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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年轻人不要做官场"酒文化"的"传承者"

信息来源:法制网 发布日期:2014-07-31

近日,有网友反映,7月14日晚,湖北恩施州来凤县地税局一名年轻干部,因陪调研的州局领导喝酒过量猝死。事后,该局已赔偿安抚家属。据了解,这名因陪上级领导喝酒过量身亡的年轻干部姓肖,猝死时31岁。肖某2013年刚刚结婚,妻子已经有了2个月身孕。肖某已于7月16日上午10时左右在该县殡仪馆火化。(新华网 7月30日)

看到此则消息,不免让人觉得痛心与惋惜,此事件中的这位年轻干部,正值而立之年,却因陪上级领导喝酒而猝死。如果这位年轻干部能婉言拒绝参加此次宴席,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但是,这并不是出现此次悲剧的根本原因,从本质上讲,就是因为官场“酒文化”的“歪风”与“陋习”没有彻底根除。

众所周知,中国的“酒文化”源远流长,自古就有以酒会友的风俗,关于“酒文化”的诗篇、词作也传承至今。而今,酒桌上谈工作、会亲友等现象更是极为普遍。朋友之间、亲友之间少量饮酒交流感情可以,但绝不能让“酒文化”在官场上得以传承。官场上的“酒文化”,不仅违背了中央的相关“禁令”要求,而且还会助长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现象,更会破坏党员干部的公仆形象,进而降低政府的公信力。

可以说,官场的“酒文化”是有百害无一利的,上愧党和国家,下愧黎民百姓。而近年来,倒在“酒精战场”上的党员干部也不在少数,无论是黑龙江省副省级干部付晓光因公款消费,大量饮酒并造成陪酒人员“一死一伤”的“惨剧”,还是河北省文安县建设局长率众饮酒致一名村支书死亡的“悲剧”,无一不是以“惨痛”收场,而由此造成的恶劣影响更是值得我们去深思。

笔者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绝不能做官场“酒文化”的“传承者”。无论是中央的“八项规定”,还是当前自上而下深入开展的反“四风”工作,无一不加大了对官场饮酒“歪风”的打击力度。我们的党员干部只有严格遵守中央的各项“禁令”、“严规”,修政修德,将主要精力放在为人民服务上,才能不辜负党和国家,乃至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才能党和国家放心,让人民安心。

欲杜绝官场“酒文化”的传承,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继续健全完善相关“禁令”、“严规”,强化制度约束,构筑制度“牢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要强化对党员干部饮酒行为的监管力度,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管,同时,还要切实强化惩处力度,只有监管、惩处“双管齐下”,才能让监管不成“空把戏”,才能让官场的“酒文化”走向衰亡。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对于官场“酒文化”,要有勇敢说“不”的勇气,不做“酒文化”的传承者。从更深层面来讲,争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传承“公仆精神”岂不是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