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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创新计划”申报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0-07-08

“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创新计划”申报公告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在共享经济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共享经济是以互联网为平台的新型经济模式,对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给我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峻挑战,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精神,推动共享经济领域的包容审慎监管和法律规制创新,稳定社会就业,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与法律规制研究中心启动公益性的“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创新计划”,对各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网约车、共享单车、网络餐饮等共享经济领域开展的法律规制创新措施进行研讨、宣传和推广。

一、申报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1.各个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网约车、共享单车、网络餐饮等共享经济领域已经开展的法律规制创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对某个共享经济领域所规定的法律规制措施(可以是对其中某个法律规制措施的介绍,也可以是对整部文件的介绍)。

2.各个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在网约车、共享单车、网络餐饮等共享经济领域正在立法或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法律规制创新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即将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中对某个共享经济领域所规定的法律规制措施(可以是对其中某个法律规制措施的介绍,也可以是对整部文件的介绍)。

二、申报程序

相关单位可在2020年11月1日前,将已开展或将要开展的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创新措施的申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背景、意义、内容等,格式和字数不限)发送到邮箱:gaolinhao1026@163.com,请在邮箱主题中注明“某某单位+某某措施(或法律文件)”。

各地相关单位可对本单位制定的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创新措施进行申报;各地司法局可对当地的相关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创新措施进行申报。

三、支持措施

1. 对入选“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创新计划”的案例,将由我院推荐到全国性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和推广;也会在我院编写的《中国法治政府发展报告》及发布会上进行收录和宣传。

2. 对入选“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创新计划”的案例,将邀请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今年底由我院主办的“共享经济法律规制”研讨会,并颁发相关荣誉证书。

3. 对入选“共享经济法律规制创新计划”的代表性案例,将推荐参评由我院主办的“中国法治政府奖”。

4. 对于正在立法、修法、政策制定或修改过程中的申报项目,我院可根据申请单位的邀请,组织相关专家根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要求和互联网法律规制的规律,协助该单位推动法律或政策的制定和修改。

联系人:高林皓,15650792217

     林 华,13810157358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与法律规制研究中心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