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1]秦前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设计中的若干问题思考》,《探索》2017年第6期。
[2]同前注[1],秦前红文。
[3]吴勋、王雨晨:《财政分权、经济责任审计功能与官员腐败》,《经济问题》2016第12期。
[4]程乃胜:《监审合一抑或监审分离——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背景下的我国国家审计制度完善》,《中国法律评论》2017年第4期。
[5]杨肃昌:《法治视野下的国家监察体制与审计体制改革》,《人大研究》2017年第6期。
[6]汪太贤:《西方法治的源与流》,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416页。
[7]胡智强:《论我国国家审计权的配置》,《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第1辑。
[8]同上注。
[9]童之伟:《对监察委员会自身的监督制约何以强化》,《法学评论》2017年第1期。
[10]王会金:《反腐败视角下政府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治理研究》,《审计与经济研究》2015年第6期。
[11]熊磊:《政府审计与纪检监察协同运作问题研讨》,《财会通讯》2016第34期。
[12]周泽将、修宗峰:《国家审计与腐败治理体系协同研究》,《中国行政管理》2017年第7期。
[13]《全国审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新时代审计事业发展新局面》,http://www.audit.gov.cn/n4/n19/c118781/content.html,2018年3月1日访问。
[14]《审计署谋定2017工作重点加强对资本市场运行等方面的审计》,http://www.xinhuanet.com/fortune/2016-12/29/c_129425168.htm,2018年3月1日访问。
[15]同前注[12],周泽将、修宗峰文。
[16]李嘉明、杨流:《国家审计与国家监察服务腐败治理的路径探索——基于协同视角的思考》,《审计与经济研究》2018年第2期。
[17]李金华:《中国审计史》,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第47页。
[18]杨肃昌:《中国国家审计体制问题:实证调查与理论辨析》,中国时代经济出版社2008年版,第150页。
[19]同上注。
[20]同前注[5],杨肃昌文。
[21]同前注[4],程乃胜文。
[22]马怀德:《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年第6期。
[23]同前注[7],胡智强文。
[24]同前注[4],程乃胜文。
[25]同上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