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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磊、焦利:构建中国特色国家监察官制度:背景与建议

信息来源:《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9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19-08-24

【注释】 基金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7JZD007)

作者简介:周磊(1987-),男,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法学博士;焦利(1968-),女,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报刊社副社长,法学博士。

[1]习近平总书记2018年12月13日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课题在研究过程中,针对某市X区纪委区监委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了调查问卷。

[3]《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在中央直属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分别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领导直属机关党的工作。同时,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在上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领导直属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省、自治区所辖的市和直辖市的区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设立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和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二条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

[5]由于员额法官和员额检察官制度的同质性,此处仅以员额法官为例予以说明。

[6]资料来源于香港廉政公署官方网站,具体见https://www.icac.org.hk/sc/job/grade/index.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12月21日。

[7]需要强调的是美国的监察长制度与瑞典和英国的监察专员制度差异比较大,为了研究的全面性,此处放在一起讨论。

[8]具体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55、56条。

[9]2018年12月17日,国家监委在京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优选聘请50名特约监察员。特约监察员的职责是对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发挥好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帮助纪检监察机关更精准更有效行使监察权。见《国家监委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请会议》,http://www.ccdi.gov.cn/yaowen/201812/t20181218_185306.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12月21日。

[10]此处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为例予以说明,余下皆同。

[11]此处的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应扩大解释为包括转隶人员从事检察工作的年限。

[12]此处可参考《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规定》。

[13]为了保障监察专员履行职责,国外监察专员都享有一定的豁免权,例如英国对监察专员提出报告赋予了一定豁免权,主要是为了避免监察官正常的履行职责而受到监察责任追究情形的出现。参见刘明波.国外行政监察理论与实践[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9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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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http://www.ccdi.gov.cn/yaowen/201901/t20190112_186958.html.

{12}始终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EB/OL]. http://www.ccdi.gov.cn/yaowen/201901/t20190114_1870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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