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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领航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

信息来源:新华社客户端官方帐号 发布日期:2021-01-28

领航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


2020年11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专访时说。

马怀德说,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反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思考和战略谋划,必将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现美好法治愿景提供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内涵

《瞭望》: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如何逐步形成的?

马怀德: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新时代波澜壮阔的治国理政实践中应运而生,并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创新发展,日益成熟完备。从地方到中央,习近平总书记一路走来,对法治建设始终高度重视,关于法治建设的论述最全面、最系统、最深刻。

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调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等等。这一系列重要论述,反映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意义的深刻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密集、有力。

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一次中央全会的形式研究全面依法治国并通过了专门的决定,在法治领域出台一系列重大举措,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领域。2018年,修改宪法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尊崇法治、尊崇宪法的重大决策。

在司法改革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如立案登记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司法责任制以及员额制等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法治政府领域也推出一系列改革,包括三项执法制度改革、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放管服改革等。这些举措充分反映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也是推动改革取得历史性成就的重要保障。

《瞭望》:如何理解把握这一重要思想的核心要义?

马怀德: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本质属性的深刻认识和精准定位,集中体现在三个坚持上: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二者有机统一。法治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任何人违反宪法法律都要受到追究,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依靠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法治的目的就是要反映人民的利益、体现人民的意愿、维护人民的权益、保障人民的福祉,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从中国实际出发,体现中国特色,尤其在传承中华法治文明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

整体布局推动法治建设

《瞭望》:以法治固根本、以法治护发展、以法治利长远,下一步中国的法治建设重点有哪些?

马怀德: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什么目标的问题,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以及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各阶段目标,形成了涵盖各层面、贯穿各阶段的法治建设目标体系,为法治建设规划了路线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先要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重视重点领域立法,填补立法空白,加快完善国家治理必备的法律制度和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法律制度。

其次有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特别是在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的一体建设中,强调法治政府要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和重点,实现率先突破。

再次是司法改革和司法制度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领域改革力度大、成果突出的是司法改革,举措之密集、效果之显著前所未有。要继续深化司法改革,斩断“利益链”,破除“关系网”,让猫腻、“暗门”无处遁形。

最后是法治社会建设。继续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在共同推进上着力,在一体建设上用劲。如今,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路径已经清晰描绘,习近平法治思想必将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发展阶段实现更大发展。

《瞭望》:进一步发挥法治保障作用的关键是什么?

马怀德:法治的保障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一方面,要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教育引导他们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同时,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这既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也包括党政机关从事法治工作的各类专门人员。法治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直接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效果。

还需加大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力度,培养涉外执法司法领域和法律服务领域的人才,培养向国际组织推送的相关人才。此外,全面依法治国还需要加强经费保障、机构保障、条件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