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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弗吉尼亚州诉环境保护署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2-07-10

West Virginia v.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是美国最高法院于 2022 6 30 日裁定的案件,该案中法院首次正式援引重大问题原则,限制了依据《清洁空气法》所授予环境保护署(EPA)的权力范围。法院推翻了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并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国会必须向 EPA 提供明确的方向——而不是广泛的授权——以便该机构监管温室气体排放. 法院于2022228日对该案进行了口头辩论。


重要性


美国最高法院首次正式应用重大问题原则,以限制国会对 EPA 的广泛授权。SCOTUSblog分析师 Amy Howe 观察到,该裁决“可能会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这可能适用于“联邦机构作出的任何重大决策”。


时间线


以下时间线详细说明了关键事件


2022 6 30

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决定,并将此案发回进一步审理。


2022 2 28

美国最高法院听取口头辩论。


2021 10 29

美国最高法院同意审理此案,并与北美煤炭公司诉环境保护署、威斯特摩兰矿业控股公司诉环境保护署和北达科他州诉环境保护署的案件合并。


2021 4 29

西弗吉尼亚州等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


2021 1 19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撤销了负担得起的清洁能源规则(“ACE 规则”)并将案件发回 EPA,撤销了实施规则修正案,延长了合规时间,并否决了北美煤炭公司和威斯特摩兰矿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反对意见,驳回了德克萨斯州公共政策基金会、竞争企业研究所以及森林服务公司 Robinson Enterprises, Inc.的申请,认为他们不具有诉讼地位。


背景


负担得起的清洁能源规则取代清洁能源计划

2015 年,美国环境保护署(EPA) 制定了清洁能源计划 (2015),为现有发电厂的温室气体减排制定指导方针。该计划要求发电厂安装更高效的设备,并呼吁工厂实施不同的能源制造方法,包括天然气和无排放源。但是,该计划没有实施。2019 年,EPA 实施了负担得起的清洁能源 (ACE) 规则 (2019),废除并用新的减排系统取代清洁能源计划。ACE 规则建议燃煤电厂升级技术以尝试减少排放量。


ACE 规则面临的挑战

ACE 规则颁布后,三组申请人在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该规则的合法性提出质疑。第一组要求法院审查 ACE 规则关于第 7411 条的裁定,即《清洁空气法》仅允许在动力源上使用减排措施。第二组质疑 ACE 规则关于排放限制的合法性,声称 EPA并没有发现碳排放的具体危害。根据EPA 发布的汞排放法规, EPA 不得根据第 7411 条对温室气体排放进行监管,并且EPA应根据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NAAQS) 计划对固定源的碳排放进行监管。第三组质疑 ACE 规则的结论,即各州不能使用生物质混烧能源生产方法来遵守减排标准。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颠覆了 ACE 规则

2021 1 19 日,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发布了以下裁决:

本案中的问题是,环境保护署 (EPA) 根据ACE规则作为规范发电厂温室气体排放的手段是否合法,84 Fed. Reg. 32,5202019 7 8 日)。尽管 EPA 有权监管排放规则,但 ACE 规则的核心执行条款以及其前身规则废除的关键在于对《清洁空气法》第 7411(d) 条产生了错误的理解,80 Fed. Reg. 64,6622015 10 23 日)。此外,通过ACE 规则修订监管框架,从而减缓减排进程的做法是武断和反复无常的。基于这些原因,ACE 规则被撤销,并将该记录发回 EPA 进行下一步程序,以与该意见保持一致。

“由于 ACE 规则的颁布及“清洁能源计划”的废除主要建立在对《清洁空气法》的错误解读上,我们撤销了 ACE 规则并将其发回EPA。我们还取消了延长合规时间的实施条例修正案。由于煤炭公司的反对意见并无根据,我们拒绝了他们的申请。而且罗宾逊申请人不具有诉讼资格,他们的申请皆被驳回。”

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裁决撤销了 ACE 规则,并将案件发回 EPA 进行进一步诉讼,EPA 并没有恢复清洁能源计划。


清洁空气法

《清洁空气法》于 1963 年首次制定。本案中涉及的《清洁空气法》42 U.S.C. §7411(d)条款 1970 年颁布,内容如下:

(d) 现有资源的绩效标准;资源的剩余使用寿命

(1)署长应制定规章,建立类似于本标题第 7410 条规定的程序。根据该程序,每个州应向署长提交一份计划,该计划:(A) 为空气污染物的现有来源建立性能标准 (i)未发布空气质量标准、未包含在本标题第 7408(a) 条发布的列表中、或是本标题第 7412 节中规定的来源排放的空气质量标准,但 (ii)如果现有来源是新来源,并且 (B) 规定了此类绩效的实施和执行标准,则本节规定的绩效标准将适用。署长根据本款制定的条例,应允许州在对按照本款提交的计划中的任何特定来源适用绩效标准时,考虑到除其他因素外,该标准适用的现有来源的剩余使用寿命。

(2)署长应具有相同的权力

(A)署长在该州未能提交令人满意的计划的情况下为该州制定计划。

(B)在州未能按照本篇第 7413 7414 条执行该计划的规定的情况下。

根据本款规定计划颁布一项绩效标准时,署长应考虑除其他因素外,该标准适用源的剩余使用寿命。


非授权原则

非授权原则是宪法和行政法的一项原则,认为立法机构不能将其立法权委托给行政机构或私人。换言之,立法者不能允许他人制定法律。在联邦政府的背景下,该原则源自对美国宪法第一条和三权分立的解释。在严格适用非授权原则的情况下,国会不得让总统、行政机构、私人公司或法院制定普遍适用的规则来规范私人行为。


提出的问题


申请人向法院提出以下问题:在 42 U.S.C. § 7411(d) 中,作为《清洁空气法》的一项辅助条款,国会是否在宪法上授权环境保护署发布重要规则—包括那些能够重塑国家电网和单方面几乎使所有经济部门进行脱碳的规则—只需要考虑成本、非空气影响和能源需求时,对机构没有任何要求限制?


结果


法院以 6-3 裁定,要求国会在其授权中向 EPA 提供明确的方向,以便该机构定期排放温室气体。它推翻了美国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裁决,并将案件发回进一步审理。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发表了法庭意见,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布雷特·卡瓦诺、艾米·康尼·巴雷特、 尼尔·戈萨奇和塞缪尔·阿利托也发表了意见。尼尔·戈萨奇大法官和塞缪尔·阿利托大法官发表了一致意见。埃琳娜·卡根大法官持反对意见,斯蒂芬·布雷耶大法官和 索尼娅·索托马约尔大法官也持不同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