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学术资源

行政法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术资源 -> 行政法学前沿 -> 行政法学 -> 正文

赵谦:互助与自足:土地复垦监管的共同体关系及功能

信息来源:《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8期 发布日期:2018-11-03

【注释】 [作者简介]赵谦(1981—),男,湖北荆州人,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研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土地复垦监管的行政法研究》(批准号:15CFX056)。

[1]《全国土地整治“十三五”规划获批全面推进土地复垦》,凤凰网,http://finance.ifeng.com/a/20161229/15111382_0.shtml,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2月30日。

[2]贺振伟、白中科、张继栋、刘喜韬、王敬、周伟、王金满:《中国土地复垦监管现状与阶段性特征》,《中国土地科学》2012年第7期。

[3]周妍、白中科、罗明、周旭、王金满、景明:《中国土地复垦监管体系问题与对策》,《中国土地科学》2014年第2期。

[4]周妍:《矿山土地复垦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及信息化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42—43页。

[5]何苗、陈风林、程立国:《土地复垦监管现状与阶段性特征》,《科技展望》2015年第19期。

[6]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编:《土地整治蓝皮书:中国土地整治发展研究报告(No.1)》,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98—115页。

[7]周伟、曹银贵、白中科、王金满:《煤炭矿区土地复垦监测指标探讨》,《中国土地科学》2012年第11期。

[8]张通:《中国矿区土地复垦法律制度研究》,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12年,第22—39页。

[9]崔艳、白中科、张继栋、王金满:《土地复垦资金保障初探》,《金属矿山》2011年第9期。

[10]路文丽、郭颖良、谭锋、罗明、刘喜韬、余建新:《土地复垦体系构建研究》,《现代农业科技》2012年第6期。

[11]杨延君:《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国地质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第43页。

[12]周妍、白中科、罗明、周旭、王金满、景明:《中国土地复垦监管体系问题与对策》,《中国土地科学》2014年第2期。

[13]宋雪姣:《土地复垦监管影响因素浅析》,《中国土地》2014年第6期。

[14]王杰:《土地复垦法研究》,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36页。

[15]周妍、白中科、罗明、周旭、王金满、景明:《中国土地复垦监管体系问题与对策》,《中国土地科学》2014年第2期。

[16]周妍:《矿山土地复垦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及信息化研究》,中国地质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4年,第30—31页。

[17][德]卡尔·拉伦茨著,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19—124页。

[18]王俊龙:《整全性:逻辑新论——以中西思想交叉结合的三条思路为线索》,《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19][德]费迪南·滕尼斯著,林荣远译:《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ii— iii页。

[20][德]哈贝马斯著,曹卫东、王晓钰、刘北城、宋伟杰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南京: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179页。

[21]赵谦:《构筑我国土地整理的法律保障》,《光明日报》,2014年1月11日,第6版。

[22][德]费迪南·滕尼斯著,林荣远译:《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2页。

[23][德]费迪南·滕尼斯著,林荣远译:《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6页。

[24][德]费迪南·滕尼斯著,林荣远译:《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1页。

[25][美]约翰·罗尔斯著,万俊人译:《政治自由主义》,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67页。

[26][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14—516页。

[27]《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网http://www.mlr.gov.cn/sy_2633/gd1/201207/P020120702604393721984.doc,最后访问日期:2016年12月2日。

[28][德]卡尔·拉伦茨著,陈爱娥译:《法学方法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94、95页。

[29][美]E.博登海默著,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7—228页。

[30][德]费迪南·滕尼斯著,林荣远译:《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1页。

[31][德]费迪南·滕尼斯著,林荣远译:《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2页。

[32][德]费迪南·滕尼斯著,林荣远译:《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6页。

[33][德]费迪南·滕尼斯著,林荣远译:《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9页。

[34][德]费迪南·滕尼斯著,林荣远译:《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64页。

[35][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14页。

[36][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14页。

[37]姜明安:《软法的兴起与软法之治》,《中国法学》2006年第2期。

[38]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制定,1988年、1998年、2004年修改)第十九、四十二、七十五条予以了原则性规定,1989年《土地复垦规定》、2011年《土地复垦条例》先后予以了专门性、实施性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86年制定,1996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制定,2010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制定,2009年、2011年、2013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制定,2011年修改)、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等其他高位阶立法中也有相关规定。此外,国土资源部和不少地方也设定了30余件实施细则,如2012年《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徐州市采煤塌陷地复垦条例》(2001年制定,2004年修改)、2013年《陕西省实施〈土地复垦条例〉办法》等。

[39][德]马克斯·韦伯著,林荣远译:《经济与社会》(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71页。

[40][美]约翰·罗尔斯著,何怀宏、何包钢、廖申白译:《正义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07页。

[41][日]小浜正子著,葛涛译:《近代上海的公共性与国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5页。

[42][英]齐格蒙特·鲍曼著,欧阳景根译:《共同体:在一个不确定的世界中寻找安全》,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

[43][德]费迪南·滕尼斯著,林荣远译:《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76页。

[44]王海明:《论道德共同体》,《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45]沈宗灵编:《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95页。

[46]沈宗灵编:《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95页。

[47]沈宗灵编:《法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495页。

[48]姜明安:《完善软法机制,推进社会公共治理创新》,《中国法学》2010年第5期。

[4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报》,2010年6月28日,第1版。

[50]姜明安:《完善软法机制,推进社会公共治理创新》,《中国法学》2010年第5期。

[51]柯华庆:《法律经济学视野下的农村土地产权》,《法学杂志》2010年第9期。

[52]朱启臻编:《农民参与土地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27页。

[53]赵谦:《我国土地整理权属设置的宪法依据论》,《法商研究》2014年第2期。

[54]程琳琳:《矿区土地复垦保证金制度实践现状及研究进展》,《中国矿业》2010年第1期。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