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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写入立法目的条款。“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定位基于复议独特的社会治理优势而提出,其基本要求为多数行政争议经由行政复议渠道得到实质化解,行政...
10/29
2021徐运凯:将行政复议打造成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应当解决好的难点问题行政复议是行政系统内部重要的层级监督制度,也是化解“民告官”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定渠道。2020年2月5日,习近平同志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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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摘要: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居中对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处的行为,不同于行政调解、行政补偿和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大量存在,但立法使用“裁决”“裁定”“处理”“申诉”等不同概念...
10/27
2021摘要:创设行政裁决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借助行政机关的专业性优势,实质性化解一些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缓解司法审判“量”和“质”上的双重压力。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构成,行政裁决制度承载着“纠纷解决”和“多元机制”之双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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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摘 要]: 政府数据开放行为不同于传统的行政行为,它的责任机制是独特的,救济机制也是独特的。政府数据开放并不赋予相对人以主观公权利,至多保障相对人的发展权。政府数据开放法多属于促进型立法,它并不规定政府违反数据开放义务的法律责任。民众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