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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社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力量必须坐实

信息来源:南都社论 发布日期:2015-03-29

昨日是世界知情权日,北京大学公众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发布了《中国行政透明度报告》(2010年度)。这是继去年之后,该中心第二次发布年度报告。

  报告显示,国务院各机构总体得分相对于省级行政单位来说偏低,整体表现不尽理想,其及格率仅为20.9%.其中,监察部继去年以12分在该排名中垫底之后,今年继续以18分的最低分排名最末。国务院法制办和铁道部则以28.5分和30.5分分列倒数第二和倒数第三。省级行政单位层面,直辖市政府相对更为开放。

  报告的评测指标体系依据的是北大公众参与中心自己开发的《中国政府信息公开评测指标体系》。该中心通过联合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等8所高校,组成8支评测团队,对国务院下设的43个机构,全国30个省级政府,河北、吉林、陕西、上海、广东、四川等6个典型省级区域下属的全部地级行政单位和部分县级单位的2010-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观察和评估。

  近年来,随着网络的推广和普及,民众的知情权意识开始愈发强烈。从“三公消费”到官员的财产公开,从“房产加名税”、“月饼税”这样的微观增税计划到垃圾焚烧厂、PX项目等大型项目上马的具体决策,公众的介入意识、监督意识都在不断加强。这也使得目前各级政府面临着持续增长的信息公开压力,尤其是一些在网络上极受瞩目的公共事件,政府的及时介入和回应,以及对于事件调查结论的及时通报,已经成为政府平息众怒和维持社会稳定的必然之举。也因此,我们不难看到,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各个具体部门,对于信息公开的问题已经不敢怠慢。

  不过,现代社会并不是一个恩赐社会,而是一个博弈社会。从欧罗巴到美利坚,公民的知情权之所以能够得到相对较好的维护,从来不是依靠政府本身的自觉行事,而必须配之以强大的民间监督力量才得以实现。也就是说,公民不仅需要文本意义上对知情权的规范,更需要在实践中形成对政府的真实制衡力量。而真实的制衡力量既需要具体生活中每一个个体不回避对公权力的监督,也需要在制度框架内,不断通过社会运动、媒体呼吁以及其他各种实体监督的形式,最终坐实民间社会的监督力量。

  在公民个体监督层面,虽然我们也可以发现清华三女生起诉三部委要求信息公开这样的实例。但似乎结果往往被置之不理,如2008年11月,沈阳市民、律师温洪祥向市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办公费、招待费等财务账目,结果被告知“极其敏感,公开难度大”。同年,河南南阳市民王清向南阳市181个行政部门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结果被有的部门当成间谍。凡此种种,都反映了个体在制度框架内监督政府举步维艰的现状。

  除了个体监督受到重重阻挠,媒体监督作为目前有效监督的重要途径,也同样遭受着各种不可抗力的干涉。例如一些地方政府或者强势部门在面对媒体介入时,时常发生殴打记者、驱赶媒体人的现象。诸如此类的恶劣事件,都不可避免地严重影响了公民知情权的有效获得。

  不过,无论是个体的监督还是媒体的制衡,都具有自身的不足。具体而言,前者相对零散,力量也较为薄弱,后者虽然声势浩大,但缺乏专业支撑。正是在这一层意义上,尽管北大公众参与中心发布的《中国行政透明度报告》(2010年度)未必是最具权威的,但这样一份代表民间力量的评测报告的出现依然颇具意义。前文已述,北大公众参与中心联合了8家国内高校,并形成一套具有170个指标的测评体系。这样一种基于社会科学的实证测评,在科学性、深刻性上都足以与政府部门形成抗衡。更重要的是,测评政府透明程度的标准掌握在民间力量的手中,而非以往政府主导的自言自语。

  当然,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之路,必定不会平坦。我们断言,在今天这样的转型年代,试图真正落实民众的知情权,既不能缺乏每一个个体的身体力行,也不能缺乏媒体、网络的热心监督,同时还需要诸如高校、N G O、研究院等社会力量在知识上对政府形成制衡。我们相信,只有坐实民间社会的监督力量,才能真正制衡公权力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