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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磊,梁山:“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企业海外安保体系建设初探

信息来源:《山东警察学院学报》2018年第1期 发布日期:2018-10-20

【摘要】 我国“一带一路”建设方兴未艾,国内“走出去”企业在沿线国家项目投资和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当前海外安保需求日益增多,国家领事保护资源供给、国内安保公司海外业务能力以及企业自身安全管理机制尚待完善。“走出去”企业作为安全责任主体,应结合当地安全形势和自身特点,提前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积极建立安保队伍、安全责任制、制度预案、防范系统、教育培训、外包监督等一系列安全管理机制,强化内部应急管理,储备外部应急资源,逐步建立事前严密防范、事中果断处置、事后快速恢复的海外安保体系,有效保障海外人员、财产和业务运营安全。

【关键词】 “一带一路”;安全风险评估;安全管理机制;应急保障机制


2015年3月,国务院授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从国家层面正式确立了“一带一路”愿景和行动规划,自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始成为国内“走出去”企业争相投资建设的热土。然而机遇与挑战、风险与收益总是相伴相生,政府文件中虽然7次提到“安全”一词,但均是从国家安全和投资安全的宏观战略角度进行阐述,并未涉及“走出去”企业实体安全保护和风险防范问题。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践主体,人员、财产和业务运营安全是企业扬帆出海的前提保障。近年来,中国企业和公民境外遇险人数呈现上升态势,抢劫、绑架、交通事故、疾病、工伤、自然灾害等安全事件多有报导,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深入推进,包括人员、财产安全在内的海外中国利益保护问题亟待提上议事日程。因此,立足“走出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探讨海外投资建设过程中如何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建立完善国际化、专业化安保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走出去”企业面临的安全风险
  关于“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面临的相关风险,当前学术界主要围绕国际关系{1}、地缘政治{2}和区域风险{3}等方面内容进行讨论。有学者指出,“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正处于社会经济转型期,普遍存在党派、宗教、民族等方面矛盾冲突频繁、政府控制力弱、安全环境较差等现实问题{4},因此“走出去”企业外派人员在异国他乡的陌生环境下,与国内相比面临更多的水土不服问题和安全威胁。笔者认为,在分析宏观风险的同时,还应立足“走出去”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和自身特点,就面临的实体安全风险进行微观分析,探讨采取针对性、差异化的安全管理机制。
  从微观实践层面来看,“一带一路”愿景的落地实施涉及铁路、公路、机场、港口、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主体多为大型国企及其下属公司。国资委发布的《“一带一路”中国企业路线图》显示,截至2015年末,110余家央企中已有107家在境外共设立8515家分支机构,分布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80多家央企已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分支机构。{5}承担这些项目的企业主体涉及大量的劳务输出和人员差旅活动。据商务部统计,截至2016年底,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累计签订合同额1.8万亿美元,累计派出各类劳务人员约850万人。{6}企业海外项目和劳务人员输出规模增长必然导致安全风险相应增加。据商务部不完全统计,自2010年至2015年,境外共发生涉及中国企业的各类安全事件345起,主要涉及偷盗抢劫、人身伤害、绑架勒索等{7},并且呈现逐年递增趋势。“走出去”企业因自身治理体系、组织架构、人员规模、资源投入、业务性质、区域分布等因素差异,面临的安全威胁类型和风险等级各不相同,综合近年来我国企业及人员在海外发生的安全事件,具体安全风险包括盗窃、抢劫、枪击、爆炸、绑架勒索、蓄意破坏、纵火、诈骗、寻衅滋事、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等,需要在评估具体安全风险的基础上,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安全管理机制和风险防范体系。
  二、当前“走出去”企业海外安保的现状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逐步推进,“走出去”企业安全问题逐渐引起政府、社会和企业自身的广泛关注和重视,然而整体来看,当前我国海外安保体系建设还处在起步阶段,具体表现在国家海外利益保护机制尚待健全,领事保护范围有限,国内安保公司海外业务起步较晚,专业人才、本地资源、运营经验积累不足,“走出去”企业海外安保体系较为松散,尚处于各自为政的探索状态,多方面原因造成人员、财产等诸多海外利益安全保护存在一事一议、相互掣肘的困难局面。
  (一)国家力量不便直接介入亦无力全部接入
  从国家层面来看,“一带一路”作为倡议和愿景,遵循“共商、共建、共享”的原则,安全方面的直接介入或积极表现应当慎重{8}。无论是宏观层面的国家安全维护还是微观层面的企业安全保护,国家力量如果直接介入本国企业、人员在海外的安全事件,容易引发所在国家的管辖争议,进而对我国在当地项目建设、经济投资、贸易往来乃至外交关系产生负面影响。除非当地发生严重威胁到我国企业、公民安全的极端情况,国家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介入应保持低调,而应在企业海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以及国内安保公司海外业务开展层面进行顶层设计和政策引导。然而当前国家对海外利益的保护还主要围绕日常安全风险信息提示建议,以及突发事件出现后外交层面关注督促和领事保护指导帮助等进行运作,外交、公安、商务、国有资产管理等涉外安全职能部门在“走出去”企业海外利益保护方面,尚未明确各自职责并系统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同时,由于受到我国驻外使领馆人员、精力、预算等方面的制约,国家领事保护服务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企业安全需求。按照2015年出境1.2亿人次计算,我国平均每位领事官员要服务83万人次以上的中国公民,远高于美国、日本、俄罗斯和英国0.5万、1万、1.3万和2.9万人次的服务范围{9},并且领事保护一般仅提供权益保障性基础服务和不定期的风险类预警提示,无法满足众多企业日常防范性、个性化的安全需求。
  (二)国内安保公司海外业务起步较晚且服务低端
  国内安保公司在为“走出去”企业提供安全产品与服务的同时,自身的“走出去”和业务的国际化也面临着机遇和挑战。当前国内安保业一致认为,“一带一路”背景下国际安保市场前景广阔,国内安保公司大有可为,甚至有人认为随着世界反恐形势日益严峻、中国对外投资不断攀升,一个万亿市场、千亿收入、百亿利润的世界安保市场正展现在我们面前。{10}然而笔者认为,应该客观理性看待我国安保业国际化问题,充分认识到国内安保公司在专业人才储备、当地资源积累、海外业务运营以及资本市场运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有近6000家安保公司,500余万安保从业人员,但是真正开展海外安保业务的不到20家,业务源自近年来“走出去”企业增多、海外安全事件频发背景下的基础性安全需求,内容以行前安全培训、海外营地检查审计等传统安保业务为主。与化险咨询(Control Risk)、杰富仕(G4S)、国际SOS等在海外经营多年,已经完成国际化的国外安保或风险咨询公司相比,国内安保公司在安全评估咨询、安保方案设计、情报网络构建、风险信息分析、绑架勒索谈判以及医疗救援和紧急撤离等综合性安全服务方面还处在起步阶段,暂时无法有效提供诸如尽职调查、监管合规、执法沟通、证据收集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安全服务,尚需要一定时间的海外机构布局、安保资源积累以及专业人才培养,才能逐步建立专业化、综合性的一揽子安全解决方案,全面满足“走出去”企业安全需求。
  (三)“走出去”企业安保机制松散且专业能力有限
  从“走出去”企业自身来看,由于习惯了国内长期以来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并且出于节约成本考虑,部分“走出去”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在员工安全意识、日常安全管理机制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经验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许多企业海外机构安保工作通常由行政、后勤、人力等部门人员兼任,安全管理专业性较为欠缺。同时,“走出去”企业之间在海外组织协调、相互支持、服务保障等方面尚未体现组织优势,还存在单打独斗的局面,造成业务运营过程中面临“高风险、低安保、损失重、救济弱”的困境,中资企业应对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应急处置、被动处置的局面{11},有时甚至由于存在短板而带来血的教训,给“走出去”企业敲响了警钟。外部安全形势倒逼“走出去”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切实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三、“走出去”企业海外安保体系建设的思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开放的大门不会关闭,只会越开越大。新的历史时期,我国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由此可见,“一带一路”作为长期愿景,必将在一定时期内对企业“走出去”起到推动和指引作用。海外安保体系建设作为“走出去”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保护自身海外利益的重要措施,需要从安全风险评估、日常安全管理以及应急管理机制等方面建立系统保障和有力支撑。
  (一)树立安全评估先行理念,立足自身评估风险
  我国企业“走出去”时间较短,特别在海外投资方面缺乏经验,企业往往前期准备欠缺,对东道国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社会等因素缺乏深刻全面的了解,对风险评估不充分,常常带有片面性和盲目性。{12}因此,从保障人员财产安全角度出发,“走出去”企业应将安全风险评估纳入海外投资前的必要环节。“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里的粮草不仅指人、财、物方面的后勤准备,更重要的是“走出去”之前做好功课,对安全环境与项目所在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行业监管等方面尽职进行同步调查,全面分析评估陌生环境下遭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运营中断、声誉破坏等风险事件的可能性及事件发生后造成的损失,提前把握“走出去”之后面临的安全风险,根据评估结果对项目选址、安保措施、资源配置等提出指导性意见。从人员类型和业务特点来看,当前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企业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劳务输出为主的人员密集型和重资产企业,集中在铁路、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油矿勘探开采行业,具有人员集中度高、作业范围偏远等特点,多需建设大型营地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机制;另一类是以贸易往来和投融资为主的商务型企业,涉及长途差旅、酒店住宿、商务会议等内容,具有人员分散、行程随机性强等特点,安全风险难以量化识别并得到有效控制。
  安全风险评估的具体操作会涉及情报信息收集、综合风险研判、部署专项方案以及动态调整措施等环节。安全风险评估的首要内容即是了解目的国家的安全形势和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治安状况,主要情报信息可通过驻外使领馆、当地中资企业、安保咨询公司、对外工程承包商会等渠道获取。以高风险国家(地区)为例,一般需要关注两个方面的安全基础信息:一方面是“走出去”企业在国外的基本情况,如所在国家(地区)具体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情况(军警机构、地标建筑、商场娱乐、交通枢纽等),项目人员规模(劳务输出或当地雇员),外派员工居住情况(野外营地或城市中心区,集中或分散住宿),人员活动特点(商务差旅或野外作业);另一方面是所在国家(地区)和城市的安全形势和治安状况,如党派、军队、宗教、民族、地方部落、社会问题、地缘政治以及反政府武装、恐怖组织活动、抢劫、绑架等社会治安形势等,重点关注针对外资企业尤其是中资企业的重大安全事件。在充分掌握安全情报信息的基础上,对目的国安全环境和企业自身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评估“走出去”之后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点并进行分类与分级,结合企业自身安全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统筹部署营业办公场所选址、安保人员配备、防范设施安装、管理制度起草、应急资源准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前规避、转移、消减安全风险。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事前的安全风险评估并非一劳永逸,“走出去”企业还需要根据项目运营环境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尤其是高风险地区更应将安全风险评估作为常态化机制持续开展,监测安全形势和社会治安环境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安全管理措施,提前消除、降低或转移相关风险可能带来的损失。
  (二)建立海外安全管理机制
  无论工程建设还是项目投资,一般具有周期长、范围广、资金量大、涉及因素复杂等特点,因此国内“走出去”企业,尤其是海外安全高风险区域机构项目多、劳务输出量大、业务拓展迅速的大型集团类企业,应从总部层面构建“统一管理、统一架构、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监督”的集团化、专业化和常态化的安全管理机制,为海外机构安全运营提供系统性支持保障。
  一是建立培养国际化安保队伍。人的国际化是“走出去”企业海外生存发展的基本保障。根据已经完成国际化的企业的经验,大型跨国集团一般在总部设立首席安全官,统一管理协调集团内外部安全事务,同时设置承担包含海外安保职责的专门团队,负责制定集团安全管理政策、规划实施方案,对海外机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指导支持与监督检查,同时根据海外机构分布在相应大区域配备安保专业人员,实行总部团队统筹管理、专业条线支持保障、区域机构具体落实的管理体系,以保证集团安全管理体制、机制运行正常,安全管理与海外业务发展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海外机构或工作组在筹备阶段即应明确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海外人员、财产和业务运营安全负总责,并指定安全管理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明确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作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安全责任制,一方面是为了提升海外机构一把手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安全投入与安全风险相匹配,安全管理措施与业务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另一方面是为了建立安全管理职能部门组织推动、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安全管理模式,解决企业“走出去”之后安全工作“谁来管、管什么、如何管”等具体问题,为建立海外安全管理机制提供组织保障。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制度规程。安全管理制度规程是海外机构开展安全管理工作的依据,是规范员工行为的安全准则,其制定依据包括所在国家(地区)安全监管法规、国内总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海外机构自身要求,内容一般包括外派员工日常安全须知、办公场所人员出入、安防消防设施操作维护、安全外包服务履约监督、安全检查与培训演练、突发事件防范措施与应对处置流程等内容。对于不同行业,还应结合安全风险特点和行业要求进行具体规定,如生产类企业会涉及健康安全环保(HSE)管理体系要求;对于处在恐怖袭击多发区域或时期的机构可严格规定员工出行频次、路线、交通工具要求和报告制度等。
  四是完善安全防范系统建设。“走出去”企业在安防规划设计方面应遵循“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探测、延迟、响应相匹配”的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建立实体安全防范系统。针对安防系统建设,不同行业具有不同要求,如高风险区域野外施工作业项目营地,需要建设壕沟、铁丝网、瞭望塔、沙袋墙等分层控制的实体防范体系,以及部落民众信息预警、武装力量巡逻防卫、内保人员贴身保护的人防体系;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自助银行、金库则需要建立入侵报警、视频监控、门禁控制等技术防范系统,以及驻点保安值守、警情接报处置、现金武装押运等人防系统;此外对于在环境恶劣区域的生产型企业,会将医疗、卫生、交通、居住等因素纳入安全管理范畴,为员工提供综合型安全保障。
  五是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风险提示工作。早在2010年,《境外中资企业机构和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即规定了“不培训、不派出”的原则,要求“走出去”企业组织外派员工开展行前安全培训。外派前培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知识技能,培训内容一般包括目的国安全形势介绍、日常安全注意事项与安全意识培养,以及人身防护和紧急救援实际操作等。员工在海外工作期间,培训内容还包括安全规章制度、安防设施操作以及应急预案模拟演练等。除了常规培训内容外,国内总部或海外机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还应结合当地近期发生的恐怖袭击、游行、骚乱、罢工等风险预警信息,及时向外派人员发送风险提示,告知相应安全管理要求和防范措施,做到有备无患。
  六是严格安全服务外包管理与监督。对于“走出去”企业而言,安保工作虽对维护业务运营起到基础性支持和保障性作用,但由于不是主业,大多数情况下需要将安全服务进行外包,依托当地安保公司提供安全产品与服务。在此过程中应树立“服务外包但责任不能外包”的理念,通过多种方式监督安保公司履职,避免出现“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思想。如提前审核安保公司经营资格和服务资质,在合同中明确服务连续性安排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定期评价履约情况、服务态度、响应速度等服务质量并与服务费用挂钩,并建立定期沟通反馈机制等,以持续获得优质的安全服务质量和效能。
  (三)建立应急机制,储备应急资源
  “走出去”企业在当地作为外资企业,机构人员在陌生环境下一旦遭受外部侵害或灾害事故,往往无法像在国内一样能够及时获得政府、家庭和社会的救援支持,国家力量也存在远水难救近火的客观情况。因此,“走出去”企业必须依靠自身力量,持续建立完善内部应急机制,多方储备应急资源,确保安全风险事件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一是建立内部应急机制。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机制的重要基础,“走出去”企业在安全风险评估阶段即应根据海外机构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应对盗窃、抢劫、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绑架勒索、游行示威、人员失踪、自然灾害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要求内容实用、操作便捷。预案内容一般包括事件发生后的启动条件、决策人员、报告流程、报告内容、职责分工以及应急团队联系信息等。同时,预案演练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企业可通过桌面或实战方式组织应急预案模拟演练,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熟悉应对处置流程,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不断完善预案内容。
  高风险时期或区域的安全管理措施也是应急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根据所在国家(地区)一段时期内恐怖袭击、军事政变、传染疾病、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制定一系列专项措施和安全管理要求。针对恐怖袭击事件频发情况,企业可提升安全防范级别,强化员工安全管理,如增加营业场所安保人员,安装防弹防爆设施,安排专车接送员工上下班,并实行居住地点登记、外出报备、休假审批、每日报平安等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遭受外部攻击的波及和影响。针对所在国家可能发生军事政变或外交冲突,企业应关注跟踪局势变化动态,积极主动与使领馆、当地军警、医疗机构沟通,加强员工出行管理,开展重要设备设施、文件保全工作,并储备一定时间的基本生活物资,提前做好机构资产、设备物资、个人物品妥善处置工作。同时保持与国内总部沟通汇报,根据局势变化制定撤离方案并提前预演,一旦达到启动条件及时有序撤离。
  二是储备外部应急资源。“走出去”企业在日常运营过程中还应有意识地储备外部应急资源,以备不时之需。有学者指出,我国应建立高效的境外安保应急预案,形成政府主管部门、驻外使领馆、大型企业集团、境外项目部等多层级应急联动机制,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充分授权,措施到位。{13}也有学者建议,应在政府的主导下构建政府、企业、私营安保公司、保险公司、海外侨团“五位一体”的海外安保体系。{14}站在企业自身角度来看,目前海外安全应急资源主要有官方、企业、商业和保险等渠道,具有分层次、多样性特点,如我国驻外使领馆的领事保护、警务联络部门以及当地警方提供的安全提示与紧急救援,“走出去”中资企业搭建的“民间”安全信息平台和应急资源共享机制,以及通过国际或当地安保公司提供的各类商业性安全护卫、安全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除此之外,购买相关商业保险也是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的重要措施,有些保险公司还与第三方危机管理机构合作,为被保险人提供紧急转运、绑架谈判、危机处理等安全服务保障。以上应急资源各具优势也各有局限,如国家力量能够在危急时刻提供撤侨等群体性支援,但可能由于资源有限无暇顾及企业具体安全需求;商业化的安全风险咨询和应急救援公司能够满足专业性和个性化需求,不足之处是费用高昂。企业可根据不同资源特点,结合自身日常安全和应急管理机制,储备与之相匹配的应急资源,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事前严密防范、事中果断处置、事后快速恢复的海外安保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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