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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松山:人大主导立法的几个重要问题

信息来源:中国宪治网 发布日期:2018-04-11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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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学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第169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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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见李建国:《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人大》2011年第2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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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参见王晨:《在新起点上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中国人大》2014年第19期。
[
4]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中国人大》2016年第9期。
[
5]参见李适时:《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中国人大》2016年第18期。
[
6]参见《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国人大》2017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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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参见沈春耀:《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法制日报》2017年9月12日。
[
8]李适时:《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中国人大》2014年第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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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参见刘松山:《党领导立法需要研究解决的几个重要问题》,《法学》2017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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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同前注[8],李适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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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参见前注[7],沈春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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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参见陈甦:《人大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的生动典范》,《中国人大》2016年第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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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同前注[3],王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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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参见前注[2],李建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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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参见前注[3],王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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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参见前注[8],李适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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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编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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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同上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编著书,第16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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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同前注[8],李适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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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参见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新华社2014年10月2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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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参见前注[1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编著书,第56-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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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张德江:《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中国人大》2015年第1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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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同前注[17],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编著书,第16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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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参见刘松山:《立法规划之淡化与反思》,《政治与法律》2014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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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胡乔木文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5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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