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研究”(17@ZH020)
作者简介:吴建雄(1954—),男,湖南津市人,法学博士,湘潭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主任,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察制度研究”项目首席专家,主要研究方向:司法制度与反腐败法律治理
[1]监察机关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而是行使国家监察权的专责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童卫东接受记者专访。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2018?03?04.
[2]包括北京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山西省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浙江省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阶段性总结等。
【参考文献】 {1}北京市三级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EB/OL].(2017?04?12)[2018?01?05].http://www.xinhuanet.com/lo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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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书编委会.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行动纲领和思想指南[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55.
{4}曹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3月12日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EB/OL].(2017?03?15)[2018?01?06].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7-03/15/content_2018937.htm.
{5}陈光中.关于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几点看法[J].环球法律评论,2017(2):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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