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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教授:以法治文化滋养法治社会

信息来源:经济日报 发布日期:2014-10-31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如何制定治国理政的良法?又如何使这种良法得以有效实施?唯有让法治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习惯,内化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形成一种文化,才能实现真正的良法善治。可以说,法治文化是现代国家的必需品,正是这种文化奠定了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准,也正是这种文化滋养和培育了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但也应看到,社会不会自动接受法治文化,特别是当法治与人们的传统观念和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自然会选择已经习惯了的人治,故而法治之路依然漫长,成为文化更需假以时日。

虽然法治文化的形成十分艰难,但只要大力倡导,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努力营造法治氛围,法治在中华大地总会生根发芽枝繁叶茂,终将成为一种信仰、一种文化、一种核心价值。

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只要各级党政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克服人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习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解决问题,就能够带动全社会崇尚法治,形成法治文化。领导干部的一举一动影响着整个社会,所以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立法机关科学立法,这些都是影响法治文化的重要因素。比如针对上访问题,就必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破除人治奉行法治问题上,领导干部应当率先垂范,带头守法,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工作,整个社会的法治氛围就会有很大的改观,法治文化也才可能逐步形成。

媒体要理性传播。媒体是信息的传播者,是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的关键一环。媒体的理性和规则意识、自律和责任担当,对整个社会形成法治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在新兴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其影响力不可小觑。媒体的导向很重要,只有当媒体展示真相、客观表达、严守规则、维护公平正义,社会才能真正尊崇法治,我们期待的法治文化才会形成。

学校要承担起教育责任。文化的养成不可能速成,必须从小灌输、教育、训练。法治信仰涉及三观,只有家庭的耳濡目染,教育机构的长期努力,全社会的共同推进,才可能逐渐形成。尤其是学校教育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学校应该把法治课作为必修课,让每个学生从小接受法治教育,增强规则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在法治文化的熏陶下健康成长。

公众要理性表达和行动。形成法治信仰的基础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国式过马路”、“信访不信法”、“走关系”强于“走程序”大行其道时,我们就必须反思,是什么力量让规则失效,是什么力量让理性缺位。为什么人们不愿理性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按照法律渠道解决问题?为什么人们遇到热点问题就无视规则竞相从众?如何才能保持理性、按规则行事?这些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也是法治文化形成过程中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

法治文化还需制度保障。有些国家的信用体系是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号是公民唯一的证明记录,考试作弊可能就是一个污点,商场盗窃也成为污点,人一生中不断累积的这些污点不仅影响着缴纳保险金额的高低,还影响未来的职业选择,影响人生前途。社会信用制度对人的行为和习惯有明显的规范作用,其后又有强大的威慑力保障。现在,我们由于信用体系不健全,缺乏有效约束,容易造成一些执法随意和腐败现象。社会信用缺失本质上还是制度缺失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形成法治文化还有赖于健全并落实各项制度。(作者:中国行政法学会会长 马怀德 原文刊载于经济日报10月31日第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