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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黄金蟒”主人告农业局 称非野生动物

信息来源:扬子晚报 发布日期:2013-05-31

    昨日,常州当地某论坛曝出“黄金蟒”的主人要状告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的消息,再次引起了网友们对“黄金蟒”小乖乖的关注。记者昨就此消息进行了采访。

  网帖爆料:“遛蛇哥”将状告武进农业局

  昨日,常州当地知名论坛化龙巷首页一则题为《遛蛇哥状告武进区农业局!国内第一件因蛇诉讼国家行政职能部门的案件拉开序幕》的帖子再次引起了大家对黄金蟒小乖乖的关注。帖子称,22日,武进区农业局派某站长前往遛蛇哥现工作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也将意味着国内第一件因蛇诉讼国家行政职能部门的案件拉开序幕,一审近期将在武进区人民法院开庭。

  帖子一出,引发大批网友关心,大部分网友都留言支持遛蛇哥要回他的小乖乖。“支持遛蛇哥!宠物要回来!希望蛇儿早点回家,回到主人身边!”一位网友这样说道。也有网友表示,希望以后遛蛇能拴着,一是防止蛇逃跑,二也是为别人的安全着想。还有网友说去淹城野生动物园看过小乖乖, 感觉精神很不好,很可怜,希望它能早点回到主人身边。

  去年7月25日,常州的一条“黄金蟒”在武进新天地公园被主人田辉带出来洗澡,被网友晒到网上之后,这条名叫“小乖乖”的黄金蟒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这条黄白相间的巨蟒长3.43米,体重53斤,是个刚满5岁的“小姑娘”,十分喜爱鸡腿,饭量也很大,一顿能吃掉6斤,10天左右就要进食一次。但是常州林业站的工作人员认为,按我国法律规定,个人饲养国家野生保护动物,需向林业局申请办理相关许可证。而黄金蟒是白化的缅甸蟒,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因此个人饲养要到国家林业局进行审批。小乖乖最终因为没有林业部门所颁发的许可证,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被当地的林业部门送到常州淹城野生动物园。

  记者探访:“黄金蟒”在动物园有点蔫

  昨日下午五点,记者来到了淹城野生动物园。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记者来到爬行动物区域,见到了在这里待了近十个月的黄金蟒小乖乖。现在的小乖乖有一个单间,里面有假山,还有一个小水池,地上还铺着草皮。由于天气比较热,再加上已经是傍晚,小乖乖看起来有点蔫,也没出来活动,正蜷缩成一团在洞里睡觉,只能看到它露在外面的一截黄白身躯,旁边的假山上还留着它蜕下来的一层皮。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乖乖刚来的时候情况不是特别好,表皮长了寄生虫,还有点肺炎,再加上感冒,动物园专门给它进行了消炎治疗之后好多了。平时动物园都按照之前主人提供的喂食喜好来选择小乖乖的食物。禽流感没有发生的时候,都是给它喂鸡腿,这段时间不能吃鸡了,就改成兔子,可以说是对它相当照顾。当记者问起小乖乖是不是变瘦了,工作人员表示,有可能是瘦了一点,因为冬天的时候,它还是处于一个比较温暖的环境下,所以是半冬眠的状态,但是因为吃得比较少,所以就瘦了,但是也属于一个正常生长状态。工作人员指着旁边蜕下来的皮告诉记者:“你看它才蜕完皮,这说明它一直生长着。”

  主人说法:黄金蟒不属于野生动物 将提起行政诉讼将它要回

  记者随即联系了远在徐州打工的黄金蟒主人田辉。说起现在待在野生动物园的小乖乖,田辉就激动起来:“我去看过小乖乖好多次,每一次都觉得它的状态很不好。最近的一次是今年的4月7日,我在动物园见到小乖乖的时候,它一点也不活跃,明显瘦了很多,嘴上还有点溃烂,被照顾得一点也不好,估计都吃不饱,这也是我这次打算提起行政诉讼一定要把小乖乖要回来的主要原因!”

  田辉表示,小乖乖既然是被当地林业站送去动物园保护起来,怎么反倒还不如自己养得好。另外,常州市武进区农业局林业站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书上说黄金蟒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所以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没有相关许可证无法饲养。但是黄金蟒在野生的环境下根本无法生存,因此它根本就不属于野生动物,既然不是野生动物,那就不适用于野生动物保护条例。林业站准备没收黄金蟒,并且罚款就更没有道理了。田辉告诉记者,林业站的工作人员和他联系,这两天就会把行政处罚决定书送给他。他准备一拿到处罚书就进行行政诉讼,起诉武进区农业局,争取能早日要回小乖乖,给它更好的照顾。

  执法者说:近期将发出处罚决定书 没收黄金蟒并处罚金一千

  武进区农业局林业工作站的卞站长告诉记者,去年7月25日,在发现了黄金蟒之后,黄金蟒就被作为证据保存在了淹城野生动物园,当时,林业工作站就出具了证据登记保存清单给黄金蟒的主人田辉,内容是他所驯养的蟒蛇作为证据暂时进行保存,保存地点是淹城野生动物园。经过一番调查,武进区农业局又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但是田辉四处打工,可谓是居无定所,手机号码也是一再变换,所以很难联系到他本人,告知书延误了几个月才送达,等田辉收到的时候已经是去年年底了。今年的清明节后,田辉主动联系了林业站,表示要进行听证,但最终他还是放弃了听证,决定进行行政诉讼。卞站长表示,既然田辉放弃了听证,林业站近期就打算向田辉出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维持原先告知书的内容,黄金蟒予以没收,并处罚金一千元。

  武进农业局办公室的管主任告诉记者,我国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饲养野生动物的法律,但《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出售、收购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黄金蟒小乖乖被送到动物园之后,他们就立即联系了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动植物刑事物证鉴定中心,经过专家的鉴定,确定黄金蟒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所谓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要有相关的资质才可以饲养,所以虽然田辉是黄金蟒的主人,但是他不具备饲养的资格,因此小乖乖只能没收后交给上级单位省农业局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