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时期,法治实力不仅是国家的软实力,也是国家的硬实力,更是国家的巧实力。”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指出,“十三五”时期,应当更加重视国家法治实力建设,努力提升国家的法治软实力、硬实力和巧实力,充分发挥我国现代法治文明的新功能。
在近日举行的第二届“法治中国论坛”上,与会法学及经济学等领域专家就“‘十三五规划’与法治政府、法治经济、法治社会建设”的相关议题进行了探讨。
“法律授予政府的职能,既是一种权力,也是一种责任,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依法行政的底线要求,也符合权责一致的基本原则。”对于法治政府建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表示,当务之急是国家立法要赋予行政机关相应的权力,通过立法方式保证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都有法律依据。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自身也要不断总结,找出那些尚没有法律规定而需要立法授予的权力。
中国财政学会顾问贾康结合近几年的经济案件,分析了政府事权分工与司法管辖权配置合理化的配套改革问题。“这一改革在财政改革和司法改革相结合的切入点上,深刻地触及了原有的权力架构和利益格局,具有‘攻坚克难’的性质和特点。”他说,需要用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的改革精神,以“先行先试”的举措启动司法管辖权改革,积累必要经验,形成第一阶段的示范,再寻求稳妥而尽快地扩大其覆盖面,推广到更大范围。
此外,还有学者对“法治文化推动法治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国经验’”进行了讨论。
与会专家认为,“‘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离不开法治保驾护航”,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战略部署的基础上,我国未来五年的法治建设在许多方面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