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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典编纂研讨会顺利召开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0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论述,扎实推进教育法典编纂工作,2024年1月6日,由教育法典编纂课题组主办,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北京教育法治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基地承办的“教育法典编纂研讨会”在北京顺利召开。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等国家机关和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近百位专家参会。

开幕式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教授赵鹏主持。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教授,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张文斌司长,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与会领导强调了编纂教育法典的重要意义,一致认为编纂教育法典是回应实践需求、促进理论研究的重要举措。

马怀德在致辞中表示,教育法典编纂不是法律法规的简单汇编,更不能将所有教育法律法规一网打尽、包罗万象,而是要按照法典编纂的一般规律,按照一条逻辑主线,编订纂修,形成体系化的教育法律规范体系。同时,编纂过程中要突出重点,有所取舍,比如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国防教育等是否列入,需要认真研究。教育法典编纂是一个长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他期待与会专家针对教育法典的编纂思路、体例结构、范围与边界等内容发表真知灼见,不断凝聚共识,共同推进教育法典编纂工作。

张文斌指出,教育法典编纂的首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论述。应当以“扎根中国大地、解决中国问题、提供中国方案”为根本立场,以“两条腿走路、集成式创新”为基本路径,以学科建设和理论研究为重要支撑,编纂能够体现中国特色、服务实践需求的教育法典。

第一单元围绕“教育法典的范围与边界”展开研讨,由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教授秦惠民主持。第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名誉会长李连宁提出,教育法典编纂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强国的指示为要求,明确价值取向和编纂目的,并进一步围绕教育法典的基本模式、编纂思路和构成要素等重点问题发表建议。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湛中乐从多个方面就法典编纂提出建议,包括法律范畴的确定、公私法的结合、教育政策与法律的结合、具体与抽象规范的平衡、国内法与国际标准的衔接等。安徽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程雁雷围绕教育的范畴、教育法典调整对象的选择、教育法典与相关部门法的关系等方面提出了建议。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申素平从横向与纵向两个维度出发,对教育法典边界的确定提出了建议。华南师范大学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院长、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薛刚凌围绕教育发展、教育需求以及教育资源配置等内容提出了建议。

第二单元围绕“教育法典的体例与结构”展开研讨,由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沈开举主持。东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副主任、教授龚向和教育法典编纂的宪法权利逻辑进行了指向性归类分析。武汉大学原校长助理、教育科学研究院原院长、教授彭宇文提出教育法典编纂的“过渡性法典化”策略四步走的立法规划。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冯玉军对教育法典条块结合、以条带块的破题方法进行了阐述。北京师范大学法务办公室主任、教授张红分析了高等教育治理中学校管理的逻辑主线和法律责任。中南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教授徐靖对“单行教育法及教育行政法规、教育部部门规章的整合”等难点问题进行了分析。中国政法大学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林华提出,要在充分考虑国民教育的实践逻辑和工作制度基础上构建教育法典分则的体例。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任海涛提出,教育法律主体制度应采取层级式结构。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管华指出,相关法律史为“教育”的界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第三单元围绕“教育法典的内容与呈现”展开研讨,由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刘璞主持。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人事处副处长姚金菊提出,教育法典的制定要符合教育规律、尊重区域差异。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教授李昕指出,教育法典的核心命题是价值定位、基本制度、路径选择。郑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郑磊就教育法典中有关教材建设和管理的相关制度展开分析。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俊杰围绕基础教育领域的教育公平问题进行了分析。华东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姚荣分析了教育法典分则中高等教育分编的起草与研制。西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副教授何俊毅提出应当将受教育权作为编纂教育法典的“阿基米德支点”。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教授梁西圣就我国教育法典编纂的体例和路径选择等问题展开多维度分析。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助理教授黄宇骁围绕教育法典面临的体系化难题、法典编纂的核心概念与周边概念等内容展开分析。

第四单元围绕“教育法典的域外借鉴与立法技术”展开研讨,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公益诉讼研究基地执行主任刘艺主持。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马雷军就如何在领域法定位下解决教育领域的具体法律问题展开了分析。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李晓辉就教育法法典化与教育国际化规范发展进行了阐述。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高尚就德国教育法典的特点与实践进行了比较法层面的分析。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张冉就教育法典编纂中的形式创新和实质创新进行了分析。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蔡海龙提出应当以社科法学研究提升教育法典编纂的质量水平。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周详分析了教育法典编纂中的行政争议解决和人事管理等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孔祥稳探讨了教育法典总则编运用“提取公因式”编纂技术的可行性。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王春蕾提出应当提炼学理共识技术,为法典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讲师尹婷提出了汇编型法典和适度法典化的路径。

专家学者发言结束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李红勃进行了会议总结。他指出,本次研讨会在适度法典化、教育法典的边界、教育法典的体例安排等问题上达成了初步共识,为教育法典专家建议稿的起草指明了方向、打下了基础。

本次会议以教育法典编纂为核心主题,从教育法典的编纂思路与体例结构等宏观层面、教育法典的条文设置与具体内容等中微观层面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讨。会议直接回应《全国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中有关“启动教育法典编纂工作”的国家高位部署,为切实推动我国教育法典的立法进程提供了丰富的专家智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