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因强行搭售“××牌”味精,四川省某专营商品公司的一家支公司收到了省工商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除了处罚决定和相关法律依据,还对12项主要证据和当事人的行为特征进行了分析“说理”。虽被罚了5万元,企业负责人对处罚决定却心服口服。
2010年3月,省政府启动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并将其确定为我省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之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8个省级部门率先“试水”,探索改善执法方式、更新执法手段、逗硬执法责任的新路子。今年年初公布的示范活动考评结果显示:8个示范单位不仅完成了任务指标,还拿出了有特色的“自选动作”。
公众对8部门行政执法的认可度也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在行政审批方面,来自省政府服务中心的测评数据显示:除省人口计生委今年未办理相关审批或服务事项外,各示范单位的公众满意率均达100%。“开局良好,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肯定示范活动取得成效的同时,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坦陈目前存在的三大问题:由于领导重视程度、执法任务轻重、法制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等方面存在差异,各部门示范活动进展不平衡;由于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过程中仍有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等情况发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实践性还有待提高。
在示范活动的基础上,今年我省将在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全面开展深化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要确保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推动我省依法行政水平迈上新台阶,还须注重‘深化’,落实‘责任’,在强化执法手段,更新执法方法,逗硬执法责任上下功夫。”该负责人表示。
执法变化点击
变化一:执法活动重心适当下移
轻点鼠标,省国税局税收管理权行使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流程、责任时限以及监督部门一一清晰映入眼帘。
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职能职责调整,省国税局等示范单位将承担的法定职权和执法责任进行了细分,明确了行政管理事项、职责权限、行为规范和工作流程,并在部门网站等主要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部分示范单位还从合理划分权力层级入手,建立起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强化省级部门对行政执法的规范、指导、监督和协调职能,适当下移执法活动重心。”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如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有关执法权充分赋予了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来行使。
变化二:执法各阶段融入“说理”
对当事人不利和有利的证据都要全面收集;处罚决定书不仅引用法律条款,还要进行分析和“说理”……去年,省工商局开始在全省试点推广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变单一处罚为“惩教合一”,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听证复核、决定执行等各个阶段融入“说理”,充分保障相对人权利。据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行政争议数量较前年明显减少,其中行政诉讼的数量从2009年的112起降至67起。
示范活动中,8个省级部门纷纷探索创新执法手段,探索提高执法效能的新形式,推行重大案件回访、典型案件曝光等制度,探索理性化执法、人性化管理、柔性化服务的行政管理新模式,促进执法人员由被动执法向主动服务转变,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应不断增强。
变化三:程序更标准,管理更精细
110执勤执法时,尺度如何把握?过去是凭借经验,现在则严格参照《四川省公安厅行政执法标准化管理手册》。
省公安厅在示范活动中编撰的这本手册,明确了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责任。建立起职责清晰、检验标准明确、过程控制严密、监督管理有效的标准化执法体系。
省国税局则将所有与税收执法有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规定分解、重组,适配到每个执法岗位,使每一项工作都必须按程序、标准、时限进行。
“通过固化权力运行的程序和轨道并予以明示,执法行为更加透明,群众办事更加便捷。”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变化四:从“一锤定音”到综合考评
行政执法该如何评议考核?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改过去由组织考核“一锤定音”的做法,把组织考评与个人自评相结合、年终考评与平时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并强化考评功能,考评成绩分别与评先评优、职务升迁、年终目标奖、责任追究挂钩。
据了解,8个示范单位纷纷完善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行政执法责任过错追究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王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