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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开发区法治建设论坛顺利召开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1-11-16

20211112日,由中国政法大学发起并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联合承办,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究院协办的“全国开发区法治建设论坛”在中国政法大学海淀校区综合科研楼B209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湖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等高校和科研团体的教师、学者和来自长沙、天津、广州、武汉、成都、西安、合肥等地的高新区代表齐聚线上,就全国开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已经取得的成绩与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学术交流与经验分享。另外,有来自北京、湖南等地的律师和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究会的部分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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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首先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赵鹏院长和长沙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局阳光辉局长致辞。赵鹏院长指出,高新区的法治建设是中国本土化的问题,存在着理论滞后于实践的问题。一直以来,中国行政法学研究关注公共行政的外在行为,尤其是行政行为法,对行政组织法的研究重视不足。具体到高新区,其角色特殊,法律地位也较为特殊,更需要深入开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阳光辉局长在介绍长沙市政府推进法治园区建设方面的努力及长沙高新区法治建设情况之余,强调法治应该是新时代下各级各类开发区改革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此次长沙高新区委托中国政法大学开展课题研究,率先在法治园区建设领域进行“产学研”合作,也是希望能够搭建起与兄弟园区合作的平台,借中国政法大学发起的“全国开发区法治建设论坛”汇聚各方力量,共商国家开发区法治发展大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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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论坛分上下午两场。上午,围绕“开发区法治建设”主题,由全国优秀开发区代表做经验交流。下午,围绕法治园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由来自政府机关、科研院校、律师事务所的专家学者与高新区代表进行实务导向型的专题研讨。

上午第一单元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主持,由长沙高新区、成都高新区、广州开发区派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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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局米红茜副局长首先简短介绍了长沙高新区及其法治建设情况。2017年以来,长沙高新区接收并消化了长沙市政府下放的1000多项权限,完善了法治建设的系列制度。不仅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单化管理等方式全力优化营商环境,还通过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平安园区。目前在园区法治建设方面遇到诸如园区执法体制不顺,机制不够减轻、执法力量总体薄弱的困难。米局长建议未来建立协调机制、进行体制创新,形成包括审批、监管与狭义执法一体的综合执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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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政法委应急局司法法治处鞠友志副处长的发言题目为“以立法保障制度优势,以创新探索基层治理”。他根据成都高新区情况,提出了“除经济发展外,高新区也要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观点,并以生动的实例介绍了成都高新区以法治为保障创新基层治理的做法。近年来,成都高新区以推动立法为抓手,进一步保持体制机制优势,高质量推动《成都国家自主创新示范条例》出台,着力构建“2+2+N”的政策法规制度体系,以基层法治为重点进一步夯实依法治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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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熊卫国先生基于广州开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践,以“国家级开发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思考”为题发言。熊主任通过回顾广州开发区30余年的成长史,提出法治思维是营商环境的支撑,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国家级开发区提高治理能力的基本要求。长期以来,广州开发区坚持建区治区,立法先行;机构改革,依法而行;制度建设,以法为绳,通过法治思维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思想支撑。党的十八大以来,广州开发区通过创新政策兑现服务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政务支撑;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市场支撑;通过完善纠纷解决机制,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司法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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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讨论与交流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贾茵副研究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郭胜习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郝倩副教授先后发言。贾茵老师表示自己对成都高新区以立法抓手推动园区法治建设的做法印象深刻。郭胜习老师在总结三个高新区特色之余,指出广州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体现出其广阔的国际视野,成都高新区的体系化设置表现也非常优秀。郝倩老师则围绕三个园区报告,对园区法治建设提出了三个总体性思考,一是高新区先行先试的做法怎么做进一步的推广;二是监管的协调问题;三是监管的效能和精准度怎么提高。

上午论坛第二单元由国家高新区发展战略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宋捷主持,由合肥高新区、天津滨海高新区、武汉东湖高新区、西安高新区代表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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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由合肥高新区政法办朱薇女士发言。近年来,在推动经济发展、产业创新方面,合肥高新区采用合创汇模式,契约化配置科技资源,以投资协议为抓手重新配置低效土地资源。最后,结合开发区法治建设实践,朱女士指出了三个现象、两点建议。一是高新区的法院管辖冲突问题,二是基层法治力量薄弱问题,三是执法权限不足问题。两点建议是:一是希望能够在国家层面加快开发区立法,明确开发区法律定位及职责权限;二是加大基层法律力量,充实开发区法治机构和人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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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区由天津滨海高新区管委会法制办副主任赵林杉发言。赵主任为大家介绍了天津高新区法定机构改革的情况。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将开发区管委会定性为法定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二是明确经济发展为主责主业,要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三是转变身份,开展绩效管理,激发队伍内生动力;四是创新领导班子选拔机制。目前改革的成效是:资源要素全部聚集到了经济发展上,招商项目剧增;干部队伍年龄优化,形成了高素质高学历的队伍;区域发展形成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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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高新区由武汉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政法委员会邓珊珊科长发言。近年来,武汉高新区在法治建设方面成效显著,通过制定区域基本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构建起以《东湖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为核心的法规政策体系,加大对高新区科技创新和营商环境的支持。武汉高新区善于用“法律外脑”防控风险,以“法治思维”凝结改革共识。另外,开发区实行执法重心下沉,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着力解决“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难题。武汉高新区还利用先行先试和对外开放制度优势,实现自贸区建设和示范区建设“双区联动”,打造法治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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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区由西安高新区硬科技创新局蒋仁国副局长代表发言。蒋局长首先介绍了西安高新区目前的情况,他认为西安高新区体制机制建设的经验可以总结为四项体制改革并进,即推进经济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2019年以来,西安高新区引入了深圳前海的先进经验,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加强了一带一路进出口服务水平,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改革,促进高水平发展;实施大部门机制改革,实行管理服务新机制;优化管理队伍能力,推动招商引资的法治保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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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二单元的自由讨论与交流环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贾茵副研究员、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郭胜习老师发表了自己的看法。郭老师针对高新区设置法院问题、聘用制人员通过考试获取执法资格问题以及高新区取消行政、事业编制进行企业化管理是否合适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贾茵老师则对合肥高新区的高科技建设政策与园区代表进行了交流对话。

下午的论坛由长沙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局米红茜副局长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共同主持。会议围绕“园区放管服改革”、“园区权力配置研究”、“园区生产要素的法律支持研究”、“产城融合背景下的园区治理研究”、“智慧园区建设研究”五个议题,由五位学者进行专题报告,请开发区代表及实务界嘉宾进行点评。

下午的会议议程如下:

1400-1430

第一单元园区放管服改革

报告人

张  莉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教授

主题

审批制度研究

综合执法研究

与谈人

史  凯  北京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 处长

张焱超 长沙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副局长

范 龙 长沙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

朱 颖 长沙高新区城管执法大队 法制科长

1430-1500

第二单元园区权力配置研究

报告人

田依芾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吕之滨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研究生

主题

田依芾:园区的法律地位研究

吕之滨:园区重大行政决策

与谈人

成协中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教授

危亚武 长沙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处长

徐梦琪 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处长

1500-1530

第三单元园区生产要素的法律支持研究

报告人

贾  茵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副教授

主题

园区土地政策的法律支持

园区科技政策的法律支持

与谈人

陈 强 长沙高新区招商合作局 副局长

陈刚勇 长沙高新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副主任

国海军 长沙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处长

周 朔 长沙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 处长

1530-1600

第四单元产城融合背景下的园区治理研究

报告人

郭胜习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主题

园区公共法律服务

矛盾纠纷化解与园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与谈人

连宏萍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副教授

陈小飞 长沙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局 处长

钟 照 长沙高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局 处长

1630-1700

第五单元智慧园区建设研究

报告人

赵天书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 副教授

褚婧一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博士研究生

主题

赵天书:园区招商合同法律风险防控


褚婧一:智慧园区建设中的数据共享与个人信息保护

与谈人

陈 鹏 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 商事律师

陈 强 长沙高新区招商合作局 副局长

朱玲玉 长沙高新区党政办公室 处长

文 铂 长沙高新区招商合作局 处长

闭幕式

张  莉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 教授

与会专家、学者从跨学科多维视角就各项主题同与会的园区各部门(单位)的参会代表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讨论,形成了较为统一的意见,为研究项目的顺利结题及长沙高新区未来的法治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在闭幕式环节,由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教授对本次论坛进行总结。张教授认为,法治目前已经毫无争议地成为高新区的核心竞争力。如何处理创新、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法治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对于开发区而言,法治不是单纯的刹车装置,也可以成为动力来源,为其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保驾护航。高新区在坚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动改革与创新”的同时,还要充分发挥良法与善治的协同作用,运用科技手段,吸引多方主体共同参加,加强园区治理。今年正值国家级开发区设立30周年,学术界与实务界要齐心协力,进一步总结、提炼全国优秀开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的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在国家层面需要加强开发区法制顶层设计,尽可能降低开发区改革创新中的制度阻力。最后,她代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向参加本次论坛的嘉宾表示感谢,期待以高新区为代表的各类开发区未来与中国政法大学继续合作,举办更多此类论坛,为全国开发区的法治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