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检索

研究成果

报刊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成果 -> 学术著作、学术论文 -> 应松年文集 -> 报刊文章 -> 正文

应松年教授评价贵州副省长出庭应诉

信息来源:新华社 发布日期:2016-04-19

1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鸣明进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参与诉讼。贵州省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省级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这并不多见。

农民提起诉讼 副省长出庭应诉

记者从庭审现场了解到,陈鸣明此次是作为贵州省级行政机关的负责人,来应诉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原告是贵州省遵义市农民丁加强。

2015年6月,遵义市政府印发了一份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方案的通知。丁加强的紫薇苗木因为高速公路项目被征收,但他诉称“从未见到征地公告、补偿方案,补偿的标准未征求意见。”

丁加强向贵州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该通知。贵州省人民政府认为该通知是行政机关内部工作程序性行文,不直接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因此驳回其复议申请。丁加强不服,向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原被告双方就案件展开了激烈的法庭辩论。原告方认为,案件涉及补偿标准过低,补偿方案的制定过程违法。被告方认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2个多小时的庭审结束后,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民告官不见官”渐行渐远

一直以来,“民告官不见官”的现象饱受诟病。陈鸣明向记者坦言,有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怕当被告,怕丢脸面,怕败诉,不愿应诉、不敢应诉,在诉讼中委托一般工作人员应付了事”。他认为,行政管理负责人要有“依法行政的自信和依法纠错的勇气”。

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我国不断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2014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进行修订,增加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等内容。在多个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陆续出台。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行政法专家应松年告诉记者,这既体现了政府对法律和群众利益的重视,还能倒逼行政机关反思自己的行政行为,有助于推进依法行政。

一些法律专家表示,“民告官”案的质和量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法治环境的“晴雨表”,它不仅直接关乎公民的法治意识、权利保障,更体现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水平,彰显着理性问政步伐的快和慢。

行政诉讼的判决结果同样也引起关注。

陈鸣明表示,政府愿意通过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接受司法监督,行政行为如果存在问题,就应加以整改。同时,“政府也要通过诉讼依法维权,树立行政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