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通过规范决策来减少和预防社会矛盾。在昨日举办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讲座中,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领导干部要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来行使决策权,重大决策前一定要做好风险评估。
马怀德说,公权力行使不规范是社会矛盾产生的一个主要原因。尤其是违法决策容易造成社会矛盾甚至是群体性事件。领导拍脑瓜,随意决策、越权决策、错位决策,最后导致的就是社会矛盾层出不穷。
比如全国各地发生的若干起px事件,在决策中都是有问题的,要么没有听取老百姓的意见,要么就是没有经过专家的咨询论证,或者未经过合法性审查等。决策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造成了决策的失误甚至是违法。
马怀德认为,领导干部在决策中要完善五大程序。一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对于重大决策,涉及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决策,必须保证公众的有效参与。
公众参与不能走形式、走过场、作秀,要让老百姓切实有机会真实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保证决策获得百姓的认可。比如通过听证会、座谈会的方式听取公众意见,或者发布文件征求公众意见。
二是完善专家咨询论证程序。涉及到专业技术领域的问题,必须经过专家咨询论证。比如某些食品添加剂到底能不能加,最多能加多少,这应该由专家说了算。有些领导干部在决策时也不听专家的意见,有些专家也昧着良心给人提意见,这会导致决策本身的不准确、不规范。
三是确保决策的合法规范,就一定要经过合法性审查程序。
马怀德说,很多部委都有政策法规司,所有部委的文件,都要经过政策法规司的会签审查才能出台。有的省份还给省政府的领导每人配备一个法律秘书或法律顾问,替领导把好法律关,所有政府出台的文件都要经过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
对法治的重视可防患于未然,事先让法制部门把好关,才能避免问题决策的产生。
现在政府做决策多少是有风险的,比如修公路、盖房子,社会风险和技术风险是存在的。
马怀德表示,决策时还应完善风险评估程序。这相当于在决策前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把可能出现的问题都一一摆开,做最坏的打算,才能避免最后出了问题而无法收拾残局。
最后,重大的决策必须经过集体讨论,要完善集体讨论程序。领导现场办公、当场拍板这都不是高明的决策方式。这样的风险很大,出了问题就是谁拍板谁决策就由谁来负责。集体决策能避免和分担这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