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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鎏:谱写法治政府建设新华章

信息来源:《法治日报》2022年11月25日版 发布日期:2022-11-28

谱写法治政府建设新华章


曹鎏

(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党的二十大报告重点强调“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是对新时期法治政府建设重在对行动纲领不折不扣落实,有效深入推进,善作善成、久久为功提出的更高站位、更大格局、更严标准的宣誓和决心,对建设高质量的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政府提出了基本任务和内在要求,是当前持续攻坚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必须深刻理解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政治使命和重要地位。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在“共同推进”中抓好依法执政和依法行政这两个关键,在“一体建设”中率先突破法治政府建设这个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承担的多重使命,决定了必须致力于打通法治政府建设内外循环的辐射力逻辑,既要解决好法治政府建设自身的纵深推进,又要能够发挥培育法治社会进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协同发展并良性互动的作用。法治政府建设应当充分融入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充分释放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的红利且惠及于民,通过法治政府的高质量发展直接推动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国家长治久安。
  要解决好形式法治与实质法治的一体推进,让政府活动所有方面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确保政府更有为。新发展时期法治政府的目标构成,既包括“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又强调“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这一双轨制目标体系强调要不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有效处理好政府、社会和国家关系,使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在不断提升社会共治水平过程中坚守依法行政。同时,要以行为模式和结果导向为双重标准,提出对法治政府更高层次的要求。在法治为行政权运行定规矩、划界限的同时,将“人民满意”这一主观感受型目标纳入评价体系,强调法治政府建设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以不断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为终极目标。法治政府建设要在传统法治维度以及功能主义法治导向下,将法治理念和精神充分融入政府活动的所有方面。既要解决好个案中实体合法与程序合法、合法行政与良好行政的有机结合,又要通过高效政府、智能政府的嵌入,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提高政府行为效率、效益和效能,提升政府公信力,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要坚持以创新改革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法治政府建设要不断满足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必须要通过改革创新与时俱进解决回应力问题。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模式和路径,就需要解决好激发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自上而下强力推进与自下而上一体推进的内生动力之永续问题。放管服改革不断迭代升级并推进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打造;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深化并解决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全面落实,通过“刚柔并济”促进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多元纠纷化解体制机制整体优化并衔接耦合,特别是充分发挥行政机关预防调处化解行政争议的优势,通过个案正义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提升全周期诉源治理能力,强化法治建设末端发力与前端牵引的统筹谋划,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持续提升等,这既是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过程中守正创新、唯实惟先的坚守,更体现了对人民满意的创新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不懈追求。
  要把握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与长期性。“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立足于“各地区各层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并进,更多地区实现率先突破”的2025年目标,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路线图和施工图作了明确部署。各级行政机关必须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的刚性要求,勇于担当,持续发力,攻破坚壁,努力推动在“十四五”时期率先取得突破性进展,为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以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奠定坚实基础。
  党的二十大的胜利召开,正式开启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新时期全面建设法治政府的号角已经吹响。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中国特色法治政府建设之路必将行稳致远、赓续奋进,发出中国政府法治建设的时代强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