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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鎏:新纲要将助推法治政府建设迈向更高境界

信息来源:《法治日报》2021年10月29日 发布日期:2021-11-01

20218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新纲要)正式发布,这意味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正式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新纲要具有很强的时代感和创新性。在对前一阶段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就及面临困境难题总结基础上,以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全面突破”为宗旨,以“高质量”为核心要义,守正创新,久久为功,生动谱写了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的法治政府建设新华章。

秉承新理念。在新的发展时期,全面建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发展相适应的法治政府成为时代主题。通过规划的方式,以五年为周期,立足于不同发展阶段的问题与困境,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和任务,已经成为我国强力高效持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抓手。新纲要与已经出台的《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共同构成新时期全面依法治国的“四梁八柱”,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路的目标导向及实现路径。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理念亦在与时俱进中发展。新纲要提出一体推进合法行政与良好行政,形式法治与实体法治整体谋划的基本思路,以让政府更好发挥作用为主线,既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充分结合,又能同步解决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精治、善治、智治和政治的“五治”融合问题。其中法治强调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并重的底线性要求;精治旨在解决对行政裁量权的有效规制促进个案正义以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兼具力度与温度的以人为本的高水平执法;善治着重解决政府缺位、越位和错位等问题,着力实现政府职能深层次转变,以实现社会共治目标;智治突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科技保障,大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水平,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攻克法治政府建设痛点、难点和堵点;政治则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构成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特征和根本要求。

树立新目标。随着我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新纲要确立了新发展时期的新目标体系,既包括“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又强调“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新纲要的目标构成更加全面、丰满:既要在职责明确、协同高效的政府治理体系中做到依法行政,又要以行为模式和结果导向为标准提出对法治政府更高层次的要求。新纲要着力解决法治为行政权定规矩、划界限和追责任,又提出建设更有为、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新纲要对全面打造高质量现代化法治政府作了阶段性谋划,即“到2025年,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基本完善,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

践行新使命。新纲要改变以往侧重于法治体系内深入法治的视角,致力于打通法治政府建设内外循环的辐射力逻辑,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既要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攻坚克难,又要通过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围发挥对法治社会和法治国家一体推进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法治政府建设实现对法治社会的培育、依法执政的促进,切实解决我国法治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与协同性问题。新纲要强调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显性成效能够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到,这体现了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的多种价值和使命。

明确新路径。新纲要在2015年纲要确立的七大任务基础上,将五年规划的主线,升级为打造“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健全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体系”“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的八大体系,首次提出法治政府建设与政府治理现代化的一体推进路径。这作为今后五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和突破口,充分体现了攻坚法治政府建设与治理体系化协同推进的现实路径。此外,新纲要提出要“坚持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并对“放管服”改革不断迭代升级、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以及深化行政执法体系改革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激发我国自上而下强力推进与自下而上一体推进的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构成根本保障。

新时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的宏伟蓝图已经绘就。立足于“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2025年目标,法治政府建设的中国方案必将再立新功,迈向更高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