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此前媒体在关于“改革期待”的诸多网络调查中,“反腐倡廉”一项高居各大民意榜单前列。
11月12日晚9点,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全文公布一个小时后,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王敬波在第一时间就公报中关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相关内容进行了逐句解读。两天后,这位曾多次参与国家行政审批制度等高层会议研讨的学者再次接受《法制日报》记者专访。在王敬波看来,公报着重提出反腐败要重在制度建设,用制度让权力阳光化,是个很大的亮点。
公报把与“权力”有关的内容整合到一起,体现出对权力制约监督的高度重视。在治理模式转变过程中,制约监督权力是改革核心要素
记者:近一年来落马的省部级高官达11位,中共新一届领导集体反腐决心让人振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上任之初提到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这句话被写入公报。同时,在关于“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150余字的阐述中,“权力”出现了5次。是否说明未来中央要在制约监督权力上“做文章”?
王敬波:可以这么说。限制、分散公共权力及让权力运行更加科学、法制化,正是公共治理模式转变的目标。在治理模式转变过程中,制约监督权力是改革核心要素。
公报中关于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上述表述,在十七大、十八大报告以及中央纪委全会通报中,绝大多数都提过。但是,将上述内容“整合”到一个文件的一个段落中,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还是第一次。这些内容实质上讲的都是“权力”,制约监督权力是反腐败的核心和关键。公报把与“权力”有关的内容整合到一起,体现出对权力制约监督的高度重视。
反腐败的关键问题是要加快治本的制度建设,不能永远停留在治标层面上。未来反腐工作的核心内容是加快治本的反腐倡廉治理体系建设
记者:有专家提出,公报所说“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预防腐败的根本,是完善廉政体系的保证。而“制度”一词,在“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表述中出现了4次。是否可以说中央高层更加关注“制度反腐”,严格规范权力运行。
王敬波:反腐败问题关系到民心向背,关键问题是要加快治本的制度建设,不能永远停留在治标层面上。反腐败有不同方式,只有通过制度反腐,才能建立常态化、科学化的反腐体系。所以我认为,这次三中全会在反腐倡廉问题上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制度反腐已经在一定层面上实现了法治化。现在的核心问题是,如何让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发挥更大更强有力的作用。也就是说,一些反腐制度的贯彻和实施以及应当与其相匹配的创新制度共同形成的综合效应,目前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比如说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尚属于一种内部监督,没有诸如申报复核审查等相应的外部公开制度进行匹配,导致官员财产申报这样的内部监督作用没有有效发挥。
记者:公报还着重提出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这是否也是解决制度反腐目前存在问题的很重要方面?
王敬波:应当说,公报对此的着重提出,针对的就是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决策过程中,存在“拍脑袋”决定以及短视行为,这都是在地方上比较突出的问题。而决策权是公共权力运行的龙头问题,最终决定着公共权力资源的配置能否起到切实效果。要做到科学,就要避免一言堂式的行政决策模式,通过民众参与等方式,尽量使决策趋近于科学。
记者:还有人认为,公报明确提出了“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的目标,这也应是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王敬波:“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不仅限于反腐领域,也适用于所有公共权力运行过程中。“科学”强调的是从中央到地方包括事权、财权在内的公共权力配置划分、运行等要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阶段,同时要符合公共权力在理论上的授予、行使、制约、协调的基本规则。此外,这个“科学”还要符合中国未来的发展方向。“有效”指的是能够切实地解决社会问题。
目前,我国存在着公共权力制约和协调两大突出问题。比如一些地方出现的各自为政问题,就属于公共权力的协调范畴,也就是目前出现的个别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问题,这就要求对公共权力在整体上应有个宏观的协调,避免公共权力被利益化、地方化等。
记者:公报还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工作屡有创新之举,比如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上线,有关负责人还表示网站将会推出手机客户端;也有多项重要制度出台,比如禁止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禁止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卡的有关规定。未来反腐败工作如何继续创新?
王敬波:正如我前面提到的,反腐败工作重心是加大“治标”力度,为“治本”赢得时间。未来能否实现这个目标,关键还是要加大反腐败机制体制的改革。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还可以向民间反腐败领域倾斜,尽可能地为人民监督权力创造便利条件。
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也可以看出,未来五到十年,反腐败仍然是一个中心任务,但是未来反腐主要是进入制度反腐阶段。要让反腐继续下去,保持反腐成果,根除腐败根源,制度是个关键环节。(作者 赵丽)