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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教授:依靠法治力量化解社会矛盾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12-06-07

  介绍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有益经验,探讨背后的法治逻辑,是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一直以来的报道重心之一。在实践中,由于大部分矛盾纠纷是法律纠纷,因此解决之道主要应该依靠法治,通过法治方式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之所以强调法治的重要作用,是因为在近几年的实践中,有的地区有过多依赖行政方式解决纠纷的倾向,党委政府站到了解决纠纷的第一线。这不仅增加了纠纷解决的成本,冲击了法定救济渠道,也影响了司法等法定救济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在一个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如果过度依赖行政方式,必然会导致行政方式解决纠纷的数量增加,法律途径解决的纠纷数量减少,公众也就不再信赖法治。所以,要想彻底终结各类纠纷,必须走法治化的道路。

  为此,应该将人们解决纠纷的思路引导到诉讼、复议、仲裁等理性的维权渠道上,通过法治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新闻媒体也应该多宣传那些依法解决纠纷、而不是靠领导解决纠纷的案例。

  在法治社会,应当将民众的诉求及各类争议的解决引导到法治轨道上来。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渠道是经过长期历史检验逐渐规范化、制度化的成果,是纠纷解决制度的高级形态,具有公开透明、公正可信等形式正义的基本特征,是解决纠纷的最终也是最权威的渠道。当然,为了有效解决纠纷、强化民众对司法的信心,也必须对复议制度、诉讼制度等进行不断的改革、完善,使之更加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和纠纷解决的要求。

  通过宣传依法解决纠纷的案例,强化人们的法治意识,推进和完善民主法治,应该是人民日报《民主政治周刊》的目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