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7日下午,由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委、朝阳区监察委主办,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承办的“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职务违法调查职责研究”课题启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B205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中纪委国家监委、中宣部、教育部、审计署、北京市纪委市监委、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共中央党校、中国农业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的专家学者以及朝阳区纪委、区监察委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共计三十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第一阶段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秘书长王敬波教授主持,第二阶段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李洪雷教授主持。
“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职务违法调查职责研究”课题是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就朝阳区纪检监察机关在监察实务中遇到的迫切问题和监察体制的关键问题提出相应解决办法的重大课题,是自2018年《监察法》实施以来,中共北京市朝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委员会的一次重大委托课题,体现了其对依法严格行使监察权力的法治追求,课题由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治政府研究院曹鎏副教授主持。
会议首先由中共朝阳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高大中致辞,高大中书记在致辞中指出,这次课题启动会标志着朝阳区纪检监委与中国政法大学联合研究迈入了实质阶段,在前期的准备当中,中国政法大学相关领导对课题研究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组建了融汇多元学科的研究团队,为课题顺利启动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撑。此次委托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的课题都是监察实务中遇到的迫切问题和监察体制的关键问题,目的就是充分发挥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教育机构学术研究机构与实务部门的紧密合作,让监察理论研究促进监察实务工作。高大中书记最后提出三点期望:一是希望课题研究对标改革精神,要从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中找答案,把握好改革的方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落实到调研的实际中去。二是积极探索创新,以古鉴今,汲取中华民族独特的治理智慧,从实际出发,实现监察工作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上的与时俱进。三是从监察改革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紧贴实际积极回应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增强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上下工夫,要提出具有实际意义,并且能够推广的建议和对策,确保调研成果真正推动监察实务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主任应松年教授在致辞中指出:该课题是理论界和实务部门联合协作的课题,是学术研究的新议题,监督职责和职务违法的调查是纪律检查工作的重点问题,由理论部门和实务部门共同研究,十分难得。本次课题的一大亮点在于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相应人才深度参与课题研究,这样的人员构成对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都大有裨益,通过实务的调研,理论研究会更深入,接地气;实务部门也会受到更好的指导,切实解决实践中的难题,更好地开展工作。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常保国教授在致辞中指出: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很多问题都浮出水面,从基层到中央都存在很多困惑。中国政法大学在监察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人才优势和智力优势。首先,从学术研究来讲,中国政法大学的在纪检监察方面的研究力量和水平很强,分散于多学科。其次,从学科建设来讲,中国政法大学2014年即设置了纪检监察的交叉学科,这是国务院学位办在全国唯一一所高校设置的目录外学科,中国政法大学从学科建设来讲走在全国先列。再次,在人才培养方面,中国政法大学在宪法和行政法专业下开设党内法规方向学科并陆续招收硕士生和博士生;最后,从学术服务来讲,中国政法大学的石书记、马怀德校长等学校领导人员,都承担一些大的课题。无论是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还是在社会服务方面,中国政法大学都具有很强的实力,特别是在纪检监察、国家监察研究方面确实走在全国前列,非常期待与朝阳区有更多的合作。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教授、国家监察与反腐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课题组负责人曹鎏老师介绍了整个课题的基本内容和研究思路。曹教授指出课题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监察法》是我们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成果,是集合“组织法+行为法+程序法+监督法+救济法”五位一体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典,是一个伟大创制。其次,课题的研究具有问题意识,旨在指导实践提供理论指引和对策支持,具有为顶层设计提供理论支撑的目的导向。课题研究主要在对监督权和职务违法调查权内涵、边界等的理论研究及实务问题的解决上,最终将形成相应的研究报告,以期为朝阳区的纪检监察实务提供理论支持,期冀进而指导全国监察实践。
在研讨阶段,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副所长、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王伟国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常保国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黄京平教授以及朝阳区监委委员、案件监督管理室李英辉主任,朝阳区纪委区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王琦主任等朝阳区纪委区监委的同志围绕“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职务违法调查职责”发表了观点和意见。
王伟国教授指出,《监察法》实际上是综合的,涉及很多学科的法律,在这一部法律中除了体现传统法的一些理念、精神外,党纪党规、理念也都有所体现。课题的立项说明了朝阳纪委监察委的务实精神。这个题目意义重大,如何有效实现法律规定落地生根,对于实现依法治国、依德治国有机统一意义重大。常保国教授指出,课题要注意理论上的系统性和逻辑性,可操作性,要突出重点。黄京平教授认为课题研究需要重视几个问题。一是课题定位问题,课题更主要的是操作层面的问题;二是要注意违反党纪、政绩相对犯罪的犯罪范围要小;三是《监察法》跟刑法一些具体原则,可能会有不一致的地方;四是要注意有些问题是实体和程序结合的问题;五是明确界定监督对象的范围十分重要。
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办公室张瑜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施鹏鹏教授,中央党校党章党规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党内法规研究会会长王勇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程雷副教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管办赵林主任,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法律系朱智毅讲师等也对课题研究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张瑜主任指出,课题研究还是要强化政治导向,提高政治站位,要注意权力的综合性;课题研究要有问题导向,解决实践中的真问题;课题研究既要有理论性,又要有实践性,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施鹏鹏教授提出,课题研究可以借鉴犯罪预防基本理论,监督的核心目的就是防微杜渐,犯罪预防很多理论其实是可以借鉴到现在监督理论中来,施教授还结合刑诉法的理论谈了监察监督的一些问题的解决思路。王勇教授提出,课题的焦点之一在于监督监察的研究,监督监察里面就涉及违法行为,有严重违法行为,有犯罪行为,《监察法》中未明确区分,要深入考虑二者的边界问题等;同时也要考虑监督环节上的启动问题等。程雷教授提出,课题研究要充分考虑到对四种形态裁量权的规范,监督的技术支持,监察派驻机构的管理等问题。赵林教授指出,《监察法》和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出现很多问题,跨学科性也体现地越来越明显。监督方面存在问题非常多,包括监察对象范围的确定、管辖问题、留置问题、派驻监督、监督合力问题、人员力量的素质不匹配等问题,都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朱智毅老师指出,课题研究十分必要,如监督职能到底是什么样的职能这些问题尚不明确,需要进一步探究;《监察法》的这一套规定,在实践当中适用起来比较困难,也需要我们做更进一步的研究。
李洪雷教授主持最后总结,他指出在课题研究中需要注意若干方面的关系。第一个是怎么理解现有的制度框架,作一些制度创新;第二个就是执法相关问题;第三个是关于犯法问题,既违反党纪也违反政纪问题怎么处理;第四个是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要明晰这些基本概念;第五个是理论与实践,需要加强调查研究;第六是个案特殊性的一些问题,朝阳区以及北京市特有的一些问题和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第七个是全面的研究和重点的研究的问题;第八个是中国本土的问题,中国特色的问题,某些问题上国外有一些经验可以考虑;第九个是政治和法律,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但是政治性又特别强。我们下一步研究要处理好他们之间的关系。
本次研讨会由中国政法大学曹鎏副教授总结并致谢,曹鎏副教授对参加本次研讨会的专家学者表达了由衷感谢并提出,“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职责、职务违法调查职责研究”中跨学科的对话和交流对于推动整个《监察法》研究意义重大,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贡献智慧和力量;希望课题研究在解决朝阳问题的同时,可复制可推广,进而应用于全国实践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