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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教授出席北京市法学会法治政府论坛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4-01-30

2014年1月10日,北京市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举行2013年年会暨法治政府论坛。此次会议由研究会2013年度联合轮执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与中国人民大学共同承办。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田玉龙,研究会会长、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周继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刚凌、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等出席会议并作报告。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来自北京市政府机关法制部门、法院、高校、律师事务所等实务界和理论界的人士共90多人。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会议第一单元的主题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第一位报告人是北京市委党校、北京行政学院学部主任金国坤,他以《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培养体系的构建》为题,围绕“如何将法治思维扎根于领导干部”这一主题进行探讨。金教授首先比较中国式思维与法治思维的不同,指出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艰巨性;然后从制度环境、刺激机制、法治信仰诸方面来探讨培养条件;最后从目标、组织、培训与考评体系提出建构培养体系的方法。

评议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审判长刘行指出,金教授的报告紧紧抓住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养体系”三个主题,但法治思维是在领导干部成长过程中内生形成、还是通过对其外在培养而形成的,值得进一步探讨;法治与领导存在内在张力,要警惕法治实践中法治的工具化、庸俗化以及选择性的法治观;要让群众以及制度在法治建设中切实发挥作用。

朝阳区法制办主任马龙以《创新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实施依法行政基础工程》为题,围绕朝阳区依法行政教育的实践活动进行经验介绍,指出朝阳区把行政人员作为教育培训的突破口,将培训对象延伸至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基层执法人员,并在师资力量方面融合学者、领导、职能部门三方力量。

评议人北京市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指出,基于人性与传统文化的影响,法治思维需要外在的培养与灌输,需要通过培养而予以形成,对领导干部加强培训很重要。

本单元最后一位报告人是昌平区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杨帆,他报告的题目是《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提升法治思维的作用》。杨法官认为,负责人出庭应诉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告官不见官”的现象,但是这一制度的实践运行效果“差强人意”,要通过行政案件的类型化处理来完善该制度。

评议人北京市委党校副教授李秀梅指出,负责人出庭应诉对法院、行政机关、相对人都有益处,但要避免该制度运作的运动化、形式化、庸俗化;要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实现从“要我出庭”到“我要出庭”转变,把出庭当作公务,并且从“出庭不出声”转变为“出庭要出声、出庭要出彩”。

“法治北京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会议第二单元的主题是“法治北京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由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主持。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综合处处长陈翔以《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为题,从思想意识、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化解矛盾五个方面指出存在的问题,并从法治观念、行政体制、制度建设、执法体制、纠纷预防与化解、权力制约与监督等方面探讨解决措施。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刘飞指出,在强化法治思维与法治观念的过程中,要否定法治工具主义观念;要突出挖掘行政执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如选择性执法;要保证法治救济渠道的畅通。

东城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李凌波报告的题目是《北京市东城区依法行政调查研究情况综述》。他指出,此次调研是国务院法制办与北京市法制办联合举办的依法行政调研课题,东城区作为调研区域之一,重点突出了执法环节的调研,发现执法体制条块分割、执法力量不足、执法过程存在诸多问题。

评议人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教授焦志勇指出,报告的优点在于以实地调研、基层执法为中心,从执法的途径来落实依法行政。焦教授还重点谈到政府的法律顾问制度,提出政府设立法律顾问的思路应当是,外聘高校教师、律师等不具有隶属关系的人员作为顾问,或者让政府的法制办在享有相应的豁免权的前提下担当法律顾问。

闭幕式上,2013年联合轮执单位与2014年联合轮执单位进行了轮执权交接。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代表2014年联合轮执单位从周继东会长手中接过铜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