼事业发展,扩大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件影响,特举办“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评选活动。本届评选活动由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湘潭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联合举办,由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具体承办。现将评选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评案例材料提交时间


  2022年2月25日-2022年4月15日


  二、精品案例评选的基本要求


  (一)评选要求


  “检察公益诉讼精品案例”是指各地检察机关上一年度(2021年度)办理的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案件质量效果等符合评选标准、对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工作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案例。


  (二)评选标准


  1.规范性。参评案例符合检察机关办案规范、程序公正,案件事实清楚;参评案件所涉法律文书齐备、说理充分、可公开查询。


  2.创新性。参评案例对办案领域、办案机制或者相关理论有创新和突破。参评案例属疑难复杂案件,在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参与社会治理等方面达到新的高度。


  3.社会影响力。参评案例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媒体的正面宣传,具有“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三、参评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


  各单位推荐的精品案例需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


  1.案例介绍应包括要旨、案情、典型意义等内容,案例介绍应文字精炼,详略得当,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2.通过诉前程序予以解决的案件需要提交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回复函或其他诉前程序材料。


  3.通过诉讼程序予以解决的案件需要提交检察建议书、检察建议书回复函、起诉书、判决书等案件材料。


  4.填写并提交《2021年度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例”信息登记表》(表格等可从郑州大学法学院官网、“公益法韵”公众号下载)。


  四、参评案例材料提交邮箱


  gongyifayun@163.com


  五、联系人


  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


  刘鋆 15638120215


  沈思达 17839988065


  李巍华 13949089437


  郑州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院


  西北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


  湘潭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中心


  中国政法大学检察公益诉讼研究基地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