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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运凯:全方位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信息来源:《学习时报》2022年5月4日 发布日期:2022-05-29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强调行政争议走完法律程序后,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予以认同,争议状态就此终结,实现行政争议在法律之维与事实之维的同步解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结事了,定分止争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一方面,必须坚守法治底线。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价值不仅在于弥合分歧、解决矛盾,更在于确立规则、构建秩序。另一方面,如果依法化解不了争议,就会带来程序空转等弱化法定纠纷解决机制权威性的问题和质疑。在新发展阶段,法定纠纷解决机制既不能片面追求平息争议和稀泥,忽视合法性和权利保护问题,也必须要有足够的制度包容性和弹性,适应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治理刚需,其关键在于坚持法治框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升裁判机关依法履责的能动性。要正视监督权力、救济权益与化解争议三者之间既互相联系,又互有张力的客观事实。在很多情况下,依法纠正了违法不当行为,不是必然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更不意味着行政争议自然得到化解。在新发展阶段,必须将化解行政争议作为更重要的价值目标。同时,行政争议的解决要坚持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统一,要克服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局限性,深入行政实体法律关系内部,识别并解决当事人的真实利益诉求,既关注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又注重对当事人维权动因的关切和回应,在维护秩序的同时,完成对行政法律关系的整体修复。此外,既要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提升制度效能,也要不断增强相关制度的耦合质量,提升矛盾纠纷化解体系的整体效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研究建立健全行政纠纷解决体系,推动构建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中明确要求,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中都对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有效预防调处化解各类争议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行政机关来说,可以着重从以下两方面推动落实。

强化行政司法职能,加快推进多元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法治体系建设。行政司法是指行政机关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断行政争议和特定民事争议的活动,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一样,都是行政权运行的具体表现方式。现阶段,强化行政司法职能,一是可以强化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社会治理理念,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更加适应我国和为贵的文化传统,契合群众柔性化解争议的法治需求,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三是可以发挥行政主导资源配置优势,一体化、实质性解决群众真实利益诉求,实现诉源治理。四是可以鼓励行政机关自行解决行政争议和相关民事争议,降低行政成本,修复政府公信。五是更有利于体现整体政府理念,彰显行政监督救济机制的规模效益和整体效能。行政司法职能的形塑再造,要求改变以往以救济方式分类的做法,形成以行为主体分类,社会主体、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三级分层解纷体制,用好基层组织三治融合成果,注重发挥行政机关化解争议优势,强化司法机关少量终局作用,切实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具体而言,可以探索打造以行政复议为主体,行政裁决、行政调解等为辅助的,行政机关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口对外,力争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同时,实现与基层治理和行政诉讼、信访的有效衔接,从而建构分工科学、配置合理、运行高效、衔接顺畅的多元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法治体系。

深化能动复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作为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和依法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行政复议依托其行政性特点,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方面,在广泛的覆盖面、较强的专业性、良好的效率性以及独特的实效性等方面有天然优势。行政复议通过对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全面审查,使其能够更加具体地介入争议核心问题,基于统筹配置资源的优势,可以一体化地解决群众的真实利益诉求,同时法定的层级强制也保证了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效果。因此,应当落实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努力打造统一、公正、权威、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加快行政复议法修订进度,努力实现行政复议的整体优化升级。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强化行政复议诉源治理的行政性特点,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深化能动复议,最大限度增强行政复议机关履职能动性,通过应收尽收、应调尽调、应纠尽纠、应赔尽赔,大幅提升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能力,把行政复议打造成更加规范、稳定、可预期,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更加务实、管用、见实效的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同时,还要加快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量和效能。特别是要加快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让群众通过微信小程序等足不出户就能申请复议、参加听证、接收法律文书,实现最多跑一次,原则上不用跑,通过数字赋能提升制度使用率,使行政复议成为群众身边最便捷的维权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