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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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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研讨会顺利举办

信息来源:法治政府研究院 发布日期:2023-10-28

2023年10月24日,由《行政法学研究》编辑部主办的“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研讨会在北京顺利举办。此次会议以“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为主题,围绕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在培养法治人才、产出法学成果、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承担的职责使命,听取专家学者意见。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等单位以及《法学研究》等期刊的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会议。本次会议围绕“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的学科对话”和“构建法学学术期刊发展长效机制、推进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两大主题展开。


一、领导致辞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行政法学研究》副主编王青斌首先向参加会议的各位领导、专家、学者表示欢迎,介绍与会嘉宾及会议议程。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发表致辞。王其江会长对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提出了3点建议:第一,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中的指导作用;第二,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要夯实基础学科,推动传统学科转型升级;第三,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要适应法治中国建设新要求。面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系列新情况、新挑战、新问题,既要形成基于问题导向的新兴学科,也要不断提炼和挖掘法学学科的基本属性,推进法学和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管理学、人工智能等学科交叉发展,形成中国特色的新时代法学知识谱系。

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教授认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需要处理好9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价值论与方法论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系统性与原创性的关系,四是要处理好他国法治文化与本国法治文化的关系,五是要处理好“专”与“博”的关系,六是要处理好知识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七是要处理好因材施教与系统教学的关系,八是要处理好把握当代与面向未来的关系,九是要处理好修法与修德的关系。江必新教授还指出,法治人才培养是一个系统性工程,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科体系并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逐步的积累。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行政法学研究》主编马怀德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研究”命题,提出了3个问题:一是法学学科体系到底指什么?它与法学专业、法律、法学课程的关系是什么?二是法学学科体系的划分标准及其类别有什么相同之处、不同之处、特别之处?三是当前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需要如何发展、构建、完善?马怀德教授指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一定要扎根中国,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有三大任务:一是要细分研究对象,充实研究内容,创新研究方法;二是要筛选社会亟需的新兴学科并加以有力地推动建设;三是要有力促进法学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


二、主题研讨: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的学科对话


本单元由华南师范大学政府改革与法治建设研究院院长薛刚凌教授主持,共有5位嘉宾和3位与谈人围绕“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一级学科边界的拓展”“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二级学科的设置与协调”“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构建中新兴学科的蓬勃发展”进行讨论。

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以“法学学科体系边界”为题发言,围绕“法规范”的概念对法学学科中的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和新兴学科边界的界定作出了详细阐释,认为法学学科的边界可以划分为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传统学科与新兴学科、部门法学与领域法学、国内法与国际法、国家法与社会法等八大范畴。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莫纪宏研究员对建立中国自主宪法学创新体系提出了4个问题:一是梳理现代宪法学与传统法理学概念,二是确立宪法学在法学体系中的核心地位,三是关注中国自主宪法学的结构,四是强化应用宪法学的知识积累和学科体系建设。

《中国法学》总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黄文艺教授对建构中国自主法学体系提出“6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二是坚持与时俱进,推进法学科和基础学科的转型升级;三是坚持扎根本国实际,推进法学新兴学科的建设;四是坚持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进法学交叉学科建设;五是坚持胸怀天下,推进涉外法学学科建设;六是坚持不忘本来,扶持法学冷门学科的发展。黄文艺教授还认为新的法学学科体系可以划分为8个学科群:法学理论学科群、法律史学科群、部门法学和领域法学学科群、法治运行学科群、国别法与比较法学科群,涉外法与国际法学科群,党内法规学科群、法学交叉学科群。

中国政法大学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处长、国际法学院霍政欣教授认为,涉外法治与国际法的关系可以分为国家层面的法治和国际层面的法治,即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涉外法治既不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也不是独立的法学学科,而是功能性制度的规则体系,需要国际法和国内法学者共同参与研究。霍政欣教授还认为,从法学学科设置角度来看,目前涉外法学尚不具备作为二级学科的条件,未来在理论研究、人才培养方面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柏峰教授围绕社会治理法学的发展过程与具体构想,提出社会治理学科范畴很大,所调整对象广泛,并且与许多学科存在交叉关系,主张以几个核心范畴来定义社会治理法学学科。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院长赵鹏教授围绕新兴学科中数字法学学科建设,提出数字法学面临着和传统学科“双向奔赴”的问题,以数据为要素形成的法律规范与传统法律规则之间存在相互调试之处;数字法学的发展应当注重自身的独特空间,不能笼统地将刑法、诉讼法、行政程序等领域的数字化问题直接纳入数字法学的范畴。在数字法学学科建设中应当审慎行动,围绕基础要素搭建数字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于冲教授提出目前法学学科发展面临的2个问题:一是学科概念外延模糊化造成了学科打造趋向娱乐化、随意化的问题;二是学科发展背后支撑力和后劲力不足的问题。于冲教授认为应当扎实新兴学科的基础并处理好学科稳定性和创新性的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行政法学研究》责任编辑张莉教授以行政法学为例,提出当前法学学科面临着基础学科转型升级和精细化的挑战,同时行政法学的部分研究领域存在着被临近学科侵扰的风险。因此,对于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应当回归法学最初的含义。

  本单元最后,薛刚凌教授对嘉宾和与谈人的发言进行了总结。薛刚凌教授认为,行政法学学科中存在着3个层次:一是行政法的逻辑起点不同于西方,厘清法学学科体系结构的前提是清晰理解法学的中国模式;二是学科建设的骨干框架与国家治理模式相关联;三是学科之间存在交叉与创新。薛刚凌教授还提出,法学学科建设的问题同时也是法学研究的基础问题。


三、主题研讨:构建法学学术期刊发展长效机制、推进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建设


本单元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湛中乐教授主持,共有5位嘉宾和4位与谈人分别围绕“法学学术期刊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构建”“构建科学的法学学术期刊评价体系”“法学学术期刊与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法学学术研究”3个主题发言。

《法学研究》副主编、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谢海定研究员围绕对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的理解发言,认为当前分支学科之间的界限并不清晰,学科发展不太能够适应国内经济、文化、社会发展的需要,尤其不能适应中国在国际竞争格局当中的位置。因此,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构建的目标应该面向中国法治实践、面向世界不断变化的新格局、面向人类未来的协调发展要求。法学期刊跟学科体系建设有很多不同,期刊发表文章更加注重学科气氛的拓展和突破既有学科的边界,探讨对于具体问题的理论界定、分析、解释和解决方案,以问题为中心;而学科更多的是系统化的内容,强调内在逻辑的紧密联系以知识体系为中心。两者存在较大差异,学术期刊对于学科建设无法发挥直接作用。但是,学术期刊可以针对特定问题不断讨论、最终把知识进行学科化、体系化,间接促进学科发展。

《现代法学》主编、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赵万一教授认为,学术期刊在法学学科体系中发挥作用的方式是发现对学科创新有价值的观点,通过学术期刊的影响力,对学科体系建构实现价值引领、制度引领、体系引领;对于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构建的内容,过多的学科创新会冲淡甚至冲垮传统的学科建构基础,影响现有学科作用的发挥。

《法学论坛》吴岩副主编针对法学期刊如何在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学科体系和法学人才培养方面发挥作用的问题发言,认为法学期刊主导思想非常明确,即深化既有学科相关研究,以及针对国家社会需要的重大课题开展研究;法学期刊应当多刊发年轻学者的文章,进而发挥法学期刊培养法学人才的作用;针对发文数量和文章长度,期刊应当提高发文数量、精简文章长度。

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院长、《比较法研究》主编解志勇教授围绕期刊能做什么贡献提出3点认识:一是期刊应该起到学术回应作用,即回答当前学界面临的学术问题,在此过程中,期刊可以在引领理论研究前沿、深化既有研究、架构新知识体系等3个方面发挥作用;二是期刊应该针对当前面临的社会问题,起到社会回应的功能,主要体现为对于制度问题和实践问题的回应;三是期刊应当起到人才培养的作用,打造学术共同体、传承现有知识、新锐观点和前沿猜想。

《财经法学》主编、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邢会强教授提出,学科与部门法之间存在很大区别。部门法作为一种现象,是立法者对于现行所有法律进行的部门法划分,而学科是为了教育方便提出的划分,允许大家建设有自身特色的学科。对于学科包容内容多的问题,有必要提倡学科群概念。相比于领域法学的概念,利用横断科学的视角来看待新兴学科,更有利于学术发展。当前新提出的学科尚且缺乏自洽的理论逻辑体系和独立的方法论。针对期刊的学术评价则应当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两类。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行政法学研究》责任编辑张红教授围绕当前法学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以及自然学科交叉融合提出2点认识:一是当前法学学科内部尚且缺乏真正的交叉研究,对于如何突破学科壁垒、借鉴其他学科方法理论和研究框架的问题尚不明晰;二是当前法学研究在针对“交叉”的概念上存在泛化的问题,法学学科内部进行交叉时,也存在较大壁垒。针对这2点问题,法学学术期刊可以通过观点交锋,在法学学科内部交叉研究方面作出贡献。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行政法学研究》责任编辑刘艺教授认为,当前学科建设需要话语体系和学术体系的重构,以话语体系的自主性和原创性为基础,呈现学术体系,最终形成学科体系。当前法学学科还存在2个问题:一是源于借鉴的法学学科术语尚且需要重新解释和定义,二是一些现有的司法实践经验在嵌入当前法律体系的过程中尚存在障碍。对此提出了3条建议:一是期刊应该在文章选取时,应在问题解决方法和问题解决程度上更加开放;二是期刊对新的概念或者新的术语要进行更加谨慎的研究,不能一味追求热点;三是期刊应该保持对偏门问题的尊重,强化自主性。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行政法学研究》责任编辑曹鎏教授提出4点看法:一是自主学科建设应该用中国智慧、中国方案,展示中国当前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法学期刊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转型、进一步传播中国声音。二是法学学科需要打破传统学科的壁垒、更新科学内涵、在方法理论体系方面实现升级迭代,从而更好地融入依法治国的实践中去。三是每个法学学科要有自己的疆域、不同的学科之间应当互动融合。明确目标导向,才能形成完善的学科体系,加强对话将有助于学科体系的建设。曹鎏教授认为,法学期刊的定位,应该成为学科建设的发动机、孵化器和压仓石。

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人权研究》责任编辑王理万副教授认为,人权法学的学科界限模糊不清,人权法学毕业生的论文选题存在泛泛而谈、不聚焦的问题,人权法学与其他法学分类,即“什么是人权法学、什么不是人权法学”也有待探讨,人权法学学科的核心还有待确立。

湛中乐教授在对本单元作出总结时,从作为“法律学人”的角度提出,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在国际社会以及当今时代背景之下,既具有理论意义,又富有实践价值。


四、闭幕式


  在闭幕式,王青斌教授对会议进行总结,对与会领导、专家、学者进行热烈讨论、发表真知灼见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