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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锡锌教授谈“贩卖儿童判死刑”问题

信息来源:搜狐网 发布日期:2015-06-23

    最近很多人的微信朋友圈可能都被下面这张图给刷屏了,图上有“贩卖儿童,死刑”六个大字,还有一行小字,“坚持建议国家改变贩卖儿童的法律条款”。图的最后还有一行小字——“不求点赞,只求扩散”。应该说,制图人的目的达到了。因为转发的人实在太多,多到都有一个恋爱婚介网站站出来,说自己的一个员工未经同意、擅自利用公众对这件事情的关切为公司炒作了一把。

    不少人在转发该图时,评论“人贩子太可恨”,提议“贩卖儿童,就该一律死刑”。那么,贩卖妇女儿童就该一律死刑?为何此次要求对人贩子处以死刑的呼吁,引发广泛转发?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不能只有情感,没有理智。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表示,这是一种情绪极端化的表达,与刑事制裁的公平性有很大差距。“在这个问题上,我们既要倾听那些情感化的感性的表达,甚至是情绪的释放,但同时需要法律考虑到刑事正义的公平和理性化。”

    王锡锌指出,尽管这种极端化的表态缺乏对于法律量刑方面更加缜密理性的思考,但作为公众对相关问题的关注,意味着大家对打拐的工作成果有着更高的期待。

    王锡锌表示,最大推动其实是以情感化的表态,营造出社会压力机制和社会公共共识机制。具体来讲,压力机制可以让全社会,不光是政府和司法机关,一起探讨更为有效的打击犯罪机制。比如怎样引入信息和情报的收集,是否要鼓励各种举报信息的提供等。共识机制,即通过转发促成公共讨论,公共讨论将情感和理性结合,对于形成防控、打击、制裁这一套的法律制度也是有积极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