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十大法治政府事件
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一系列看得见的成就绘就出一幅法治政府建设的斑斓壮阔画卷: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颁布实施,明确规划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施工图”;“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大幅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加强;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全面强化;政府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稳步提高。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聚焦在哪些方面?
刀刃内向:29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
2020年9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 此外,还有20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至此,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已经分16批取消下放1094项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国务院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压减比例达到47%,有效降低了投资、贸易、创业创新等领域制度性交易成本。
这一数据是简政放权的具体体现。行政审批制度的深入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这也是“放管服”改革的表现之一。“放管服”改革已成为法治政府建设中最抢眼的亮点,在它的背后,是壮士断腕的勇气与精神一以贯之,政府正在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力度,换来人民群众长远的利益。
千呼万唤: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正式启幕
2020年2月5日,酝酿多年的《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获得审议通过。4月18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行政复议法实施20多年来,各级复议机关累计办理复议案件247.8万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29.7万件,纠错率达14.4%,办结案件中约70%的申请人信服复议结论,不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中,日益发挥出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 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作用不断强化,此次改革是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助推器,行政复议办案结果既是检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的试金石,也是评价法治政府建设绩效的晴雨表。面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需要加快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效能提升。
脉络分明:政务处分立法让监督管理更规范
2020年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对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活动进行了专门规定。 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系统梳理了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现有关于处分制度的法律法规,从中提炼概括出适用于各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的违法情形。参考党纪处分条例的处分幅度,根据行为的轻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分档次,设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6种政务处分。为充分保障被处分人员的合法权利,法律还设专章规定了复审、复核途径。同时,匹配党纪处分、衔接刑事处罚,强化对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
法治政府建设既要提升政府守法的自觉性,又要强化监督和制约,防止出现权力任性和滥用等问题。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出台,构筑起惩戒职务违法的严密法网,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有利于实现监督全覆盖。
一改了之:“奇葩”证明将成为“过去时”
2020年11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正式印发,要求12月31日前,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要制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实施方案。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后,“盖章跑断腿”、为种种“奇葩”证明烦恼等不堪现象,将永远成为“过去时”。 此举将进一步减少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事项,帮助办事人明确事项、减少跑腿。对于企业和群众而言,减少“奇葩”证明,对方便办事创业、提升办事效率有重要意义。从全局来看,将进一步提升行政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而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重心下移:综合行政执法权普遍向基层下沉
目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步完成,各地区普遍推进行政执法力量重心下移,整合基层行政执法力量,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 在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各地结合具体实际,因地制宜。北京市人民政府从7月1日起,共431项行政执法职权下放给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并由其依法行使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实行综合执法。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赋权清单形式,将99项旗县级行政权力交由苏木乡镇和街道行使。广东省于8月起,下放行政处罚权,并重点调整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权。
根据国务院有关《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各地在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继续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各级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完善执法程序,严格执法责任,有利于建设职能科学、执法严明的法治政府。
打开大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
2020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基层政府要加强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要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开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和在线办事入口;政务服务大厅等场所要设立政务公开专区。这一系列举措目的在于保障政务公开的权威性、实用性。值得关注的是,《意见》首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延伸。基层政府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同时,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意见》也对政务信息公开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就对公权力的监督、制约而言,只有政务公开才能织就关住公权力的制度笼子。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打造开放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必将使依法行政更加公开透明。
宽严有度:“疫”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为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和避免执法过度等不规范问题,2020年2月23日,司法部印发《关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意见》。 需要强调的是,《意见》指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取设卡、断路、阻断交通等行为,不得“一刀切”,简单地采取一律封闭管理、强制劝返等极端措施。
同时,要依法有序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对符合复工复产要求的,不得限制和影响其正常生产经营。在行政征用时,要遵循依法、必需、合理的原则,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及时给予被征用人相应补偿;征用相关场地、设备、物资,要登记造册、尽到保护义务,使用完毕后及时返还,造成损坏的要依法给予赔偿。
特殊时期,特殊情况,更是给法治政府建设出了一道大考题。为交上一份合格答卷,各级政府一直在积极行动。
井井有方:“免罚清单”让行政处罚法不处罚
2020年以来,疫情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冲击,围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度过时艰、释放活力,各地纷纷出台硬招实招,免罚清单制度进入各地的视野中。 4月10日起,《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开始施行。条例规定:“本市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明确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具体情形,并依法不予行政处罚。”这意味着,免罚清单已经上升为法律制度层面,不再是“权宜之计”。
5月8日,《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颁布实施。6月1日,《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实施,“打包”对267项违法行为事项不予处罚,对19项违法行为事项减轻处罚。清单实施仅两个月,山东济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适用“免罚清单”不予处罚案件895个,899家市场主体因此受益。
据悉,有关部门目前正在起草全国范围内的免罚清单。免罚和轻罚清单的实施,在帮助企业的同时,也减少了执法争议,提高了执法效率,显著提升了执法效能。同时,也有利于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促进执法公正,打造法治政府。
雪中送炭:“数字社会”不能抛弃老年人
2020年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实施方案》,提出多项建议、措施,指导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问题。 方案明确了几项重点任务:第一,便利老年人交通出行。比如,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状态下,完善“健康码”管理,便利老年人出行。第二,便利老年人就医。第三,便利老年人日常消费。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现金,在老年人高频消费场所,水电气费等基本公共服务费用,应支持现金和银行卡支付。第四,便利老年人办事服务。实体办事大厅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应合理布局,配备引导人员,设置现场接待窗口,优先接待老年人,推广“一站式”服务,让老年人办事少跑腿。
政务服务日益优化,在大力开发数字政府、推动政务服务智能化时,绝对不能落下那些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人群,尤其是老年人。此项举措大暖人心,更是法治政府中职能科学、廉洁高效的实际体现。
与时俱进:《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0》发布
2020年12月6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20》。《报告》通过对2014年至2019年间“百城评估”数据的对比分析,提出六年来地方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就、面临的挑战与未来法治政府建设的展望。 六年来,被评估城市的平均得分整体呈上升趋势,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些核心环节和关键要素层面进步明显,彰显出地方政府依法治理意识和水平的不断提升。同时,在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关系,整体性治理需求与治理体系碎片化现状的矛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问题。法治政府建设已从严格形式法治意义上的外塑形象,向实质法治层面的内涵式发展转变,法治政府建设进入深水区。
进入深水区之后,各地政府需要在进一步强化自身依法行政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社会公众参与的范围,积极拓宽社会参与的渠道,努力激发社会公众参政议政的热情,着力培养共商公共事务的能力,促进区域法治、精治、共治、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