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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怀德:行政法为“民告官”赋权

信息来源:人民网 发布日期:2011-03-13



  ■人物档案 马怀德:1965年10月生于青海西宁,199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获博士学位,《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谈探索发展

  行政法是一个较新的概念

  按照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马怀德的看法,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可以从1949年算起,但当时没有一部完整的行政法律,基本是国务院制定的法规。“我相信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时候,很少人知道行政法,更谈不上行政法理论。”

  最早在报刊杂志上出现依法行政概念是1979年,社科院法学所的刘海年教授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叫《健全与严格执行行政法》。此后部分法学教授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呼吁逐步着手建设行政法律体系。

  1983年起,司法部的法学教材编辑部出版了《行政法概要》,标志着行政法开始复苏。主编是当时的司法部教育司副司长王珉灿同志。这一年前后,安徽大学、北京大学和政法大学开始招收行政法硕士研究生。

  1985年是行政法探索阶段发展得比较快的一年,在行政法学界历史上有两个重要事件:一是在1984年组织了行政法研讨班,吸收了全国各地的有志于行政法研究的青年教师参加。二是1985年又组织了行政法师资研修班,现在行政法学界的很多有影响的学者都是那个班的学员,包括叶必丰、沈开举、杨小军等。

  谈破冰之举

  民告官有了明确法定渠道

  1986年,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召集法学界人士座谈行政立法问题。专家们比较集中的意见是,普通人的权益受到的威胁,不仅仅来自民事层面的侵害,也可能会来自公权力的侵犯。同年10月,全国人大法工委下设了一个半官半民的机构——行政立法研究小组,马怀德是第二届秘书。

  民告官的破冰之举发生在浙江省温州。苍南县一名农民包郑照因拆迁纠纷状告县政府,苍南县县长亲自出庭应诉。按照相关规定,当时的行政案件

  由民事诉讼法“代管”,但事实上,“行政审判”一说尚停留在概念阶段,包郑照最终输掉了官司。

  同年,《行政诉讼法(试拟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工委随即在该试拟稿的基础上开始正式起草工作。第二年,法律草案通过人大审议,决定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马怀德说,行政诉讼法的制定意味着民告官制度的正式确立。虽然当时的案件并不多,一年才2000多件,但是有制度作为基础后,为“民告官”设置了一条法定的重要渠道。

  此后几年,《行政复议条例》、《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相继出台。马怀德认为,正是由于这些法律,行政法才得以顺利发展。

  谈体系构建

  “麻旦旦案”唤醒精神赔偿

  行政法体系构建的快速发展体现在2000年。这一年制定了两部重要的行政法:一部是人大制定的《立法法》,一部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新的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司法解释》,后者为法院公正审理案件提供了重要依据。

  2001年,也是《国家赔偿法》出台的第六个年头,陕西著名的“处女嫖娼”案发生,当事人麻旦旦被无辜关押两天,受尽屈辱,但最终仅获74.66元的国家赔偿。“此案在法学上的重要意义,是提醒我们《国家赔偿法》应当增加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马怀德说。

  2004年,国务院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马怀德说,纲要很具体,相当于一个行政法大纲,规定了哪个部门有什么任务,谁牵头负责等,所以给行政机关设定了一系列具体的要求和程序。有的律师现在拿纲要里面的条款作为依据打官司。“这段时间发生了大量的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证明这部法规已开始奏效。”

  谈部门立法

  法律起草避免“部门色彩”

  作为我国行政法领域的权威专家,马怀德认为,现在的行政法体系框架已经完整,内容也基本完善。

  目前,《行政强制法》已在起草中,《行政程序法》正酝酿起草。马怀德认为,在行政法发展过程中,立法、执法、司法这三个领域的问题还是不同程度的存在,因为部门立法色彩仍然很严重。马怀德说,因此要改革部门起草制度,要增加公众的参与、民主的论证,以及其他部门特别是人民代表机构对行政立法有效的约束和监督,让立法顺应民心、反映民意。

  ■对话马怀德

  引入听证制度是历史性贡献

  记者:印象最深的行政案件是什么?

  马怀德:贤成大厦案件。原告是贤成大厦,深圳市招商局和工商局成为被告,在一审中败诉,因为被告存在注销工商登记、撤销许可证的违法行为。一审法院是广东省高级法院,二审法院是最高法,连开5天法庭,最后依然维持了原判,判决招商局和工商局败诉。

  不管什么样的政府,只要你做错了,老百姓就能告你。而且还可以通过法院审理获得公正判决。

  记者:在行政法领域,哪条法律的制定或修改争议较大?

  马怀德:我参与了《国家赔偿法》的修订,争议比较大的是关于司法机关如果本身没有过错、行为也不违法,但客观上又造成了被羁押人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话,国家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这次的《赔偿法》修改了这一条,这是基于无罪推定,国家公权力给当事人造成了不应有的伤害时,那么国家就有责任赔偿。

  记者:您认为在行政法中,哪一条款具突破意义?

  马怀德:行政处罚法最大的贡献就在于第一次引入了听证程序,成为以后立法纷纷效仿的重要概念。当时在参与行政处罚法起草的时候,争议还是比较大。直到全国人大审议的前一周,人大法工委还在开会,讨论这个概念到底能不能用。最后法工委决定采用“听证”一词,行政处罚法确定听证制度是历史性的贡献。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刘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