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研究成果

活动报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成果 -> 公共活动报道 -> 王敬波文集 -> 活动报道 -> 正文

王敬波教授就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接受京华时报采访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发布日期:2015-12-23

《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出台前,中国政法大学王敬波教授曾参与专家论证并就此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

记者:看了校车安全条例,感觉政策对农村孩子更有利,是否对城市校车并不鼓励?

王敬波:这个宗旨是对的。因为校车主要对农村居住在偏远地区的孩子很有帮助,很多农村学校因为撤并而取消,造成农村孩子上学比较困难,校车对他们来说更为需要。城市居民住得相对集中,大部分采取就近上学的方式,城市中真正对校车有需求的反而是来自家长对优质教育的选择而出现的择校家庭。我们不能把城里的情况和农村的情况混为一谈,两者的基础是不一样的。

记者:条例中允许对校车进行社会捐赠,有没有可能发展为赞助费的变种?

王敬波:单独从校车发展上,社会捐赠是值得鼓励的。因为校车是为公众服务,满足公共需求,是公共交通的一部分,社会捐赠扶持社会教育的发展,是值得鼓励的。至于会不会往另一个方向发展目前还不好说。

记者:条例中对校车报废年限、时速均有明确的要求,专家们论证时是否讨论过过于严格的要求会给学校和运营公司造成压力?

王敬波:这些问题讨论过。制定了很高的安全标准,如果没有政府强力的财政支持的话,很多学校、运营机构可能会退出。城里的孩子还好说,农村的孩子上学可能会出现问题。不过,校车作为特殊车辆,必须要有一个严格的安全标准,这个要优先保障。对社会化运营的公司来说,除了考虑风险,还会考虑利润的问题,如果有利润,风险再高也是愿意运营的。

记者:草案是否大量采用西方标准,在我国行得通吗?

王敬波:校车在我国是个新生事物,一些国外经验尤其是在校车优先通行权上,需要借鉴国外的经验。不过在具体操作中,还要考虑到中国国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