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7日,我校法治政府研究院张莉副教授出席了由法国尼姆大学主办的“城市与核技术风险:如何规划?如何协商?”国际研讨会,并受邀做大会发言。
尼姆是法国重要的核能管理机构所在地及核电站所在地。作为传统的工科院校,尼姆大学自2010年起已连续举办过多届与核能有关的跨学科国际研讨会,在欧洲乃至世界范围内拥有广泛的影响。此次会议以核能技术风险、城市规划与公众参与为主题,有来自法国、德国、波兰和北非马格里布地区国家的政府官员、企业代表、社团组织及专家学者出席。他们从工业风险与城市规划,技术风险评估与突发事件应对、城市规划与公众协商等角度进行了研讨和比较分析。
中国作为核能大国和核潜力大国特别受到邀请参加此次会议。张莉副教授因多年来致力于城市公众参与比较研究和核能与行政法研究,受邀出席此次会议并做了题为“中国核设施选址中的公众参与问题”的大会发言。
张莉副教授认为,科技发展在改善人类生存状态的同时也带来了各种新型的风险。为了应对这些风险,需要利益各方群策群力。在中国,因为在核能领域尚未制定统一的法律,核事务透明及公众参与的原则尚未确立。目前,核能领域的公众参与只要依靠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等领域的公众参与法律规范加以调整。实践中,多表现为专家参与为主、民众参与为辅,而专家与民众意见相左、各执一词的情形时有发生,山东乳山红石顶核电站项目即是例证。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不仅需要在制度层面改善参与组织工作的公正性和参与程序的合理性,还需要在政治、社会层面改变各方主体对参与活动本质的认识。对于公权力一方,要接受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有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降低决策执行难度,而面对原子化的社会公众需要存在凝聚和提炼不同利益诉求的团体存在的现实;对于公众一方,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不要超越合理的限度。只有通过切实、理性的协商对话,公众参与的有效性才能够得到保障,公众参与才能从“有序”变得“有效”,从浅表走向深入。
上述观点受到与会各国专家的普遍赞同,大家认为,欧亚非国家虽然所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不同,但同样面临着用专家理性代替民众生活理性、由行政机关单方定义公共利益的民主模式挑战。不仅如此,虽然众多国家为应对核技术风险在代议制民主框架内设计了精巧的意见收集或听取制度,但实践中依然受到政府及项目企业缺乏诚意而普通民众参与能力不足等现实因素的制约。为此,需要在传统的代议制民主之外,引入体现参与持续性和交往理性的参与式民主和协商民主机制。只要这样,人类才能够在面临带有强烈不确定性的技术风险时,采取审慎态度、科学加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