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月11日对外发布消息,去年该院审理的涉部委“民告官”案中,部委实体判决败诉率超过3成。不过这些案件中,没有一件部长出庭应诉。
新收涉部委“民告官”案912件
前不久,北京市高院发布了一个数据受到外界关注:去年北京市法院收到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866件,增幅超4倍。七成国家部委都在北京市一中院的辖区内,这里审理了大量涉国家部委的“民告官”案。
5月11日,北京市一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去年5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情况,还布了涉部委10大典型案例。
该院行政庭负责人齐莹昨天介绍,新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一审涉部委行政诉讼案件数量出现新高,新收行政案件945件,相当于2013、2014两年总和,其中涉部委行政案件912件,同比增长130%.
这些案件分布在34个国务院部门,涉及外汇、银行业监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建设用海规划、新闻采编行业监管等领域。值得关注的是,履责类案件成为主要类型,占比达30%.
超过3成涉部委“民告官”案老百姓胜诉
齐莹介绍,该院去年有66件涉部委案件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败诉,行政诉讼中涉部委案件行政机关实体败诉率达33.5%,也就是说,有超过3成的涉部委“民告官”案老百姓胜诉了。这一胜诉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什么是实体败诉率?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海波分析,结案有多种情况,包括裁定驳回、撤诉、调解等,实体败诉率以法院作出判决的案件作为基数来计算。
听到这个数字,参会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莫于川表示有些意外,“出乎一般认知”,因为一般的看法是,涉部委的案件审理有难度,认为这个数字体现了“法治的勇气和能力”。
北京高院行政庭庭长娄宇红提到,这些年来,国务院部委已经逐渐接受了当被告,也把败诉能够看得比较淡然了,这本身就是一个进步。
最高法院行政庭审判长耿宝建指出,判决胜败不是目的,解决纠纷才是,不应刻意追求谁胜谁败,同时,不可能要求行政机关每一个程序环节都十全十美,应当鼓励行政机关自己去纠错,更好地解决问题。
900余案未有部长出庭应诉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也颇受外界关注。南都记者会后了解到,北京市一中院去年审理的900多件涉部委“民告官”案中,没有一件部长或部级领导出庭应诉,有部分是司局长出庭。
全国人大代表李大进在会上发言时提到,前段时间某省副省长出庭应诉,引发广泛报道,“为什么媒体还在抓某个级别的领导出庭了?”他认为,当领导干部出庭不再成为新闻的时候,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难的问题才可以说解决了。
何海波向南都记者指出,虽然社会上对此非常关注,但不应放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价值,因为从实际解决纠纷的角度来说,领导出庭与否区别不大,决定胜败的是案件本身的是非曲直,重点在于事实和法律问题。
“虽然行政诉讼推行了30多年,但还有领导不了解,甚至排斥”,何海波指出,领导出庭最大的意义还是在象征意义上,体现官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地位,体现对法庭和对法律的尊重,这也是一种法治教育和宣传。
问题聚焦
一人提出175件诉讼,是不是滥诉?
滥诉问题,在会上引发关注。北京市一中院介绍,在涉国家部门的案件中,存在同一原告起诉多家行政机关,或者就同一行政机关行为反复提起诉讼的情形,有的一个人提起了175件行政诉讼,有的一个人就向工信部提出数万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周汉华提到,实践中确实有一些人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要挟,造成行政和司法资源的浪费与错配。
何海波指出,目前对于滥诉也没有统一的定义和确定的标准,一个人提出多少件诉讼,本身不能作为滥诉的标准,对于给行政机关和政府制造压力和麻烦为目的提起诉讼的,法院可以拒绝受理。
北京市一中院行政庭的法官呼吁对此出台更高位阶的标准和实质性的规制措施。
判涉中央国家机关的案件有没有压力?
作为北京市的中级法院,审理中央国家机关的案件,是否面临压力?北京市一中院行政庭一名法官对南都记者表示,最大的压力是如何让案件的裁判能够促进行政执法良性、科学发展,而不会对经济社会产生负面影响。
“法官容易只看到个案,看到一个片段,但有可能对这个个案的理解,扩展到全国行政执法的时候,情况就不一样了”,上述法官表示,至于案外的压力,比如递条子什么,并没有。
对此何海波指出,国家部委对法院的影响可能没有一般人想象的那么大,甚至不如区县政府,但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比较谨慎,因为涉及到的问题往往是全国性、普遍行的,有时候会牵一发动全身,特别是一些长期实行的制度,要法院通过裁判去改变,那是相当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