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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主体多元方式多元平台多元把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一线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7-08-19

近年来,安徽省紧紧围绕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路径,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各方联动,多措并举,及时将各类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在基层和一线,保障了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注重高位谋划,引导多元主体积极参与。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党委、政府的领导是重要保证,多元主体的参与特别是社会力量的参与是基本前提。为此,安徽省积极做好这方面的谋篇布局。一是列入“一把手”工程。各级党委、政府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进行谋划和部署,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如马鞍山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统一布局,以责任清单形式进行任务交办,有力地压实了工作责任。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及时研究出台具体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了各方联动、多措并举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等八家单位,分别联合出台了诉调对接工作的意见,拓宽诉调对接范围,规范诉调对接程序。三是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各地创新理念、思路,组织动员“两代表一委员”、平安志愿者及群众中的各类优秀代表参与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发挥群众中“五老”人员调处身边的矛盾纠纷。省综治办、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平安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规范平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平安志愿者参与矛盾化解和平安建设。

二、注重联动联调,彰显多元化解方式互补优势。诉讼方式与非诉讼方式各具特色、各有优势,唯有协调联动、优势互补,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确保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安徽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一是发挥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的独特优势。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具有高效率、低成本等优势,逐步为群众所熟悉和接受。人民调解在调解邻里关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传统类型矛盾纠纷时能及时就地予以化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重点针对非传统类型矛盾纠纷。二是提高行政调解效能。各地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工作体系,不断加强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配合,大大提高了行政调解工作效能。三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各地对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原则、案件类型、程序、效力等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适当扩大行政复议受案范围,加大公众参与行政复议的力度。四是推行“警民联调”。积极整合现有资源,在全省公安派出所设立“警民联调”室,配备专兼职人民调解员,对各类通过公安部门受理的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进行科学分流,将适宜由人民调解员调解的矛盾纠纷,交由人民调解员调解,实现公安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有机衔接。目前“警民联调”已实现全覆盖,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五是实施诉调对接。人民法院全面加强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工作,立案前委派调解成功率达68%以上,立案后委托调解成功率达73%以上,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群众诉累。六是探索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以宣城市探索形成的自助式判例调解法等7大调解法为代表,安徽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推出了一些特色鲜明的调解方法,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七是将传统文化基因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桐城市创新推出“六尺巷”调解法为代表融合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调解方法,于润物无声处促使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三、注重畅通渠道,发挥多元化解平台基础性作用。表达诉求,需要一个畅通渠道;化解矛盾,需要一个有效平台。这方面的建设,安徽紧抓不放。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站)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安徽省委、省政府总结推广黄山市徽州区“两个中心”“两个工作站”建设经验,实现了服务和管理“两个一条龙”,在服务基层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维护基层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发挥县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的重要作用。安徽省综治委总结推广合肥市包河区等地经验,在全省18个县(市、区)开展县级矛盾纠纷联合调处中心建设试点,对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实行多方力量联合调处、联动化解。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和场所、队伍、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县级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建设,将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及多元化解工作纳入其中一体部署,与政务服务中心互动互补,在县级形成“两个一条龙”。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各地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各项制度,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进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形成了由乡镇(街道)调委会、村(居)调委会、村民组(住宅小区)调解小组为主体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四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优势,推动医疗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各类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全面发展。五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调对接平台建设。全省法院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将除庭审以外的其他诉讼服务事项整合为23项功能,全部前移至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及政府部门的无缝对接,努力打造高效便捷的诉调对接平台。六是加强在线调解平台建设。各地大力推进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预警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矛盾纠纷信息实时采集,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及时跟踪处理。七是建立多方协同化解平台。马鞍山等地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在中心设立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室、巡回法庭、保险理赔室等,让群众进一家门,办多家事。八是构建区域协作工作平台。安徽省与毗邻的浙江、江苏、湖北、河南等省建立了平安边界协作机制,为化解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维护边界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省内相邻县区之间、乡镇之间也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接边地区的平安稳定。

四、注重法治引领,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法治化、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依法治理,方可长治久安。安徽不只是明白这个道理,更有具体行动。一是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修订了《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将《安徽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列入立法计划;计划适时修订《安徽省信访条例》等。二是坚持依法化解。在全省城乡推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与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解决纷争。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长效机制。安徽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作出全面部署。

当前,安徽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新发展理念统领发展全局,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健全五级综治中心,规范联调联动平台、工作对接平台,创新“互联网+在线调解”模式,进一步畅通多元化解渠道;充分发挥第三方调解组织和基层组织作用,努力提高群众参与度,进一步推进开放共治;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协调联动,进一步落实因案施策;健全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和社会规范,增强群众法治观念,进一步推进依法化解;完善救济、救助措施,开展心理危机干预,进一步加强帮扶疏导;加强经费保障、专业人才培育和考评问责,鼓励和支持工作创新,进一步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以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作者系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