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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纪宏: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重在实效

信息来源:《东方法学》2017年第4期 发布日期:2018-04-14

【注释】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本文在写作中,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2014级博士生蒋莉莉对本文也有贡献,特此感谢!当然文责自负。

[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页。

[2]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部编:《中国共产党党内重要法规》,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393—403页。

[3]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编著:《领导干部法治读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6年版,第37页。

[4]中共中央办公厅法规局:《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快补齐党建方面的法规制度短板》,《求是》2017年第3期。

[5]前引[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6页。

[6]前引[3],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编书,第34,35页。

[7]前引[2],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部编书,第340—380页。

[8]关于“妄议中央”的标准,2016年1月15日中央纪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监察部副部长肖培回应表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章政治纪律规定“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后面还有一句话“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这是完整表述。肖培强调: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就是界限,所以前句话是热点,没有后半句话的解释就不完整。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罗东川表示,“妄议中央”这条规定是这次纪律处分条例新增的内容,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中发现的问题,被提高到更高的高度。罗东川认为:“过去我们处理干部都是看反腐问题,经调查后发现这些腐败分子无一例外在政治上、政治纪律上存在问题,特别严重的就是‘妄议中央’”。罗东川指出,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按照党的纪律,必须与中央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而这些贪腐分子都在政治上存在严重问题,中央大政方针制定后,在下面乱说乱讲乱议论,违背党章的规定,“通过审理这些案件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带来的破坏远比贪腐严重”。参见《南方都市报》2016年1月16日。

[9]我国现行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10]参见陈位志:《制度创新视野下依规治党的逻辑架构与政策进路》,《湖湘论坛》2017年第2期。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罪名主要涉及到“背叛国家罪”(第102条)、“分裂国家、煽动分裂国家罪”(第103条)、“武装叛乱、暴乱罪”(第104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第105条)、“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第107条)、“投敌叛变罪”(第108条)、“叛逃罪”(第109条)、“间谍罪”(第110条)、“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第111条)以及“资敌罪”(第112条)。

[12]2015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9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97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该规定明确了下位法不得违反上位法的立法监督审查原则。

[13]前引[1],《〈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辅导读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9页。

[14]同上书,第4页。

[15]〕“八项规定”的内容包括: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3.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4.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5.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6.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7.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8.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从上述内容来看,虽然“八项规定”没有设定违反规定应当承担的纪律责任,但是,“八项规定”以“要”的形式对中央政治局成员作出“义务性规范”,具有行为规范的意义和特征,应当视为“党内法规规范体系”的重要内容。

[16]前引[2],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部编书,第340—380页。

[17]本书编写组编著:《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百问》,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16年版,第8—9页。

[18]前引[16],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教育局、中国法学会研究部编书,第40页。

[19]《中国共产党章程》第10条第(一)项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0]本书编写组编著:《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文件学习辅导百问》,党建读物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16年版,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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