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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部署落实好减税降负措施 近期将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8-09-23

税务总局今天印发通知,要求各级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陆进介绍说,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出台一批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增值税留抵退税范围、放宽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等一系列优惠政策,为推动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和增强社会创造力营造良好环境。通知提出,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也是收“过头税”的观念,及时提醒和帮助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确保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通知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一次立法、两步实施”的安排,切实做好2018年10月1日起提高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并适用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综合与分类税制的各项准备工作,迅速组织开展好税务系统内部和面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培训辅导,确保落实新税法的各项资源配置及时到位,各项配套措施有效落地,各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确保改革成果由纳税人所享。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面广、关注度高,是一项重大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通知明确,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建立部门间常态化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优化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缴费服务资源配置,从缴费人需求出发,统一服务标准,整合税费缴纳流程,简并缴费资料报送,降低缴费成本。

王陆进强调,要按照国务院明确的“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已定部署,务必在社保征收机构改革到位前,一律保持现有征收政策不变,务必做到不自行组织开展以前年度的欠费清查,务必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同时,要抓紧研究提出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建议。

通知还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牢固树立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要求,着力简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简并办理流程和减少报送资料等,最大程度方便市场主体。

据了解,税务总局近期将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一督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深查透、即查即改,对情节严重的,要依规严肃问责,切实做到真督真查、真究真问、真促真改,确保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全面落实落地。法制网北京9月20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