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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大程: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 发布日期:2019-09-19

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担负着重要职责使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准确把握行政复议工作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定位,坚持党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努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牢牢站稳行政复议工作的政治立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行政复议是党和政府主导的化解行政争议的法定渠道。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党的绝对领导落实、落细到行政复议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复议机关要善于站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稳妥办理案件,既坚持依法纠错,注重理顺法律与政策的关系,防止政策随意“开口子”;又审慎把握行政复议办案尺度,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避免影响改革推进。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办案效果上兼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敢于和善于采取坚决手段保障党的意志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要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初发状态,坚决避免普通的行政争议演变为风险隐患。

  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政府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和骨干工程。行政复议的首要功能是在行政系统内部进行层级监督,通过纠错促进依法行政,这是行政复议制度区别于其他纠纷化解机制的最鲜明特点。行政复议监督是普遍性监督,行政复议程序依人民群众的申请而启动,所有的行政执法相对人都是潜在的“监督员”,任何行政执法行为都没有免于被复议监督的特权,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行政复议监督是高质量监督,当事人双方要对执法行为的权限、程序、事实、依据等展开充分辩论,使行政复议机关能够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判断。行政复议监督是高效率监督,行政复议监督权来源于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权,能将违法行政行为逼到墙角、触到痛点、督到实处,效率更高。

要充分认识行政复议的制度特性,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倒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抓手作用,坚决纠正偏离法治轨道、有违法治精神的行政行为,重点规范利益驱动乱作为、怕担责任不作为的问题,促使执法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多渠道延展行政复议的监督效果,综合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情况通报、问题约谈、考核评价等手段,将压力传导给一线执法人员,力争“办结一案、规范一片”。要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严重不负责任情形的追责力度,运用“组合拳”实现行政系统内部自我识错、自我纠错、自我防错的良性发展。要利用行政复议大数据进行定量分析,为党和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精准地画出进度表、提供施工图、摸清着力点,更好发挥行政复议反映依法行政状况的“晴雨表”作用。

坚持“复议为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工作处在为民服务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就是要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能说理、有理就能告赢的法律渠道。坚持“复议为民”是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共产党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生动体现。行政复议具有不收费用、门槛较低、快速便捷、实质性化解争议的独特优势,是党和政府取信于民、服务于民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利于弥补和恢复被侵害的合法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刀刃向内”,提高服务人民群众的执法水平,增进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有利于营造崇尚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消除“官官相护”的社会疑虑,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要准确把握行政复议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属性,从群众最急、最忧、最盼、最怨的问题出发,坚持用真诚的态度对待群众,用十足的耐心倾听群众呼声,用务实的作风感动群众,用透明的程序让群众信服,用公正的结果让群众满意,做好新时代人民群众工作的答卷人,力争答得及时、答得准确、答出温度、答出力度,使人民群众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真正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主体地位的优越性。

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价值追求。行政复议制度具有“准司法”的性质,必须发挥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功能。

要坚持受理“入口”平等。行政复议的实体公平需要以程序公平为前提和保障。在受理申请环节,要充分发挥复议不收费、门槛低的制度优势,决不能在法定受理条件之外增设条件、增加群众负担。通过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现“一口对外”,由同一个机关按同一个标准受理案件,防止出现有松有紧的不公平现象。坚持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严格适用法定受理条件,引导申请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要坚持审查过程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群众的“定心丸”。要大力推动实现行政复议受理、审查、决定的全流程公开,主动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保障公平。要确保审查结论公正。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颠扑不破的工作原则长期予以坚持,做到事实认定证据确凿,法律适用无懈可击,办案标准“一把尺子量到底”,让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弘扬法治精神,使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公正性产生稳定心理预期,促使更多执法机关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共同营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法治环境。

(作者系司法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