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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 兵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网 发布日期:2006-07-12

  何兵,男,1964年生,安徽省巢湖县人。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威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先后从事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课程的教学,主要作品有《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主编)等教材、专著类7部,《行政权力的结构与解构——一个个案解析》《永不松懈》《人民陪审员:我的经验与感悟》等论文类70余篇。1998年被评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2002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2012年4月,其在微博上爆料称高龄奶牛靠激素产奶,引起网友普遍关注。

 

教育经历

 

1993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8年,考取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行政法专业博士生。

2005年2月至5月,应瑞典隆德大学之邀,访问瑞典、丹麦、挪威、芬兰北欧四国,考察纠纷解决机制。

2006年2月,应新西兰维多利亚大学之邀,访学。

2007年9月,应韩国庆北大学之邀,讲学。

 

代表作

 

  《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

  《利害的分配——我们身边的法律》

  《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

 

获奖情况

 

  1998年被评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十佳教师

  2002年被评为中国政法大学优秀教师

 

科研成果

 

  教材与专著类

  《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专著),法律出版社,20031

  《利害的分配——我们身边的法律》(专著),上海三联出版社20056

  《和谐社会与纠纷解决机制》(主编),法律出版社,20072

  《行政法案例研习》(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6

  《行政执法研究》(参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6

  《行政诉讼法学》(参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2

  《行政诉讼法学》(参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9

  论文类

  《行政权力的结构与解构――一个个案解析》,中国法学20053

  《司法的职业化与民主化》,法学研究,20054

  《从专业课程设置析大学自治与政府管制》,行政法学研究,20052

  《印度的公益诉讼制度》,行政法学研究,2007年第3

  《永不松懈》,法大评论,2004年第3

  《人民群众进法院》,法律适用,第3

  《小产权值得大讨论》,法制日报,200774

  《公产致害的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报,200511

  《张某诉民政局请求确认继母婚姻无效案》,人民法院报,20059

  《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法律定性》,人民法院报,20058

  《如何对待教授们课堂上的错误言论》,法制日报,20055

  《陪审制度的意义》,人民法院报,20054

  《主官截断,幕友辅助》,人民法院报,20051

  《抓大放小,重刑轻民》,人民法院报,20051

  《无讼是求,教化为先》,人民法院报,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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